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5 15:08:12

福清市土地志:第六章 土地开发利用 / 第二节 旧城改造

第二节 旧城改造
福清城区是个侨乡古镇,由于过去规划滞后,7街36巷建设紊乱,棚屋密集,楼房破败,小街深巷,污水横流,交通拥挤不堪。1991年初,市领导决定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协同建设福厦文明路为契机,使道路拓宽与街区成片改建同步进行。7月成立城区道路改建指挥部,并于1992年下半年成立4个分指挥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顺序渐进,计划以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旧城改造。
一、分期实施
1991年7月开始,第一期为改建湖滨霞和城隍巷,于1992年底全部竣工I接着进行第二期改建,为一拂路中段、田贫路南段,于1993年12月竣工;第三期为改建小桥街西北段、官塘贫、脚带巷、东门口及田贫路西北段,于1993年7月前搬迁拆除完毕,进入基础建设阶段;第四期为产塘街、高巷改造工程,至1993年末拆除完旧房,开始平整土地。
旧城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但市财政仅拨给周转金270万元,而首期动迁改建就得投入2000多万元。市领导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广集财源,很快筹集到7500多万元,使首期工程顺利动工。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利于民”,是福清市改造旧城的原则。改建指挥部规定新建住宅售价比造价低,其亏损部分,以开辟新街和两层店屋弥补。首期店面招标价每平方米7000元,甚至高达1.8万元,但购者仍十分踊跃,从而加速了资金周转,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
至1993年末,已新建街道店面543间,住宅31幢844套,总建筑面积达10.75万平方米。投资额达5894.1万元。
结合旧城改造,新建公厕10座;道路6条总长9830米,总面积77010平方米;下水道15700米;新建东门、官塘贫、大北和小北4个农贸市场及西门、南门、东门、北门4个停车场,占地计21.8亩。
二、拆迁安置
福清的旧城改造,需拆迁大量居民的旧住宅,阻力不小,相当一部分居民由于经济困难,也有的是习惯守旧心理,不忍心离开祖辈居住之所,或出于对今后住房安排的担忧……,指挥部通过拆迁户动员大会,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居委会协同个别说服教育,并采纳拆迁户的合理化建议等,尽可能满足其正当的要求,减小或消除其抵触情绪。(看福清FQLOOK.CN)同时,根据市民生活水平、市场物价及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县(市)情况,制订合理的补偿标准。在安置方面。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安置,对少量拆迁户实行异地安置。在过渡安置方面,原则上动员自行安排过渡,由指挥部发给过渡房租补贴费人均每月10元及搬家补助费人均40元。对按期搬迁的还发给奖金,以示鼓励。
对于拆迁户的一些具体问题,指挥部尽可能给予帮助解决。为了帮助第一期8家拆迁特困户解决过渡住房问题,指挥部突击建了10间简易过渡房。至1993年末,共建24幢过渡房,建筑面积计2430平方米,临时安置4期140家拆迁特困户。
在第一、二期拆迁时,有25户家中的老人棺木无处存放,指挥部即与土产公司联系,寄放了拆迁户的25部棺木,并支付给棺木店每部200元的寄存费。同时,与邮电局、有线电视台联系,及时给拆迁户转移安装电话和有线电视。(看福清FQLOOK.CN)对拆迁的旧住宅的丈量、确权等方面,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坚持张榜公布,让群众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改建工程的承包,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聘请拆迁户代表协同巡视监督。
前后4期,计拆迁居民1029户、6062人,已发给前3期补偿费896.89万元。
对拆迁户的搬迁安置,指挥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任何人不给“特殊优待”.头3期779户乔迁新居后,人均居住面积从原来13.3平方米增加到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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