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7 09:28:05

福清科技志:第十章 防震减灾 / 第四节 震灾预防

第四节 震灾预防
80年代以来,对重点建筑物在选址和工程设计中开始注意到地震的预防。地震测报部门也不断为建设工程的前期调研提供地震资料,或参与安全性评估。
1985年3月,县地震办公室为商业局筹建的食品公司冷冻厂的经济技术论证提供了厂区(城关水南地区)的地震烈度和地质构造情况。
1985年10月,高山中学测报点教师为该校筹建590平方米教学大楼提供了高山地区的地震烈度和地质构造情况。
1990年11月,县地震办公室配合省地震局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为福清县液化气联营公司在镜洋镇甘厝口建设储配站提供了工程地震资料。
1994年以来,福清市政府领导极为重视开展以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基础的抗震设防工作。在多次专题会议上强调“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对水库、油库、气罐、电站、输变电设施等生命线工程的选址应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摆在优先地位”.(看福清FQLOOK.CN)1995年第二季度,市地震办公室配合省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了建新水库库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鉴定了建新水库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认为该水库不具备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条件,从而结束了建新水库自70年代以来无地震烈度记载资料的时代,为水利部门对建新水库大坝进行抗震验算及加固提供了科学依据。1996——1997年度,省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福清江阴半岛3万吨通用码头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其<评价报告>于1997年3月通过了省级评审鉴定,提交使用单位使用。1997年5月,国家冶金部在福清市召开关于建设江阴大型钢铁厂调研会议,会上,市地震办公室负责同志建议在今后建厂可行性论证时,务必要考虑厂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以确定建设大型钢铁厂的抗震设防标准。1996——1998年度,省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福清元洪投资区(首期10平方公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其<评价报告>于1997年8月通过了省级评审鉴定,1998年11月在福清市召开了国家级评审鉴定会,12月初,中国地震局批复了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专家的评审意见:“1.同意该报告将福清元洪投资区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复核评定为7度的结论;2.同意该报告提出的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结果,地震小区划结果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结果;3.该报告结果,可作为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首期10平方公里)进行详细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对策的依据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看福清FQLOOK.CN)1998年8月至11月,市地震办公室配合省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了龙田镇小区气化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任务,该小区气化工程设计规模为3台10立方米埋地卧式贮罐,生产设施相应配置有气化器、压缩机和汽车槽车装卸柱,辅助设施有消防水池、水泵房、变配电及发电机和办公用房,供气量为545立方米/天,全年供气量为467吨,是福建省第一个乡镇自办管道供气工程。
1998年4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第38号令(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下发后,福清市政府领导强调:今后在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图纸会审,必须邀请地震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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