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教育志:第三章 小学教育 / 1-4 学校设置-侨办、民办
四、侨办(详见第十一章华侨捐资兴学)
五、民办
1958年,在“公社化”和“大跃进”中,福清农村出现很多民办小学。教师多由回乡知识青年担任。1959——1960年,全县有私立民办小学15所,教员84人;队办小学147所,教员570人。1965年,学习刘少奇主席关于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后。全县大力举办各种形式的耕读小学。其中民办初小有351所。完小22所。1968年。全县有民办小学149所,教员540人。1976年后。民办小学逐渐转为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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