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5 19:04:38

福清科技志:第六章 农业 / 4-3 森林资源调查与林业区划

三、森林资源调查与林业区划
(一)森林资源调查
福清属福建省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属南、中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水热资源丰富,林木种类繁多。据调查,植被分5个类型,木本有265种,其中乔木有地带性亚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针叶林、竹林等主要树种80多种,如米槠、丝粟栲、红楠、笔罗子、中华杜英、红叶树、猴欢喜、光叶石楠、鹅掌柴、黄杞、青冈栎、石栎、绒楠、赤楠、罗浮柿、闽粤、老鼠矢、山杜英、枫香、酸枣、野漆、银杏、桫椤、三夹杉、粗榧、深山含笑、苦楝、木荷、樟树、檫树、拟赤场、南岭栲、虎皮楠、花榈木、南方红豆杉、亮叶猴耳环、柃木、黄端木、山肉桂、豺皮樟、野柿、杉木、柳杉、建柏、竹柏、柳树、油杉、重阳木、南岭黄檀、毛竹、台湾桂竹、(看福清FQLOOK.CN)六月麻、绿竹、花竹、红树林(秋茄)、马尾松、湿地松、黑松、台湾相思树、大叶相思、肯氏相思、桉树、油茶、油桐、木麻黄、龙眼、荔枝、榕树、大叶合欢等。全县性林业普查从1972年12月开始至1998年8月,共开展普查3次。
1.第一次全县山林普查,从1972年12月开始至1974年3月全面结束,历时1年4个月,普查结果:全县总面积2262922亩,其中林业用地1012206亩,占45%;非林地1250716亩,占55%.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780610亩,占林业用地77.1%;灌木林地22915亩,占2.3%;疏林地3872亩,占0.4%;宜林地204809亩,占20.2%.在有林地中用材林420064亩,防护林5544亩。薪炭林324924亩,竹林21895亩。经济林8183亩(其中油茶7540亩)。全县森林覆盖率35.2%(含四旁树和果园)。全县人工造林千亩以上有121个大队。全县森林蓄积量416990立方米(其中灵石林场81450立方米),其中用材林381740立方米,防护林8260立方米。另有毛竹247800株,杂竹6021900株。(看福清FQLOOK.CN)在用材林优势树种中,幼龄林373918亩,蓄积量125840立方米;中龄林42234亩,蓄积量231240立方米;近成熟林3912亩,蓄积量24660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造林成林面积719537亩(国营38810亩、集体680727亩),其中杉木29906亩,马尾松495654亩,黑松28329亩,木麻黄8038亩,台湾相思树33325亩,油茶7190亩,竹3286亩,杂木113809亩。
2.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从1987年5月开始至1989年初,历时22个月。普查结果:全县总面积2344028亩,其中林业用地1025076亩,占43.7%;非林业用地1318952亩,占56.3%.林业用地中有林地761119亩,占74.3%;疏林地23877亩,占2.3%;灌木林地28703亩,占2.8%;未成林造林地39661亩,占3.9%;无林地171440亩,占16.7%;专业苗圃地276亩。林分面积686227亩,占90.2%,其中用材林358020亩,占52.2%;防护林32912亩,占4.8%;薪炭林294988亩,占43%;经济林67962亩,占8.8%;竹林6930亩,占0.9%;特用林307亩。按优势树种分,杉木63187亩,占9.2%;马尾松439045亩(含湿地松),占64%;阔叶树167162亩,占24.4%;(看福清FQLOOK.CN)木麻黄16833亩,占2.4%.全县人工林面积600391亩,占72.8%.全县森林覆盖率33.7%.全县森林蓄积量1067067立方米,其中国有林230662立方米。按龄组分幼龄林668232立方米,中龄林273330立方米,成熟林118413立方米。
3.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从1997年9月开始至1998年8月结束,历时11个月。调查结果:全市土地总面积26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05.8万亩,占40.2%;非林地157.2万亩,占59.8%.林业用地中有林地91.5万亩,其中国有林场38524亩;疏林地10549亩;灌木林地39097亩,其中国有林场1489亩;未成林造林地12161亩,其中国有林场1920亩;苗圃地613亩;无林地66531亩,其中国有林场910亩。在有林地中林分794784亩,其中用材林353559亩,薪炭林158518亩,防护林203011亩,特用林79696亩,经济林114243亩,竹林6085亩。
有林地按分类经营分,生态公益林282707亩,其中特用林79696亩(包括自然保护小区49391亩,环境保护林21584亩,风景林8296亩,实验林37亩,母树林187亩,名胜古迹林201亩),防护林203011亩(包括水源林16583亩,水土林163660亩,防风固沙林5702亩,(看福清FQLOOK.CN)农田防护林16049亩,护岸林628亩,护路林389亩);商品林292470亩,其中用材林13624亩(一般用材林),薪炭林158518亩,经济林114243亩,竹林6085亩(包括毛竹3331亩,杂竹2754亩);兼用林339935亩。
全市森林蓄积量1667814立方米(国有林场347551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1657336立方米(包括用材林927730立方米,薪炭林193751立方米,防护林227871立方米,特用林807984立方米),疏林地2488立方米,散生木1610立方米,四旁树638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0.5%.
