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5 15:10:45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五 华侨 / 第六章 侨务机构

第六章 侨务机构
第一节 侨务办公室
1952年11月,设立县政府华侨事务科。1958年11月,改为县政府侨务局。1963年6月,改称县政府侨务科。1978年6月19日,改为县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1980年12月31日,称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1991年5月,改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第二节 华侨委员会
1985年1月,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设立华侨委员会。

第三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15日,溪前村归侨吴延宁、吴海珊兄弟发起组织福清旅洋公会。翌年,旅居印尼泗水的乡侨在侨居地创立泗水玉融公会,率先与国内的福清旅洋公会取得联系。

民国7年,里美村旅外侨胞俞兆复从印尼归来,对旅洋公会进行改组,更名为福清县华侨协会,并在福州马尾设立福清华侨协会马江客栈,给回乡和出境的福清籍侨胞提供方便。

民国30年,华侨协会在城关开办旅馆、浴池,为归国省亲的侨胞服务。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华侨协会设办事机构,办理侨胞回国登记手续,组织侨胞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华侨协会的努力,当局同意“凡经华侨协会出具证明的侨胞,在6个月内缓抽壮丁”。不少侨胞、侨属因而免受抓丁之苦,并有部分迁徙海外。

1950年9月29日,成立福清县归国华侨联谊会筹备委员会。随后,侨联组织逐步向各乡镇发展。1951年11月,全县参加华侨联谊会的会员4348人。

1954年7月31日,召开福清县第一次归国华侨、侨眷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福清县归国华侨联谊会。1957年2月1日,召开福清县第二次归国华侨侨眷代表大会,县华侨联谊会改称福清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侨联工作中断。

1979年5月10日,福清县侨联会恢复活动,召开福清县第四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福清县第四届侨联会,后相继成立19个侨联分会。

1983年12月24~26日,召开福清县第五次归国华侨代表大会暨侨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出席大会的归侨、侨眷、先进侨务工作者和港澳同胞代表410多人。会议总结1979年福清县第四次侨代会后开展侨务工作,落实侨务政策,引进侨资,促进家乡建设的成绩与经验;表彰侨务工作20个先进集体和66名先进个人;选举产生福清县第五届侨联委员会。12月27日,第五届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和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

1988年4月1~3日,召开福清县第六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代表、各界来宾400多人。大会总结1983年底福清县第五次侨代会后,县侨联在加强自身建设,联络乡情侨谊,维护侨胞、侨眷合法权益,竭诚为难贫侨排忧解难,以及促进侨乡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选举产生福清县侨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98名,常委22名;产生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至1992年,21个镇乡都设侨联分会,有16个分会建立会所,还有2个侨联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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