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5 15:21:28

福清市土地志:第七章 土地监察 / 3-1 行政监察-严格监督

第三节 行政监察
一、严格监督
福清县土地局监察股成立之后,认真贯彻“严格监督、严肃查处、以防为主”的监察方针,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察制度。
福清县(市)土地管理局始终把依法查处违法占地,整顿土地管理秩序作为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首要任务。依据《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清查非法建设用地、乱占滥用耕地、越权批地、人为破坏耕地、土地非法交易等各类违法案件。根据本县土地管理工作面广、线长、用地量大、任务重的特点,土地监察工作着重放在抓好基层的工作上。加强对土地动态的监测,充分发挥土地管理网络的作用。县土地局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重要地段巡回检查和抽查。配合乡镇把住审批“双关”(即土地面积和性质)。坚持土地监察和用地管理相结合,在新的用地指标下达和用地审批后,及时组织力量对用地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监督,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88年,江镜、高山镇对个人建房用地实行挂牌施工,他们自行设计印制了《临时使用证》,写明坐落地点、用地面积、土地性质、批准时间和注意事项等,便于土地管理人员检查监督,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制止少批多占、未批先建的违法现象,把违法占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县土地局及时推广了两镇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挂牌施工。此既是接受群众监督,(看福清FQLOOK.CN)同时也是向群众宣传,说明未经审批,是不能占用土地的。从而蔚成群众互相监督、人人保护土地的良好社会风尚。
1991年,坚持对各类用地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对各项建设用地提前介入,做到“三到场”(即选址定点到场,丈量划界定桩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对各类违法占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较好地发挥了三级网络的作用。东张镇先锋村、镜洋乡红星村、新厝乡漆林村实行村干部分片包村民小组的办法,龙田镇山前村成立村土地管理小组,制定土地管理的村规民约,加强土地动态监测,一年中,制止131户早期破土动工垫基的建房户。
沙埔乡于1992年实行乡、村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及时制止了17户准备动工的违占户,28户已建好屋基的全部还地返耕。是年,全市及时制止778户早期破土动工的违章建房户,还地返耕的面积有16.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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