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4 16:32:04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二 文物名胜 / 第八章 文物管理

第八章 文物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福清文物无人管理。共和国成立后,1950~1966年5月,由县文教局(科)管理文物工作。1966年6月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无专人管理。1977~1979年由县文化组负责管理。1980年县文化馆配备专职干部1人管理。1987年4月3日,成立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文教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县政协、人大、科委、计委、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土地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委员,县文化馆分管文物工作的副馆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文化站干部兼管所属范围内的文物工作。

第二节 文物普查
1957年1月,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福清进行文物普查,发现东张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

1980年全国性文物大普查,3月初至4月底,莆田地区文化局和福清县文化局联合组织文物普查队,在福清进行57天的文物试点普查,着重普查地上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雕石刻及革命文物等27处;8月,莆田地区管理文物干部集中福清进行文物普查验收。地区文化局就福清普查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向全地区推广。

1987年8月12日,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协同福清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一行12人普查队,对福清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着重普查地下文物。普查队深入边远山区、海岛,考察132座山丘,遍及全县12个乡镇,行程1000多公里。在东瀚乡莲峰、一都乡东山狮头架山、宏路乡鳌头山等地发现9处古人类遗址,发掘、采集到软陶、夹砂陶、彩陶等上限自新石器时期的古陶片48片,勘察地上文物20多处。

第三节 文物保护
共和国成立后,文物保护工作日趋重视。1961年5月,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公布瑞云塔、龙江桥为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文物被当为旧文化而遭受浩劫。寺院被占作为他用,院内文物横遭破坏,柱梁雕刻或被刮除,或被涂掉。福庐山风景区因石工滥采山石,许多景观被采得面目全非。1977~1979年,由于管理不力,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阁重纶坊空旁室地被占用盖上民房,甚至房屋盖到坊的两角之下。真正重视保护文物工作始于1980年,县里通过各种渠道:有线广播,举办文物展览,张贴政府布告,张贴宣传图片,在县级刊物——《宣传战线》、《融霞》、《玉融乡音》开辟“玉融风光”专栏,介绍县内文物,宣传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1981年2月25日,县人民政府公布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个,还公布禁止大型机动车辆通过龙江桥,禁止在桥栏挂网捕鱼,并进行大规模修缮。1985年10月,省人民政府公布黄阁重纶石坊、弥勒造象为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通过《文物法》宣传,江阴壁头村村民翁刘耕将自己在开荒时发掘到的古瓷器6件如数上缴。1987年春节,举办省、县文物保护单位图片和文物藏品展览。11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公布县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个。县人民政府布告,禁止大型机动车辆通过黄阁重纶石坊,确定弥勒岩保护范围,并立界碑禁止开采瑞岩山的石头,描红刷新瑞岩山、石竹山、仙井岩等处的历代摩崖题刻。1980~1988年除县财政拨款修缮文物外,爱国侨胞还捐献巨款修建石竹寺、万福禅寺、灵石寺、瑞峰寺、瑞云塔、叶向高祖祠、武当别院、灵溪宫等。同时将两次普查的文物图表照片、测量数字以及文字记录归类整理存档(注解名称、地点、年代、历史渊源、现状和今后修复意见);把重要的摩崖题刻拓片,编号存档;文物藏品附照片或素描图片和等级鉴定卡等填表建档(注明名称、年代、来源、产地、类别和质地);古建筑划定保护范围,并分列为重点与一般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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