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丿淡笑 发表于 2019-3-4 14:15:47

福清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出炉

2月26日,福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福清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会议认为,《福清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此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对我市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和重要空间等景观风貌特色资源进行梳理,明确了“玉融山水城市、现代滨海侨乡”的景观风貌总体定位和规划目标,符合福清实际,对提升城市整体景观风貌、展现福清侨乡特色、突出城市可识别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福清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福清是个山水城市,自古以来城市布局顺应自然山体和水系,形成“城在山中、水在城中”的城市格局。提升中心城区景观风貌,是要把福清打造成“清新怡人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底蕴深厚的侨乡名城”。
在景观风貌提升过程中,保持城市的大山水格局,并重视自然、顺应自然,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大福清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展现侨乡特色形象,提升城市居住满意度,形成“玉融山水城市、现代滨海侨乡”的风貌格局。
《福清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是指导城乡规划、城镇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下一步我市提升城市可识别性,塑造城市整体景观形象和建设侨乡特色城市的重要手段。

重点内容
1规划范围及依据
《专项规划》规划范围按照《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约260平方公里,编制依据参照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
2规划目标
在宏观上,通过对福清现状文化资源评价、历史古城挖掘、景观格局梳理,提出对城市总体景观风貌控制,包括城市风貌总体定位及塑造策略,确定城市建设中山、水、城空间格局关系。在中观上通过城市景观风貌分区指引及景观廊道的控制,结合重要公共空间景观节点控制,在点、线、面上对城市风貌提出具体规划控制要求,落实到山边、水边、路边具体风貌控制上。在微观上对重点项目建设提出建设导引原则,确定单地块景观风貌建设要求。
3风貌定位与结构塑造
福清景观风貌总体定位为“玉融山水城市、现代滨海侨乡”,规划在总规结构基础上塑造了一轴(龙江城市发展轴)、两带(南、北部郊野风光带)、四核(中心城区生态景观绿核)、六心(城市分区风貌中心)的总体景观结构。

4风貌规划中山、水、城关系要素引导
景观风貌规划中提出了山、水、城关系,并通过相关要素对风貌打造提出建设引导,包括:1、山体风貌保护:通过格局性山体、风景名胜区山体、城市公园山体的保护、利用,打造不同山林风光。2、水体风貌保护:着重打造福清湾岸线景观与龙江景观节点,凸显海滨风貌特色。3、城市组团中心风貌保护:结合《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0)》,打造风貌特色节点,包含城市门户枢纽、地标建筑塑造等。
在上述框架基础上,针对城市夜景系统建设、城市天际线控制、城市眺望系统选取、道路景观及游憩景观建设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5色彩规划
通过对福清城市色彩现状调研与分析,分区、分性质提出城市色彩规划,指导福清中心城区建筑色彩把控。整理:陈盼兰 来源:福清市人大 福清侨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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