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4 10:37:40

福清市志1988版:卷三十一 文化 / 第五章 图书档案

第五章 图书档案
第一节 图书
一、书店
民国时期,福清县书店和书摊有县城的文林、震亚、崇新,渔溪的启民,龙田的传松等10余家。

1949年12月,县人民合作社兼营图书发行业务。1950年2月,成立新华书店福清支店,店址设在宦街尾。1952年,书店工作人员11人。1959年1月,龙田、高山、海口、渔溪、东张等镇均开办书店。全县书店工作人员18人。1978年,又在宏路、城头、江镜、港头、三山、新厝、江阴、镜洋、一都等地开办书店,计有14家基层书店。1988年,全县书店人员增加到4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8人。

二、图书发行

民国时期,10多家书店、书摊发行图书系兼营性质。

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县人民合作社兼营图书,只经营18种毛泽东著作单行本。1950年2月,书店经营图书猛增至100多种。7月,县书店与渔溪的启民、龙田的可兴、海口的其珠、高山的求是等4家私人文具店建立供销关系。1952年,又在县城的震亚、文林、崇新、兴起等4家私营商店和海口、东张各1家私营商店建立经销点。全年共发行各种图书51.35万册,金额9.43万元。1954年,在龙田镇设立图书供应站。由于仅几家经销、代销店,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1955年,由各基层供销社经营图书发行业务。1956年,渔溪、龙用、高山、东张等4个镇供销社分别建立图书门市部,海口供销社建立图书、文具门市部,县城、三山、江镜、江阴、桥尾等乡镇建立6个图书专柜。1957年4月,又改由各地百货商店经营图书发行业务。

由于多渠道经营图书业务,自1949年12月至1959年,发行量逐年递增。1959年发行图书156.5万册,较1951年12万册增长11倍多。1960年,发行图书136.89万册,金额21.96万元。1965年发行图书157.08万册,金额2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破“四旧”,把古典文学、艺术作品视为旧文化,书店一度停业,封存、焚毁图书30372册,价值7593元。1967年发行图书降至82.25万册,金额仅9.34万元。1971年又有72.89万册图书下架,损失4.77万元;是年发行课本、图书114.58万册,金额16.24万元。

1976年10月,清理库存,又下架图书2万多册,价值1.16万元;是年发行课本、图书160.39万册,金额25.48万元。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增加农村销售网点,并采取流动供应,送书上门等办法。1979年课本、图书发行增至191.58万册,金额达55.87万元。1985年图书发行量达440万册,金额增到145.52万元。

1987年,发行总金额200.47万多元,比1986年增长15.13%。1988年,根据体制改革的精神,采取集体承包,联销计奖的办法,实行五定(定销售任务、定库存、定人员、定费用、定盘亏额)、一保(保证发行质量)、一奖赔制度。全县农村设网点104个,其中乡镇书店14个,供销社图书柜36个,集体、个体网点54个,全年发行总金额270万元。

三、图书馆、室

1950年6月,县文化馆着手建立阅览室。1953年,建立农村图书室2个。至1959年,全县农村图书室发展到151个。

1980年12月,建立福清县图书馆,借用文化馆二楼为馆址,阅览厅设座位150个。1988年5月,县旅外侨胞捐款在融城环北路筹建福清华侨图书馆,1990年9月竣工。

四、图书阅览

1950年6月,县文化馆设立图书室、阅览室,图书不及百册。1959年,藏书达3120册,其中马列主义经典著作520册、文艺类1946册、社会科学类654册,每月平均借出图书达2560册次;阅览室订有报纸11种,各类刊物、画报48种。每天阅览报刊的读者平均250多人次。

“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图书近1000册。1982年,共有藏书2万余册,拥有固定读者1100人,馆内流通图书1万余册;设有4个农村图书流动点,流通图书200多册。

1985年,购买新书1800余册,订有报纸37种、刊物257种2714册、儿童刊物30种534册;阅览厅内有报纸25种、刊物120种,设有150个座位,每天阅览报刊的读者达400多人次;外借室每天接待读者70多人次。同年,以阳下村和海口镇老人俱乐部为图书流通点,每月一次下点图书30~40册。

