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11 14:15:15

福清市土地志:序言

序 一
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考诸记载,宋林亦之、黄锷著有《玉融志》,为福清最早之志书,惜岁久无传。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知县朱冕礼请莆田举人林寒谷纂修《福清县志》,凡十卷,今查无存本。嘉靖、万历年间,本县人叶向高、周坤、郭万程、郭造卿、郭应响、王诚等皆纂有类似志书,俱因故未有付梓。历百四十余年,至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知县李传甲主修,本县人郭文祥、施起元重纂《福清县志》,是为今存之最早刊本。迄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复有知县饶安鼎主修,本县人林昂、李修卿同修的《福清县志》,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重刊,乃现存较完整之一部文献。但其中对于土地方面,唯民赋一节,且记载甚为简略。
福清依山濒海,气候宜人,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为了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世世代代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辛勤劳动,艰苦创业。他们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推动了历史前进。
为了让后代子孙了解过去筚路蓝缕之苦,知道今天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激发建设社会主义的革命热情,为了让人们了解福清历史,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为向广大群众进行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的教育提供乡土教材,编写一部内容较为详尽、史实确凿的《福清土地志》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遵照中共福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的指示,在福清市志编纂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力量,编写了《福清市土地志》。
本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方面的热情支持和具体帮助。在此,谨向所有对本志作出贡献的同志致以热诚的谢忱!
倪青峰1994年5月1日
序 二
马克思说:“土地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在我们这个以农为本的国度里,土地历来被置于。至尊卯的地位。今天,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土地作为“财富之母”的性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对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几年来,福清市土地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努力促进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的管理轨道。土地管理事业蓬勃发展,城乡建设形势十分喜人。
为借鉴前人经验,吸取历史精华,编写一部《福清的土地志》,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及后世的大事业。
《福清市土地志》的编写,“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继史之无”,详实记载了福清土地管理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尤其是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的土地管理各项历程,诸如土地清查,土地资源详查,土地初始登记发证,变更土地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国家、集体、三资企业和个人各项建设用地管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土地保护,土地监察以及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本志书的问世,将为振兴福清、推动福清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
编写《福清土地志》,史无前例,今无范本,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值此志书成稿之际,谨向指导和支持编写这部志书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游天銮1994年5月1日
序 三
考古今之沿革,验政治之得失,鉴经济之兴衰,观民俗之变迁,于国则有史,于邑则有志。地方志素有“鉴往”、“识今”和“资政”、“教化”之功能。编写福清有史以来第一部具有地方特色、时代特点、专业特征的土地志,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们运用新材料、新观点、新方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历史,实事求是地记载福清土地管理工作的历史和现状,重点记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1986年福清县(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本市土地管理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本志所记史实,均经广征博采,析异辨误,去伪存真,言必有据。对于以讹传讹,鲁鱼亥豕之说,概不采用。在记述上采用语体文,不用生僻字词和模棱两可的语句,力求通俗易懂、简练、流畅、明白。在体例上以历史发展为经、以内容分类为纬,采用章、节、目三级结构,以求经纬分明,脉络清晰。本志内容除概述、大事记、附录外,共分10章42节。
编写《福清土地志》是一项纷繁巨大的文化系统工程,尽管我们竭尽全力,广征博采,求实存真,但由于政治理论、文化水平以及编写工作经验的局限,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期待各级领导、修志同仁和一切关心爱护本志的同志批评指正。
何兴龙199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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