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2 19:15:17

福清市志1988版:卷二十九 教育 / 第三章 小学教育

第三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清末民初,县内小学多为私立,以教会和华侨办的为主,但广大乡村仍遍布私塾。

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迅速普及义务教育,分三期推行初级小学和一、二年制义务短期小学。同年福清办有高级小学43所,初级小学63所,短期小学53所。翌年,又办有高级小学33所,初级小学36所,短期小学60所,学生数达11781人。是年,全县另有私塾127所,教师127人,学生1817人。

民国29年,国民政府通令各地实施国民教育,增设四年制的国民学校和六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民国30学年度(1941~1942年)福清办有国民学校101所,中心国民学校30所,私立小学10所,私立初小2所,合计143所。民国32年度设24所中心国民学校。民国36年度,中心国民学校23所,中心国民学校分校10所,保国民学校113所,私立小学(包括教会办、侨办)13所(其中完小11所,初小2所)。民国38年,全县有小学149所,教职员工582人,学生10996人。

自1949年9月至1954年,贯彻“维持原状,稳步前进,逐步改造,整顿提高”的方针,县人民政府接办国民政府留下来的公、私立学校并接管教会办的5所小学,取消了私塾。经过整顿,到1954年,全县小学有204所,比1949年增加55所;在校学生数达30934人,增加19938人;教职工835人,增加253人。

1956年,执行“加速发展,提高质量,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全县小学发展到211所,比1954年增加7所,在校学生达39139人,增加8205人;教职员工达923人,增加88人。

1960年,小学教育事业经过1958~1959年“大跃进”的盲目发展,学校数发展到396所,在校学生数73426人,教职员工2066人。

1961~1963年,对小学教育事业进行调整,纠正1958~1960年教育工作中“左”的错误。1963年在校学生数减少到62630人,招生数从1960年的29262人减少到22137人。

1964年,由于调整国民经济取得显著成绩,并且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县小学教育又有新的发展。学校数达到508所,比1963年增加86所;在校学生数81253人,增加18623人;教职员工2527人,增加295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小学教育事业受到破坏。

1979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学校数达566所,较“文化大革命”前1965年的461所,增加105所;在校学生数达134243人,增加64423人;教职员工达4781人,增加2414人。

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采取多种形式办学。是年,全县小学有579所,其中教育部门办的575所,农林场办的4所。设在县镇的有11所,在农村的有568所。农村还附设有教学点、分教点、巡回点等54处。

1986~1987学年度,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4%,在校学生巩固率达98.2%,五六年级(时五年制、六年制并存)学生毕业率达99.1%,12~15周岁少年儿童普及率达97.3%。以上“四率”均超过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中的标准。

1988年,全县有小学526所,其中有2所省重点小学,29所学区中心小学,4所场办小学。在校学生120556人,教职员工总数4935人,其中公办3858人,专任教师4101人。是年招生18636人,毕业学生24262人。


第二节 学校设置
一、公办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秋,在县城福塘境众母堂(尼姑庙)创办福清县官立第一高等小学堂(初名众母堂),为县内第一所高等小学堂。民国元年(1912年)改名县立第一小学堂。

民国6年春,在东张创办东张初等小学堂。民国12年9月,在高山创办福清县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民国17年在县城文庙创办福清县立女子小学(民国20年并入华侨小学)。民国19年,在县城水陆街双旌祠及观音堂创办福清县立西城小学(民国31年停办)。民国年间,县内还创办:县立崇昌国民学校、县立三宝国民学校、县立双旌国民学校。

民国26年,福清县开始设小学学区,县立第一小学堂易名城区中心小学,全县设城区、东张、渔溪、高山等4个中心小学学区。翌年,东张中心小学学区并入城区中心小学学区,原属城区的海口镇及龙田镇一部分小学划分为新设的海口中心小学学区。每个中心小学学区有一所完全小学为中心小学。全县设;城区、海口、渔溪、高山4所中心小学(高山中心小学为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堂改名的)。

民国30年,福清县办有国民学校101所,中心国民学校30所。

民国34年,融城小学(原为县立华侨小学)改名东南区小学,民国36年,改称玉融第二中心小学。民国35年,城区中心小学改称县立玉融中心小学,翌年改名玉融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公私立学校。1951年玉融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定名为福清县实验小学(1952年10月,毅英小学并入实小,并定为全省12所重点小学之一)。玉融第二中心小学定名为城关小学(1957年改称城关中心小学)。见龙小学并入龙田中心小学,1952年10月,毓德小学又并入龙田中心小学。至1966年,全县设28个学区:城关、玉塘、宏路、北亭、海口、岑兜、永宾、五龙、龙田、前林、江镜、临江、港头、占阳、高山、六一、三山、钟邱、玉瑶、东瀚、渔溪、上迳、硋灶、高岭、占泽、东张、琯口、一都等,各学区所在地小学称中心小学。

1968年,城关中心小学改称工农兵小学。1972年,恢复由于“文化大革命”而停设的小学学区。

1980年12月,实验小学定为全省首批16所重点小学之一。同年,工农兵小学复名城关中心小学,1984年2月,改名城关小学,定为全省重点小学之一,不设学区。

1988年,全县共有小学526所。其中2所省重点小学:福清实验小学、福清城关小学;29所学区中心小学:瑞亭、音西、玉塘、宏路、北亭、海口、岑兜、城头、南岭、龙田、前林、江镜、临江、港头、占阳、高山、六一、三山、海瑶、虎邱、东瀚、渔溪、上迳、硋灶、占泽、高岭、东张、镜洋、一都等中心小学;4所场办小学:海口农场、东阁华侨农场、江镜华侨农场、灵石林场小学。