1987年,图书流通点又增加6个: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东方红小学、县农资公司、县农业银行和沙埔文化站。还在县看守所设立新图书流通点,让有关法制教育及科技知识的书籍进入牢房,每月更换一次新书,帮助犯人认罪服法。1988年,全县设图书流通点12个;中、小学校拥有图书、资料40万余册;县图书馆藏书5.9万册,阅览厅有刊物381种,报纸58种,每天接待读者500多人次。

第二节 档案

一、档案馆、室

档案馆 民国初期,县政府各科室档案,由科室管卷员管理。民国26年(1937年)县政府设档案室,配备事务员和雇员两人,军法室档案由军法书记员管理,其余科室档案由档案室管理。

1951年8月,中共福清县委设档案室。翌年8月,县人民政府亦设档案室。1956年7月县委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县人民政府档案室,配备档案员2人。1958年9月12日,成立县档案馆。1962年6月,因战备需要,在一都公社设临时档案室,9月下旬,搬回县城。1966年,在一都公社所在地,建档案库房。1981年11月6日,设县档案局,同档案馆合署办公。1982年,在县府大院内建档案馆楼房,1984年5月竣工,有大小库房12间。1986年,一都库房档案,搬回县库房存放。1988年,馆内库房有档案箱1250个,目录橱4架,卡片橱12架。

档案室 民国33年9月,各乡(镇)公所均配备事务员1人,负责案卷管理工作。

1958年,全县共设档案室208个,其中县直机关35个,社直机关49个,大队124个。1960年,档案室增至261个。1965年档案室536个,其中县直机关115个,公社18个,大队403个。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关部分档案室受破坏,有14个单位档案被砸抢,7个单位档案被虫蛀或霉烂。

1976年后,恢复整顿档案工作。1981年,全县恢复档案室134个,其中县直机关116个,公社18个。1988年,全县有档案室192个,其中县直机关171个,乡镇21个。

二、馆藏档案

文书档案 保存民国26~38年国民党福清县执行委员会、县政府、三民主义青年团、警察局、法院、军事法庭、田赋处等8个全宗档案7386卷(袋)。

保存革命历史档案,包括闽浙赣司令部、闽中司令部、福清游击队的文件、相片、符号和民国36年中共福清县委扩大会议笔记本等44卷。

保存共和国成立后机关文书档案,包括1949~1980年县委、县政府、县直机关和乡镇企事业单位文书档案23085卷,其中永久13855卷,长期9230卷。

科技档案 保存1954~1957年间,县委办公楼、宿舍、影剧院和1984年清华糖厂等的基建档案以及农业区划档案、林业普查档案、水利工程档案等78袋。

专门档案 保存退、离休和死亡的干部档案、处分档案,中共地下党档案、劳动职工档案、会计档案以及1957年前的志愿军复退军人档案等,共31441袋。

声象档案 保存从桦山到中川等16代总督影集、福清县地下革命活动地点及烈士影集、县领导人活动、大型会议和各方面工作活动影集等9本;保存中共党史研究工作的录音带57盒。

资料 分成A、B、C、D、E、F六大类,总共4489册。其中A类为党政刊物资料,1199册;B类为史志资料,632册;C类为报刊资料,1422册;D类为民国资料,476册;E类为“文化大革命”资料,306册;F类为全县各机关编辑的史志、刊物和文件汇编等,共454册。

1988年,共有馆藏档案69个全宗,档案、资料66589卷(袋、册)。

三、档案管理
(一)收集

1949年8月,福清县人民政府令国民党、三青团、民社党及其所属组织的社团人员,携带党团的各种文件等向人民政府公安局登记。

1956年11月,县委秘书室配合老区办公室,征集革命历史档案、文物资料。通过老区干部群众座谈会和工作组深入老区点进行采访、拍照等形式,共收集档案和文物资料254件。

1958~1964年,收集县委、县人委及其所属部、委、办、科、室等部门的档案、资料13564卷(袋、册);接收民国档案970卷;接收撤销的机关档案949卷。其中1960年开展档案返家运动中,收集零散档案材料2135件、资料867册。

