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5 14:54:26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四 体育 /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业余体校
福清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创办于1960年。设体操班,学生20人,专职教练2人,兼职负责人1人。每周业余训练时间3个下午,每个下午训练1小时半。1961年后,增设排球、田径、篮球、游泳等项目,学生数增至50余人,专职教练7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校断续地保留田径、排球等项。体操教练调省,体操班解散。1978年恢复业余体校,开设排球、田径、射击、体操等4个班,学生数近百人。1982年,重新确定田径、排球、体操3个重点班,在校学生119人,设专职校长1人,教练14人。

1984年,业余体校制定训练工作责任制,实行“四定”(定政治思想教育、定文化学习质量、定训练计划、定输送任务和比赛成绩),建立学生训练档案,定期分析,克服训练工作中的盲目性。

1985年,为进一步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在少体校运动员队伍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通过评比、表彰等正面教育,学生精神面貌改观,训练、学习文化课的积极性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是年25人参加全国各类比赛,有24人次进入全国单项前8名(其中5个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2个第四名,2个第五名,6个第六名);参加省级比赛共获集体项目1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44人次进入单项前六名(14个第一名,12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获市级比赛单项21个第一名,10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3人打破三项市田径纪录;47人次打破县10项田径纪录。

1986年,业余体校在原有普通班基础上,增设三个训练点,扩大业余训练队伍。教练员除了带好自己的队伍外,还分别到基层训练点定期辅导。是年,13人参加全国少年级赛(其中4人为省少年男乙排球),获田径单项第一名2个,第二名4人,第三名1个,第六名3个;获省赛集体项目冠军2个,亚军5个,单项第一名5个,第二名7个,第三名3个,并获体校体操男队、男排和龙田男篮3个精神文明奖;获市级比赛项目第一名47个,中学生田径队连续三届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实现了“三连冠”。一人两次破一项省分龄组纪录;10人13次破12项市分龄组纪录;22人破12项县分龄组纪录。

1987年,业余训练点增至15所中小学,设田径、篮球、排球普通班,聘用学校体育教师21人兼任教练,学生210人。同年,县体校组队参加田径之乡田径分区赛,获团体总分第六名;获全国各类比赛第一名7个,第二名9个,第三名2个,第四名1个,第六名1个;男排5人女排3人代表省参加全国业余体校排球集训赛,分别获男女少乙第三、第八名;获省赛第一名3个,第三名1个,单项第一名3个,第二名3个,第五名2个;获市赛集体第一名4个(市第二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总分、市体校女排、市农民男篮、田径总分),第二名2个(乒乓、桥牌),单项第一名46个。是年,国家体委授予福清县少年业余体校为全国业余训练先进集体。

1978~1988年,县体校教练员7人18次获得全国、省、市、县先进工作者、模范共产党员、精神文明积极分子、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88年体校有学生423人,其中重点班118人。

第二节 体育教学
清朝末年,废科举,兴学堂,福清开始出现近代体育。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福清相继办起官立中、小学堂。学堂设置体操科,中学堂每周2小时,小学堂每周3小时,均配备体操教练,进行列队操练。

民国12年(1923年),体操科改称体育课,体操教练改称体育教员。民国16年,初级中学每周增设童子军训练两课时,高中每周增设军事训练两课时。

共和国成立后,体育课愈来愈引起重视。小学低年级每周设两节唱游课,后改为体育课;小学中、高年级和中学各年级开设两节体育课,辅以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1958年,福清成立中学体育教研联组,每隔3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研究贯彻体育大纲,培训体育教师,举行体育教学观摩,交流教学经验。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停止校际教研活动。

1977年后军体课又改称体育课。每天都举行早操、眼保健操,并定期举行各种体育项目竞赛。1978年配备专职体育教师96人。

1979年,重新成立县体育教研联组,恢复教研活动。1984年5月,调整教研联组,改称为中、小学体育教师教研联组,隶属于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体委在业务上予以指导。每学年召开两次会议,布置、交流、检查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组织教材、教法研讨会;每年举办一期的体育教师培训班,制定全县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等。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专职体育教师不断增加。1986年,全县31所中学,配备专职体育教师102人;乡镇中心小学及城区完全小学34所,有专职体育教师42人,兼职体育教师11人。其他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也配备专职体育教师。1988年专职体育教师增至187人。

第三节 体育活动
20年代中期,福清各学校就有自发的球类运动,县城的玉融小学、华侨小学、西园小学,海口的里美小学,渔溪的梧岗小学、上迳小学等都开展球类运动;设田径项目的有定山小学、城区中心、毓德小学等。30~40年代,县中学的排球、明义中学的篮球和融美中学的足球都形成学校的传统优势;各中小学均设田径活动项目。

