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5 19:14:42

福清科技志:第六章 农业 / 4-5 林木的采伐与加工

五、林木的采伐与加工
(一)林木采伐
福清森林多数是生态公益林,可采伐资源不多。林木采伐除国有林场个别皆伐外,绝大多数是采取择伐方式,没有专业的采伐队伍,伐木使用的工具落后,一直沿用传统的斧头、手锯。60年代初,在一都制材厂和灵石林场有部分使用弯把锯。70年代,个别盗伐者也使用过钢丝锯。90年代,在灵石林场和个别伐木队开始使用机动汽油锯,这无疑是伐木工具上的一大进步。
在采伐管理方面,70年代之前对集体林采伐只下达收购指标,没有具体管理。从1958年开始,县每年下达收购计划,木材由木材公司在一都、东张设点订约收购,农具材由农资公司收购。由于资源不清,盲目收购。造成西部山区森林资源严重破坏。1974年,县革委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管理的通知>,强调木材归口经营和纳入计划生产,但仍然没有解决过伐问题。(看福清FQLOOK.CN)1988年,根据森林资源调查底子,开始实行限额采伐,林业局加强了采伐管理,成立森林资源管理站,印制了福清县林木采伐简易的设计书,主要内容包括林权单位提出采伐申请,由林业站作出简易设计,交局资源站技术把关审核,送分管领导审批,并预交林业“两金”后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初步改变了凭需要采伐的现象。为了使林木限额采伐管理规范化,1991年,林业局统一印制了伐区调查设计书,内容包括采伐指标、林权证、伐区管理人(一般为村主任)与林业局签订管理责任书、林业站检尺人员签订责任书、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设计等,资源站与分管领导才给予审核批准,并在伐中建立采伐台账,林政部门进行伐中抽查,伐后再由资源站验收,若有违规,依法查处,做到了采伐不突破限额指标,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经1997年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有林地从1987年第二次调查的76.1万亩上升到91.5万亩,森林蓄积量从106.7万立方米上升到166.7万立方米。(看福清FQLOOK.CN)但是由于每年下达限额采伐中有8006以上都是抚育间伐,采伐方式采取择伐,虽然明确规定了“四砍四不砍”,部分伐区还是产生了“拔大毛”现象。从1997年开始,对抚育间伐,经验收符合规定,予以退还50%特产税和1/3林业“两费”,有效促进了间伐抚育技术的落实。对于火烧迹地枯死木和改林种果的采伐,采取代征造林(果)押金,经验收造林(果)完成、合格后如数退还押金的办法,保证了迹地更新的及时完成。
(二)林木加工
80年代之前,福清的木材基本上是粗加工,国营、集体、个人办有制材厂、木器厂、农具厂、家具厂、木箱厂等。70年代,国营灵石林场利用采伐剩余物和小径材加工小方料、橡片、包装箱、夹纸板、电缆电线盘、木饼、电灯座等销售上海、江苏、北京等地。80年代中期,一都王坑村在福州扶贫队帮助下,办起首家根雕工艺厂,制造各种根雕花架和根雕座椅等产品。(看福清FQLOOK.CN)80年代,各地创办木片厂,加工松木、木麻黄小径材,销售福州纤维板厂等。90年代,在镜洋创办装饰条厂、宝丽板厂。在龙田、海口创办三合板、多层板厂,在江镜创办夹心板、细木板厂,在东张创办木地板(拼木)厂,在宏路创办成龙木业、诚丰家怙等家具行业,生产强化木地板、高级门窗、办公家具、民用家具等,改变了以往只能粗加工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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