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5 15:09:36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五 华侨 / 第五章 侨务工作

第五章 侨务工作
第一节 安置归侨
福清归侨众多。1951年11月,参加县归国华侨联谊会的就有4348人。1950~1960年,归侨有6619人,其中从事农林牧业的2868人,文教卫生事业的63人,工业的720人,交通运输业的34人,商业的20人。有1595人归侨学生到学校学习。1961~1963年,安置归侨409户1560人。1978年5月至1979年底,集中安置在东阁、江镜两个华侨农场的印支难民4003人,以后又零星安置一些难民。对丧失劳动能力和遭受天灾人祸的归侨实行救济,至1992年受到救济的有500多户2000多人。对少数有生产自求能力的,侨务部门给予提供无息贷款。

第二节 生产建设
共和国成立后,县侨务部门积极组织归侨、侨眷参加农业生产和工业建设。归侨集资兴办里美果林场、朱里茶果场、十一养猪场。侨务部门还通过海外侨领发动侨胞投资100多万元兴办福清油厂,投资19万元兴办海口机耕农场,投资300多万元兴办福清糖厂。1961年,侨务部门在海外侨胞的大力支持下,组织进口大量化肥、农药、种子、食品、农业机械,帮助家乡人民恢复生产渡过难关。此外还发动华侨捐资兴修水利,围海造田,兴办文教、卫生事业,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1982~1992年,海外侨胞捐资、投资兴办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的金额达数亿元。

第三节 接待服务
回国探亲旅游的侨胞相当部分都受到县各级侨务部门的热情接待。50~60年代中期,约接待4000多人次,70年代末至1992年,约接待6万多人次。

在海外侨胞的热情支持下,全县(市)至1990年兴建侨联大厦18座,为侨胞回乡提供方便。

侨务部门还努力维护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大量纠纷案件,接受委托为其代办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代建、代管坟墓、房屋,代购车票、机票,代寻亲人,护送老人,代写信件,管理侨建工程等。

第四节 宣传教育
1979~1992年,对海外的宣传联谊工作有很大发展。县(市)里编印《福清名胜古迹》、《著名侨乡福清》、《沧海桑田话福清》、《福清新貌》、《福清纪略》、《甲子中秋灯会》、《福清侨乡一瞥》、《鼓励外商投资规定》、《福清投资指南》、《福清投资项目书》、《玉融古趣》、《福清城市建设规划》、《海口侨乡》等书画集,摄制录像《福清侨乡行》、《侨乡乐团圆》、《侨胞的贴心人——刘善恩》、《侨乡社火红》、《今日福清》、《今日高山》、《台湾海峡西岸行》和侨建工程剪彩庆典、重点侨乡、侨领追悼会等专题片,出版《融城乡情》、《光贤乡讯》、《玉融乡音》等小报,向侨胞赠送书画和录像带,赠送发行小报等。侨胞回乡,有关部门热情地向他们介绍家乡情况,组织他们参观游览。领导出国访问,向他们介绍家乡建设进展情况。对归侨、侨眷,有关部门不定期举行各种学习会、座谈会,通报情况,增进侨胞对家乡的了解。

第五节 落实政策
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左”的错误倾向影响,在执行政策中出现过一些偏差,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正确的侨务政策被否定,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出现许多冤假错案。

1954年,县人民政府提前进行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1978年侨务政策进一步落实,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201件,退还“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的侨房85户,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1150户,复查归侨历史老案659件,改判无罪212件221人,退还土改时没收的侨房681户近12万平方米,收回安置60年代初期下放的归侨及其直系亲属1292人。对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升学、招工、调动、出境探亲、定居等方面也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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