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5 15:03:17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五 华侨 / 第一章 华侨出国

卷三十五 华侨
福清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1992年遍布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玉融乡亲约有50万之众,其中以东南亚诸邦及日本国为最多。

由于历史、地理等因素,福清人旅外谋生的历史渊源十分久远。宋、元之交的13世纪末,里美村民俞定则出洋定居。元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福清人南徙吕宋(今菲律宾)。随后,更有众多的玉融先民追随三保太监郑和之足迹,辗转南洋各埠,及至南亚、东非,并在各旅居地拓荒创业,繁衍生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苛政、战乱、旱灾、瘟疫等交相煎迫,致使福清同中国南方各地一样,连续出现到南洋去的逃荒性移民高潮。此时正值西方各帝国主义国家大肆掠夺东南亚各国,需要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开发资源,便在中国沿海口岸招募华工(即所谓“猪仔”),又有众多的福清人被迫加入这一不幸者的行列。当年,在融籍乡亲出洋的主要渡口——海口、上迳、郎官、东刘、双屿、南城头及万安等处,演出了几多生离死别的悲剧。也正是这一血泪历史,造成如今福清旅外乡亲的人数相当于本地人口一半的独特情况。东南亚有一个国家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凡有华人处,就有福清人。”

早年移居海外的福清人多是劳动者。那时,他们靠艰苦劳动,换取三餐温饱,和当地人民一道,流尽了血汗,为开发旅居地的经济、文化等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有的以拉黄包车、踏三轮车、当矿工或到橡胶园卖苦力为生;有的做豆腐、摆小食摊、当小商贩;有的则靠“三把刀”——剪刀(裁缝)、菜刀(开小餐馆)、理发刀(开美容店)起家。在殖民地时代,移民们都有共同的想法:“有了积蓄即返回家乡,与家人团聚,过小康生活。”后来,久居海外的福清乡亲,大多在旅居地成家立业,与当地人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有的加入当地国籍。

福清旅外乡亲在较为漫长的岁月中,以其特有的勤劳、智慧,筚路蓝缕,自强不息,许多有为俊贤,名扬异邦,辉耀桑梓。他们不仅决胜于企业界,载誉于金融界,驰名于贸易场所,为开发和繁荣居住国的经济做出了卓著的贡献,而且在努力推动当地文化艺术的发展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他们为当地人民兴办了许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不断获得所在地政府和人民的各种奖赏和荣衔。

福清籍的旅外乡亲,在其事业蒸蒸日上之时,便表现出对故国家园的拳拳赤子之心。清宣统年间,华侨在海口里美创办隆中初等小学,在渔溪梧瑞村创办第六区第一小学(后改为梧瑞小学)。民国时期,华侨建造吉云路、可洛桥,修造苏田至渔溪石路,在渔溪创办私立虞阳中学,在茶亭区兴办融侨中学等。共和国成立后至1966年,融籍侨胞捐资兴建福清侨联大厦,创办福清华侨中学等各类学校及六所医院,并创建福清油厂、糖厂,兴办里美华侨果林场、联华茶果场等。1979年后旅外侨胞建设家乡的热情更是空前高涨,他们纷纷捐资在家乡建学校、办工厂、修路桥、盖医院、兴办文化福利事业、修建侨联大厦、建设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福清湾(元洪)投资区等。

遍布于世界各地的玉融儿女的宏伟业绩,已为世人所瞩目,他们披肝沥胆,促进福清侨乡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善举美德,将永远彪炳家乡的史册。

第一章 华侨出国
福清先民最早侨居海外有文字可证的是700年前的宋末元初,时里美村民俞定则经商流寓交趾(现越南北部),尝尽别井思乡之苦,托里人带回“四景诗”抒发赤子之心。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海坛乡(时属福清,现为平潭县)潘姓族众流亡海外。明成化四年(1468年),薛姓族人多出海经商,时受禁止,福建副使何乔新尽杀经商的薛姓族人。已到海外经商的不敢回归,留于海外。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乡民冯淑等人迁居朝鲜。明隆庆元年(1567年),有福清船舶(时称福船)从月港(现漳州)至吕宋(现菲律宾)。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吕宋屠杀华侨,受害最惨的为海澄人,次是福清与福州籍侨民。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海商船主林太卿为避战乱,移居日本鹿儿岛,明末清初葬于日本长崎崇福寺后,有墓碑可考的福清人就有96人。

16世纪末,又有西方海盗船横行中国内海,掳掠福清县乡民,乡民因之流失海外逐渐增多。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倭寇掳掠新厝人口。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黄檗僧众10人(一说30人)随隐元禅师东渡日本。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禅师归里再带众生50人(一说140人)到日本。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冒死开往日本长崎的一艘帆船上有福建散商32人,内有福清乡民王一等人,还有零散亡命海外的俞伯福、俞其惕之子及俞志块等人。清咸丰二年(1852年),美国海盗船“包恩号”上华工暴动,其中有“罗有”与“顾田”(译名)两个福清县乡民。

19世纪末,殖民者在福清设立许多移民公司或移民代理公司,诱卖福清乡民出国为奴;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本拟运往马来西亚的农民移往曼谷;邦加锡矿矿主通过日里种植协会,在海口镇设移民代理公司,招募契约工人前往采矿;香港十二公司和澳门巴拉坑(葡萄牙语,意为猪仔馆)勾结厦门、马尾的福清客栈店主招募契约工人;新加坡口岸贩卖人口经纪人,通过福清县城一家移民公司雇一批农民运往新加坡。

清光绪十二年至民国6年(1886~1917年),一家移民公司从福清运走契约华工2万人,超过长乐历年总和的1倍,仅次于永春县。清代,何砍财、何砍宝搭帆船到新加坡后转印尼泗水。林必举由其两个何氏舅父援引出国。林何两家相继援引绵延四代人。

20世纪初,福清仍有契约华工出国,形式与前稍异,分明约与暗约两种。新厝、港头、江镜、高山等沿海不少乡民往往中辍耕耘,嘱同伴转达家属,便登上途经村边的火轮径下南洋。

民国始创,军阀割据,战乱频仍,许多乡民避祸海外。30~40年代,有更多的乡民前往海外谋生。民国时期,或避战乱,或逃壮丁,或谋生路而成华侨者各乡村都有。

共和国建立时,部分地主乡绅、保甲团丁、前政府公职人员慑于新政权而逃往海外,部分国民党军政人员逃台后,对台湾政权失望,又不敢回归大陆而弃政从商奔往印尼。以后出国乡侨多由亲友援引,据不完全统计,仅1950年12月至1955年的4年间,由乡侨援引出国的乡民达7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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