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9 11:16:19

福清教育志:第三章 小学教育 / 6-2 教学管理

二、教学管理
(一)常规管理
清末,高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十分注意教学常规管理,政府对学校学科的设置,各门学科学习的先后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课内、课外的活动的安排,开学、散学、放假的时间等,均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学堂的教学管理设监学,协助堂长考察学生功课勤惰及学生一切起居动作等事宜。
民国时期,小学教学管理由教务(导)主任秉承校长旨意具体负责。课程设置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并要求教师认真备课、讲课和批改作业。但在执行过程因人而异,课堂教学随意性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对学校教学管理十分严格,认为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设教务(导)主任协助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教师一定要按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上课。每学期初要熟读教材内容,填写教学进度表;(看福清FQLOOK.CN)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课堂要认真教学,注意教学原则的运用,和教学方法的改进;课后要认真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各学科组织教研组或教研联组,开展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交流教学经验。教务(导)处编排“三表” (课程表、周历表、作息时间表),要求教师遵照规定执行。
1963年,教育部重新拟订的《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各校都按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三表”被废除,有的课程随意合并砍掉,学校无法进行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混乱。
1976 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学管理得以恢复和加强。
1978年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重新明确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从而重视抓教学。:
1981年起,各校都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正草案)》。
1982年,县教育局开始注意研究探讨小学教育规律,加强教育科学管理,认真制定并推行教师岗位责任制;注意改进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革,推动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除在县实验小学作为试点,先走-步外,农村以硋灶中心小学试行教学管理改革。
1985年,县教育局总结过去抓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经验教训后,认为要提高小学教学质量,首先必须有科学的教学管理办法,在思想上要根据“三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要根据小学所担负的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看福清FQLOOK.CN)对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指导、检查、总结、评价等以提高教学效益,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在提高教学效益上要充分而合理地发挥教师和学生的力量;充分而合理地发挥各种设备的作用。必须按照国家所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时间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1986年全县各小学重视对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的尝试。
1988年,各小学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农村小学教学常规若干要求>,制订<教学常规细则》。
1989年始,各小学对教师工作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奖罚和评定职称的主要根据。11 月下旬,县教育局还对中心小学和部分完小贯彻落实《农村小学教学常规若干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二)成绩考查
1.学业成绩考查
清末,福清小学生成绩考查有月考、学期考、年考、毕业考四种,分为最优、良、中、下、最下五等计算成绩。
民国20年福建省制定《小学生成绩考查办法>后,福清各小学乃按规定的办法贯彻执行。该办法分无定期考查和定期考查两种,前者包括平时考查、会合考查和诊断考查(抽试);后者有始业考查(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举行)、学月考查和学期考查。无定期考查以口答、练习、实验和制作自动作业为主;月考查以测验为主要形式。无定期考查及月考查各占全学期成绩30%,学期考查占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度开始,福清小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贯彻执行省教育厅1950年7月20日颁发的<福建省各级国民学校学生成绩考查要点>按规定成绩考查分为日常、阶段、学期、毕业4种。日常、阶段考查占60%,学期考查占40%.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十级制”,即甲、乙、丙、丁、戊(各分上下),戊等为不及格。或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1963年6月,省教育厅颁发<福建省全日制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草案))和1965年福清县教育科拟发的<福清县全日制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暂行规定(草案)>,均:规定成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查和学年考查两种。平时考查,由教师平时用口述和笔述的问题,叫学生口答和笔答,随时就成绩记分,每月至少两次,每学期总结两次,一年共总结4次。学年考查,教师于年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的发展情况,酌定分數,作为学年总成绩,不举行学年考试。毕业考查由教师于学生毕业时分科举行毕业考试,其成绩把第五学年(五年制)或第六学年(六年制)结合起来,作为毕业总成绩。“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6年10月,县文教科宣布废止。复课后,省教育厅颁发<1974—— 1975学年中小学教学工作安排意见》提出考试的科目和次数要减少,考试题目公开,由学生看书作答,不准搞统考。