1965~1966年,接收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等11个单位和城头、海口、港头等6个公社的文书档案1528卷,“社教”总团文书档案1627卷,老区档案8880袋,老区群众信访档案132袋及地下党档案395袋。

1977~1978年间,追回“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抢档案8280件。

1985~1986年,接收县委、县革委会和18个公社档案12397卷,退、离休干部档案和职工档案11886袋,公安局移交的民国档案6416卷(袋)。

1987~1988年,接收文书档案770卷,会计档案614卷,科技档案9卷,资料2654册。

(二)整理

共和国成立初期,福清县沿用民国时期杜氏十进分类法,进行立卷归档,案卷编号采用上下分列表,中隔横线,上列类、纲、目、节等符号,下列年号及卷号并隔以小数点。

1951~1955年,采取一年一次年终清理归档的办法,把档案材料划为永久、定期和销毁三种类型,并规定各机关将存档的文件造册报送县保密委员会审查。

1957年3月,县委机关成立档案鉴定委员会,制订《档案材料保管期限标准》57条。分为永久、10年、5年、3年、1年等5种期限。1958年4月,清理已撤销的15个区委及所属171个乡积存的档案。1959年2月,有20个工厂完成科技档案整理任务。是年对县委全宗档案,以案卷为单位,逐卷判定保管期限,县直机关和公社、生产大队也普通开展档案的鉴定工作。

1963年8~11月,为适应战备需要,对历年档案重新进行整理鉴定。全县124个单位档案组成18274卷,定为永久8084卷、长期4128卷、定期6062卷。馆藏档案和收集的零散文件,结合鉴定进行补充和重新整理,组成7043卷,定为永久3322卷、长期1155卷、定期2566卷。1965年8月,对县直127个单位和15个公社,确定档案全宗,进馆的有44个机关档案全宗,并确定全宗的代号。

1978年8月,档案保管期限改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结合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积存档案,推行档案鉴定、组卷的标准规范。至年底,完成清理积存档案任务,全县133个单位的档案组成9112卷,其中永久3008卷、长期2834卷、短期3270卷。1981年,全县有26个单位配备科技档案干部,有11个单位完成科技档案整理任务,共组1823卷,其中永久309卷、长期1270卷、短期244卷。

1985~1986年,21个乡镇整理1959~1985年的文书档案21660卷。

1987~1988年,有38个县直机关清理历年积存的文书档案8452卷。

至1988年编有案卷目录227本,专题案卷目录5本,民国档案姓氏笔划索引170本及全宗案卷存放示意图12张,各种卡片24张。

(三)利用

编写资料 1957~1965年,编写资料8种:《福清县几年来基本情况统计》(1957年编)、《中共福清县委历年工作大事记》(1958年编)、《福清县人民委员会历史演变》(1960年编)、《福清县各乡生产大队机构调整合并基本情况》(1960编)、《福清县历次人民代表大会概况》(1960年编)、《福清县行政领导变化史》(1960年编)、《福清县党群领导变化史》(1961年编)、《福清县东瀚、高山、三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基本情况》(1965年编)、《1949~1987年福清县组织史资料》(1987年编)。其中《福清县几年来基本情况统计》汇编,1958年由省委秘书处转发给全省各地(市)县档案部门参考;《中共福清县委工作大事记》汇编,1959年被选送全国档案工作展览会展出。

汇编资料 1959~1986年,计汇编7种资料:《坚决保卫总路线的决心书汇编》(1959年编)、《福清县确保夏季大丰收誓师大会大字报汇编》(1959年编)、《福清县万人大会文件汇编》(1964年编)、《省委在福清县音西召开现场会议文件汇编》(1964年编)、《福清县上迳公社阶级成份、土改总结汇编》(1964年编)、《土地改革政策汇编》(1986年编)、《福清县自然灾害文件汇编》(1986编)。

接待查档 自1959~1988年的29年间,共接待查档者10468人次,调阅案卷42317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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