此外,1994年8——12月还开展了全市风沙化土地普查。全市有港头、三山、高山、沙埔、江阴5个镇19个行政村和1个垦区,52个小班,风沙化土地23835亩,有4个类型,其中沙改田9900亩,占41.5%;固定沙丘3780亩,占15.9%;流动沙丘225亩,占1%;水域(重盐碱沙地)9855亩,占41.3%;其他75亩,占0.3%.解放以来已治理风沙化土地20925亩,占87.8%.
(二)森林资源建档
1988年5月成立福清森林资源管理站,开始森林资源建档工作。主要是依据1987年9月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资源变化统计和档案管理细则>规定进行,以1987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资料为依据,每年进行一次资源建档工作,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消长动态,做到采伐量低于生长量。主要做法是培训林业站兼职档案员,每年掌握新增森林面积和生长量,减少森林面积和消耗量,包括采伐(计划内、计划外)、火烧、病虫害、改林造果、采石采矿取土等减少蓄积量。(看福清FQLOOK.CN)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消耗量不断加大,沿海中幼林抚育间伐经费不够落实,抚育间伐绝大多数是“拔大毛”,林分越间伐,质量越差,严重影响了林木生长量。虽然计划内限额采伐下达较少,管理较严,但计划外损耗和抚育间伐不规范。以1989年为例,计划内限额采伐量为9561立方米,而计划外消耗却达53860立方米,超过计划内的5.62倍。
(三)林业区划
1980年6月——1981年7月,福清县在全省统一布置下,组织力量,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社会与林业经济、林业用地土壤、森林植被与森林资源分布、现有林业生产及存在的林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作出如下区划:把用材林354599亩占45%调整为219764亩占28%,把防护林14100亩占2%提高到88136亩占11%,并增加水源涵养林72196亩占9%,薪炭林334235亩调整为322338亩占40%.区划为三个区:
第一区为福清西部山地用材林、水源涵养林区。本区包括灵石林场、东张水库和一都、东张2个公社及渔溪公社的建新、东际2个大队、棉亭岭林场黄柏寺工区、新厝公社的东方红大队、镜洋公社的西山、墩头、梨洋3个大队以及西边、上店、波兰、光荣、洋下、镜洋、下施、玉埔等大队的部分山地。本区土地总面积605492亩。占26.76%,(看福清FQLOOK.CN)其中林业用地499768亩,非林业用地105724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345719亩,占全县有林地43.6%;疏林地1134亩;灌木林地36846亩;未成林造林地10682亩;无林地105387亩。在有林地中用材林276751亩,防护林6154亩,薪炭林36163亩,经济林17110亩,竹林9269亩,特用林272亩。经区划后调整为用材林214161亩,水源林72196亩,薪炭林32211亩,竹林9769亩,经济林与特用林不变。森林总蓄积量241617立方米,占全县87.4%.
第二区为福清中部低山丘陵薪炭林、经济林区。本区包括七社林场、太城农场、海口农场、宏路苗圃、城关镇和宏路、音西、阳下、城头、上迳5个公社以及镜洋、海口、渔溪、新厝公社的大部分大队。土地总面积为852265亩,占37.66%,其中林业用地375477亩,非林业用地476788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318801亩,占全县有林地40.2%;疏林地3850亩;灌木林地3172亩;未成林造林地17045亩;无林地32374亩;苗圃地235亩。在有林地中用材林占73013亩,防护林占115亩,薪炭林占188318亩,经济林占56529亩,竹林826亩,经区划后调整为用材林5603亩,防护林30669亩,薪炭林225174亩,经济林与竹林不变。森林蓄积量23254立方米。占全县8.4%.
第三区为福清东南沿海低山台地防护林、薪炭林区。本区位于龙高、江阴半岛,包括东阁农场、江镜农场、三山苗圃和龙田、港头、江镜、三山、高山、东汗、江阴7个公社及海口公社的石溪、工农、东阁、南厝、岑斗、洋坂、晨光等大队。土地总面积805165亩,(看福清FQLOOK.CN)其中林业用地147167亩,非林业用地657998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27217亩,占全县有林地16.2%;未成林造林地8669亩。无林地11166亩(包括沙荒1866亩);苗圃地115亩。在有林地中用材林占4835亩,防护林占7831亩,薪炭林占109754亩,经济林占4705亩,特用林92亩。经区划后调整为防护林79467亩,薪炭林42953亩,经济林、特用林不变,用材林取消。森林蓄积量10215立方米,占全县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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