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人 发表于 2019-3-8 11:20:17

福清县志乾隆版:重刊《福清县志》序

重刊《福清县志》序
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所贵夫纂修刊布者,以一代有一代之人与事,一经采辑成书,则其书传,其人与事传,不至于日久湮没。史,诚然;志何独不然?然则邑志之作,贵绳绳继继,随时重纂,随时重刊,使后之人与事得其传,并使前之人与事不失其传可耳。否则,不重纂之而重刊之,虽未能使后之人与事得其传,究不使前之人与事失其传,犹可也。若不重篡之,又不重刊之,使后之人与事不得其传,且使前人之人与事并失其传,则断断不可。福清为文献名邦,其县志首为前明嘉靖甲午莆田林寒谷先生撰,共十卷。国朝邑进士郭公孟履、施公君贞同纂于康照壬子季秋。付梓后七十余年,至乾隆十二年丁卯,前邑令饶君定九、邵君叶飞重修,又一百二十一年,至同治六年丁卯,前邑令潘君仪卿重刻,计今已三十二年矣。

璋于光绪丁酋四月来受篆,甫下车,即询邑志,无所得。继乃遍访荐绅,始得同治丁卯所刻本,盖阖邑存者仅此刻二三本矣,而板亦蠢朽殆尽。读之不禁慨然曰:此书存,则阖邑之疆域、户口、田赋、风俗如遇诸目。不特此也,综而核之,灿而陈之,凡邑之勋名炳焕,德业昭彰,与夫奇行异闻,贞姿淑质,足令人可钦可敬而可传者,皆于是乎在,诚征文考献资也。但自同治丁卯至今仅三十余年,其书之存者有如硕果,过此以往,则蚀更不可知。璋不敢使前之人与事已传者复失其传,爰重付剞劂以广之。筹公款交邑绅就原板重刊,亦欲使壬子之本不至无传意也。

至纂辑自壬子以来,计一百五十余年,为时已久,其间疆域、户口、田赋、风俗,不无变迁,固自不必论,即所谓令人可钦可敬而可传者,如勋名炳焕,德业昭彰,以迄奇行异闻,贞姿淑质,继起者或可驾古人而上之,治殚闻见之士续而纂之,将不仅前之人与事得其传,抑且使后之人与事不失其传焉。是所望于后之君子。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孟夏,即补同知直隶州、知福清县事夔门刘玉璋序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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