1979年2月,县教育局转发(福建省全日制小学生成绩考核办法(试行草案)》供全日制重点小学和公社完全小学试行,并要求各校根据此办法和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组织讨论,自觉遵守执行。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有考试和考查两种。(看福清FQLOOK.CN)考查有课堂提问、作业考查、书面短测、单元考查等,以平时课堂提问和作业考查为主,书面短测以不超过10分钟,单元考查不超过1课时为宜。单元考查每周不超过两个学科,有些学科和某些单元的内容,只进行单元复习,不进行单元考查。考试有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种,不举行学年和毕业考试。语文、数学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1次考试。外语、政治、自然常识只进行期末考试。体育、音乐、美术可根据平时学习和测验情况评定,不再进行期末考试。学业成绩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小学都采用百分制记分法。1955年学习苏联教育后,逐步采用五级制记分法。1979 年后各校对学生的考查、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级记分制评定。多数学校根据各科考查、考试的不同要求,平时交叉使用两种记分法、但上级要求评定学期,学年成绩时,全校各门学科应统一采用一种记分法。至1990年各校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法。
2.操行成绩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遵照福建省教育厅1950年7月20日颁发的<福建省各级国民学校学生成绩考查要点》规定,评定学生操行成绩应视学生在校内的表现,从爱国思想,公民公善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方面加以考虑,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写出学生操行评语。
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布《小学暂行规程(草案)> 规定:小学学生操行成绩的考查,由班主任会同科任教师根据生活指导标准就学生平时行为经常记分,约每两个半月总结1次,每年共总结4次,综合为学年总成绩,并用具体评语指出学生的优点和缺点。总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制记分法,以3分为及格。
1952年后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看福清FQLOOK.CN)全县各小学均遵照部颁规定贯彻执行。1956年后试行五级制记分法,小学生操行成绩考查、评定补充规定:小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应以部颁“小学生守则”为依据,采取五级记分法评分,3分为及格,2分为不及格。开除学籍应报请县教育局批准。
1986年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全8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各校积极探索学生操行评定的方法,把学生操行评定工作贯串在整个教育过程,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三结合,分别以品德行为考核、学生行为考核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结合操行评语,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三个档次给予评定,激发学生不断奋进的精神。
1990年, 福清县教育局颁发关于试行小学生操行评定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对小学生操行评定实行操行条文式评定和等级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条文式操行评定表分高年段、中年段(五年制的三年级和六年制的三、四年级)和低年段3种,各条文评定好、中、差(评语条文印刻在通讯册上)。操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4类。期末班主任先将操行评定表发给学生家长,请家长评其子女在家表现,然后让班上学生分小组(小队)参考平时表现对每个学生逐条进行评议,最后由班主任写出操行评语。
(三)学籍管理
清末民国时期,初、高等小学均备有学生名册,学生受业登记册、学生学业成绩册,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小学生的学籍由学校管理。学期初,学校填写校务状况表,内容包括各班学生的学号、姓名、性别、年龄、年级、家庭出身、家长职业、住址等。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校,一份上报县教育科备案。(看福清FQLOOK.CN)1958 年后,由学校编造学生花名册,留存学校,作为学籍依据。“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籍管理混乱,无章可循。1979年开始,各校恢复和建立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导处指定专人管理,按学生建立学籍卡片。学生有关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严格按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留级是根据学生成绩而定的。
“文化大革命”前,凡语、数有一科不及格者留级。1988 年起,为了把留级生控制在5%之内,留级审批权归学区。小学生修满六年(五年制小学修满五年)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此外,学校还规定每个学生应有一本学生手册,记载各学期各门课程的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和操行评语、奖惩记录以及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络的通讯等。
1989—— 1990年,福清各小学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的档案资料,建立<流生花名册>、<转学、休学、退学的学生花名册》。每学期、每学年学生成绩单、毕业证书存根,各年级学生花名册、各班级学生点名册、学生学籍卡片等都作为学籍管理的重要资料保存。
(四)招生工作
民国时期、小学招收新生要经过招生学校的面试或简单的笔试,始得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小学招生考试仍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招收一年级新生,只进行目测和简单的口试,招收五年级新生,进行书面测验,考试科目为语文和算术。1954 年开始,高小招生考试由县统-命题,统-时间。考后各校自行评卷。(看福清FQLOOK.CN)招收名额依照县分配给学校的指标,掌握“就近入学”和“向工农开门”的原则。1979年后,各公社普遍设立完小后,小学五年级招生工作不复存在,由学校的四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五年级。1986—— 1990年,正在大力贯彻义务教育法,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义务教育,在新学年开始时,动员家长向户口所在地附近学校报名,组织儿童入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教育志:第三章 小学教育 / 6-2 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