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0 11:56:33

福清教育志:第四章 普通中学教育 / 第七节 招生考试

第七节 招生考试
清末,县内教会办的初中从创办开始即自行招生。初期多为教徒子女。
民国时期,县内中学招生考试由各校单独进行,春秋两季开学前张贴招生简章通知考生报考。初中考试科目为国语、算学、常识3科;高中考试科目为国文、数学、常识、公民、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考后各校自行评卷,依成绩张榜公布录取结果,在正取名额后有备取若千名,若正取生不来注册,即由备取生递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中学自行招生。1950——1952 年,闽侯中学在福清招收高-年新生,考务委托福清中学代办。1952 年县内各中学招收初一年新生1194人。福清中学招收高-年新生258人。
1954年开始,高、初中招生考试,分别由省厅、专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择优录取。是年,福清招收初中-年级新生1242人,高一年新生250人。
1956年,省厅规定初中以县为单位,高中以专区为单位统-招生。普高、中专招生考试采取同一试卷办法,考后集中闽侯专署统一评卷, 按成绩志愿分别录取。是年,县内各中学招收初一新生1552人,高一年新生507人。
1957年各小学开始保送部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高小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
1958年公社化后,初中招生,试卷全县统-,按公社集中考试,集中阅卷评分、统一录取。高中招生、考卷全专区统一,分校设点考试,集中阅卷评分,统一录取。招收高一年新生,考试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和理化。是年,全县各中学招收初一年新生1623人,高-年新生680人。
1962年6月,省厅规定:停止实行应届高小,初中优秀毕业生免试保送升学的办法,(看福清FQLOOK.CN)并规定录取新生应在全面审查考生政治、健康条件合格后,按考试成绩高低和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是年全县招收初中新生2490人;高中新生751人。1963年高中招生加试英语或俄语。
1965年,高中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外语。全省统一时间,省厅统一命题,分区统一评卷。是年,全县高中录取新生76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7——1969年,全县高、初中停止招生。
1968年12月,根据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衣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1966—— 1968年三届的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务衣。
1970年春季,遵照毛主席“复课周革命”的指示,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是1966—— 1969届小学毕业生。是年全县招收初中新生2371人。
1971年12月1日,福清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福清县1972年春季高中统一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先在7所老“完中”招收高一年新生。是年全县招收高中新生1297人。到1975年,全县18个公社都办起高中,是年,全县高-年新生猛增到290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初中招生采取推荐和选拔相结合的办法。初中录取新生,由常住户口大队和毕业学校提出名单,经公社,农(林)场推荐小组审批,报县教育组备案;高中录取新生,由大队、毕业学校提出推荐名单,送公社、农(林)场推荐小组确定后,报县领导小组批准。
1977年8月,邓小平在全国科教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改革招生制度的重要建议,(看福清FQLOOK.CN)接着中共中央正式作出改革招生制度的决定,废除推荐制度,恢复文化考试制度,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是年,全县招收初中新生12867人,高中新生5790人。
1978年,县规定初中招生由县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学校录取,公社批准,就近入学的办法。县重点中学可向划区外招收适当的优秀新生。是年,县内各中学招收初一年新生10609人,高中新生4816人。
1979年福清高初中招生由县招生委员会领导。各公社招生工作在公社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中学主持,吸收学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初中考试科目为语文、算术两科,由县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按公社集中设点考试,考试后集中阅卷评分,统一录取。录取工作在县划定最低分数线后,由公社、中学办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艺术体育待长和属于归国侨生、少数民族的考生,经县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照顾。(看福清FQLOOK.CN)高中招生考政治、语文、数学和理化4科,命题试卷由地区教育局统一。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领导下,于福清一中等20所中学内分设考场,由公社分管文教副书记或副主任和中学校长各1人担任主考。评卷工作全县集中进行。高中招生有条件的要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录取线以上的学生进行。是年全县招收初中新生9273人,招收高中新生5199人。
1980年,初、高中招生按省教育局规定,对考生中学生干部以及体育、文艺、音乐、美术等有突出专长的适当放宽录取,注意照顾招收少数民族、台湾省籍、港澳同胞和归国华侨的学生。
1981年,“文化大革命”后第一届初中三年制的学生毕业,上级规定高、初中招生仍实行统一考试。高中由省统-命题,统-制卷,分发统-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高中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外语等6科,其中语、数各120分,政治、理化、外语各100分,总分540分。直到1990年考试科目、总分都相同。录取线全县统-,分为一中、一般中学、职业中学等线段,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1983年起,福清一中初中招生试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新生。(看福清FQLOOK.CN)并有计划招收部分农村的优秀毕业生。一般中学初中招生贯彻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1986年,初中招生考试科目增考“自然”.
1987年,全县开始试行初中毕业会考和高中招生考试统-进行的办法。 由省统一命题。师范学校开始不招收历届初中毕业生。
1988年,初中招生考试科目恢复为语文、数学两科。是年开始,中等学校招生实行小中专、重点中专、重点中学、职业中专由福州市统一录取的办法。 是年全县考生报考中专291人。录取149人。另录取小中专650人。
1989年。福清一中等重点中学招收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保送升入本校高中,不参加考试。其比例由学校提出,主管教育局(委)研究确定。是年。全县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16173人。高中新生1390人。
1990年,全县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16229人,高中新生17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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