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获批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窗、精加工出口铝型材2.5万吨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福建奋安铝业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窗、精加工出口铝型材2.5万吨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你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宏福清市阳下街道东田村,总面积35806平方米(合53.709亩)的2018工业挂-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汽车制造。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作为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门窗、精加工出口铝型材2.5万吨项目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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