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5 15:19:38

福清市土地志:第七章 土地监察 / 第二节 法规宣传

第二节 法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颁布之后,福清县即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国土观念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宣传的对象、内容、地区上突出三个重点:1.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摆正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发展经济和依法用地的关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2.重点内容是国情、国策、国法和国土整治教育;3.重点地区是公路沿线或乡镇所在地。(看福清FQLOOK.CN)各乡镇都把土地管理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融城、宏路、音西、阳下、海口、城头、龙田、江镜、沙埔、渔溪、东张等乡镇的领导干部都带头宣传“两法”.各乡镇在学习和宣传中还联系实际,运用国情、县情、乡(镇)情,就人口增长与耕地减少成反比的事实,针对过去乱批乱占滥用耕地带来的恶果进行摆表现、谈危害、查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广大群众树立了国情、国策、法制观念,增强了知法、依法、守法的自觉性。
1989年,为更深入广泛地宣传“两法”,全县共召开各种会议2000余场次,发放有关国土观念教育的文件、简报1250份,出墙报专栏465期,幻灯标语1120幅,组织观看《国土》科教录像片6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60万人次。同时,采取边宣传、边检查、边处理的办法,在全县开始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年,全县有874户原想抢建的,主动放弃了;有1308户利用旧房改建,不占耕地。
在宣传中,把土地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县土地局办的《土地管理》简报和《土地法规宣传提纲》的作用。1990年,全市出简报41期、2665份、专栏10期,出墙报521期,大小标语1万多幅,播放国土教育录像片近100场次,出动宣传车80多辆次,成年人受教育面达90%.
1992年,结合一月份宣传月和第二个(看福清FQLOOK.CN)“全国土地日刀,开展大规模、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土地局3家联合举办土地法律咨询活动。市土地局还与挂钩的部队一起组织为民办实事服务队,扩大宣传效果。江镜镇在纪念”全国土地日“的活动中,在中小学校开展”我爱祖国每寸土地“征文比赛和”保护耕地,珍惜土地“演讲比赛。高山镇组织学生、镇村干部与部队一起披红带上街宣传土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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