民国23年(1934年)10月15日,县立中学校庆纪念,举行大规模运动会。

民国26年1月20日,西园小学新校舍落成,邀请梧岗、海口、城区和大同4所小学代表队举行西园杯排球赛。梧岗队获冠军,海口队获得亚军。同年5月16日,县立职业中学举行运动会,分甲、乙组(均为男生)。甲组设跳高、跳远、撑竿跳高、三级跳远、标枪、铅球、铁饼、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和800米接力跑等13项,乙组设跳远、撑竿跳高、标枪、铅球、铁饼、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600米接力跑、三级跳远等12项。

民国27年12月8日,县立初级中学排球队与县融声队,在县中排球场作友谊赛。县立初中获胜。

民国34年5月1日,大学生联队与中学生联队,在中山台篮球场举行友谊赛,中学生联队获胜。同年7月30日,龙田融美校友蔼如杯篮球暨三青团福清分团篮排球,在县体育场联合举行比赛。同年7月,还举行小学生运动会,参加的有西园、玉融、定山、城小、毅英、北亭、龙田等17个单位。

民国36年10月17日,县立初级中学运动会,参赛运动员200余人,设拔河、田赛、径赛3项。同年,县中学生举行篮球联赛,明毓联中获第一。

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举行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1983年11月25~26日,县体委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中小学生排球赛。经过15场角逐,完全中学男、女组第一名分别由福清侨中、二中获得;初级中学男女组第一名分别由港头中学、江镜中学获得。

1985年,县体委与教育局配合,根据各校特点以及师资、场地情况,全面考虑点、片、面的衔接,调整了全县中小学传统项目业余训练的布局,确立以田径为基础的训练工作,开展传统项目训练的学校由原来3所增至6所。是年,福清一中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先进体育传统校。翌年福清二中亦评为全国先进体育传统校。

1986年,县体委与教育局在县业余少年体校举办体育夏令营,设篮球、排球、艺术体操等4个门类。此后,每年举行一次暑期体育夏令营活动,不仅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内容,而且也是发现与培养体育新苗的一条很好途径。

自1986年始,在15所中、小学设田径、排球训练点,206名学生参加训练,选聘兼职教练员,并由县业余体校定期下点进行技术辅导。是年,全县有150多个学校代表队2400多名学生参加县一级的比赛。

1987年1月,由县体委与教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篮球赛在融城举行。全县各完全中学及初级中学都派代表队参加。是年,采取建设县业余训练网络与体育传统项目相结合的措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6所扩展到14所,其中省级3所、市级4所、县级7所,参加传统项目的学生约为5000人。形成了学校运动队、业余训练、传统项目学校和体校四位一体的网络,将幼儿、小学、中学与体校衔接起来形成层次,为选才、育才、输选和比赛广开才源。

1985~1988年,全县中学和小学学区,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中学)、学区性的以田径为主的运动会。

第四节 锻炼标准
1954年,福建省在福清第一中学施行“劳卫制预备级”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在闽侯专区推行。1957年,福清一中、二中、三中和四中均开展“劳卫制”锻炼。

1964年,国家体委将“劳卫制”改称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从中学扩展到小学。1971年,国家体委重新公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4年,福清各中小学先后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1981年,各校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抓体育工作。

1984年,全县开展“达标”(达到体育锻炼标准)活动的学校有39所,达标人数为1.5万多人。1985年,开展“达标”活动的学校增到64所,达标人数为3.32万多人,其中14所学校达到省先进标准。

1986年,全县28所中心小学和6所集镇完小,适龄学生数26481人,“达标”13340人,达标率为50%;中学31所,适龄学生数29345人,有23916人“达标”,“达标”率为81.5%。其中有14所中小学“达标”率列为省先进单位。县体委、县教育局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学校体育先进单位。

1984~1988年达到锻炼《标准》的中学生累计17.57万人。其中1988年全县达标数53347人,17所学校达到省“达标”先进单位水平。

第五节 人才培养
福清体育人才的培养,除全日制学校外,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是主要途径。

1951~1960年10年间,输送到省专业队的运动员6人、福州军区代表队3人、国家田径队1人,输送到大中专体育院校36人。

1961~1977年,县输送到省体工队的运动员10人、福州军区体工队1人,输送大中专体育院校25人。

1979~1984年,福清一中为各类体育院校输送30多名学生,培养出二级运动员4人、三级运动员8人、少年级运动员22人。

1979~1987年,福清二中向各级体育部门输送优秀选手150多人,有80多人达到国家级运动员标准。

1985年,业余体校向体育部门输送13名体育人才,有54人达到国家等级运动员标准,培养国家级裁判11人。翌年向大中专院校输送15人,有124人达到国家级运动员标准,培养国家等级裁判员7人。1978~1988年,由县体校向上级体育部门和大中专体育院校输送141人。原福清县运动员、运动健将梁学仁于1987年6月以5.57米的成绩创造撑竿跳高亚洲纪录。张秋萍为福建女排主力二传手,在全国“六运”会上获最佳二传手称号。

1979~1988年,全县共培养等级运动员522人;培养等级裁判员91人;输送体育人才115人;录取大中专院校2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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