二、教会办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基督教卫理公会传教士程吕底亚,在龙田卫理公会教堂旁边租赁民房,创办龙田妇女学。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程吕底亚在龙田八仓井附近购地,建新校舍,命名毓贞女塾,创办八年制女学。

民国6年龙田毓贞女子小学高级部迁往县城,龙田留下小学一至四年级(于民国10年改名毓德女子小学)。民国8年,基督教卫理公会在县城后埔街楼锦霞创办毅英小学,在高山创办陶三小学;基督教圣公会在县城产塘街创办馨英小学;天主教在县城利桥创办炳文小学。民国13年,基督教卫理公会在龙田融美中学附设小学。民国30年融美附小与毓德小学合并为毓德融美联合小学。

共和国成立后,毅英小学并入实验小学,陶三小学并入高山小学,炳文小学改名瑞亭小学,毓德融美联小并入龙田中心小学,馨英小学停办。

三、私人(士绅)办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创办私立通智两等(高、初等)小学堂,在海口五龙村创办私立开东两等小学堂。

民国元年,在新厝硋灶村创办私立光贤两等小学堂(民国30年改名硋灶保国民学校,民国35年改称光贤中心小学)。是年冬,学堂改名为学校。民国13年,在县城楼锦霞创办私立大同小学。民国37学年度福清办有私立小学5所,私立初小2所。

四、侨办
清宣二年(1910年),里美侨胞创办隆中初等小学,民国14年改为里美小学。清宣统三年(1911年)渔溪侨胞创办县第六区第一小学,民国5年改为私立梧瑞小学。

民国时期,侨办小学尚有:梧岗小学、陶民小学、培元小学、松潭小学、龙山初小、郎官初小、岭边初小、西园小学、南浔初小、西洽初小、致力初小、水头初小、南光小学、锦城小学等。

共和国成立后,侨胞办学热情更高,至1972年9月,全县有侨办小学17所,即音西、县笼、阳下、前亭、金印、南山、梧瑞、苏田、陈白、梧岗、岭胶、新厝、南光、培元、岭边、牛宅、西园等小学。10月,17所侨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

五、民办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农村迅速出现民办小学,教师多由回乡知识青年担任。1959~1960年全县有民办小学15所,队办小学147所。“文化大革命”期间逐步转为公办小学。

至1988年,4个农、林场,还办有4所小学,即海口农场小学、东阁华侨农场小学、江镜华侨农场小学、灵石林场小学。

第三节 学制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创办的官立高等小学堂系按照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公布推行的“癸卯学制”的规定办学,入学年龄为13岁,学习年限四年。

民国2年(1913年),福清小学堂按“壬子、癸丑学制”改称学校。民国12年小学执行“壬戌学制”。小学六年,四、二分段: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此学制一直沿用到1951年。

1951年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县于1952年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将一些小学内人数不多的四、五年级学生调整到附近完小高年级学习。

1953年,教育部通知:“五年一贯制缓办,从1953年秋季起一律沿用四、二分段制。”福清停办五年一贯制,并对小学进行调整,统一秋季始业。

1963年,教育部再度决定试行小学五年一贯制。是年在实验小学一年级选择两个班作试验。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制无统一规定,到1973年,全县小学均试行五年一贯制。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全日制小学为五年,统一秋季始业。福清小学均执行此规定。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小学学制可以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城市小学可以先试行六年制,农村小学学制暂时不动。遵照决定,1984年先在实验小学一年级招收六年制新生;1985年又在城关小学和瑞亭、硋灶两学区试行六年制,其他乡镇小学仍为五年制。1988年,六年制与五年制并存。

第四节 课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福清官办高等小学堂开设的课程有:修身、国文(四书、五经、左传、中国文学等)、算术、英文以及体操、唱歌、图画、手工等。

民国6年(1917年)开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操、图画、修身等7科。

清末至民国26年,教会办的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圣经、英文、图画等科,女子小学堂另加女红一科。

民国27~38年,全县高级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国语、算术、美术、劳作、体育、音乐、公民、历史、地理、社会、自然等11科;初级小学有:公民、国语、常识、算术、劳作、体育、音乐等7科(其中低年级不设体育、音乐,只设唱游)。

1952年,遵照教育部颁布统一的《小学教学计划》(五年一贯制),中、低年级开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高年级除开设上述各科外,另增自然(包括卫生常识)、历史、地理3科。各年级均设有朝会和周会。

1953年贯彻“四、二分段制”,全县初小开设课程有:语文、算术、体育、唱歌、图画、手工、劳动等科;高年级另增设历史、地理、自然3科。三、四年级教学珠算,每周一课时。

1963年,开始试行《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一至四年级设置课程有:语文、数学、体育、音乐、图画等,其中一至三年级另加手工;五、六年级设:语文、数学、历史、自然、体育、音乐、图画等科,五年级另增地理,六年级另设生产常识。各年级每周周会一次,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劳动半个月。五年一贯制学校课程有:语文、数学、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历史、自然、地理、生产常识等科。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小学课程十分紊乱,只开4门课:毛主席著作课、生产斗争课、文化课和军体课。另外要学生大唱“语录歌”和“样板戏”。

1978年,各小学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十年制教学计划》的规定,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音乐、体育、图画等7科。

1981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全县小学各年级开设:思想品德、语文(包括讲读、作文、写字)、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6科。三年级以上开设自然,四年级增设地理,五年级增设历史,四、五年级设劳动课;各年级还规定了开展课外活动的时间(包括自习、科技、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周会、班队活动等)。

1984年在实验小学,1985年在城关小学、瑞亭学区推行《全日制六年制城市小学教学计划》。各年级开设的课程有:思想品德、语文(讲读、说话、作文、写字)、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6科。其中一、二年级每周另排唱游一节,三年级以上增设自然常识,五年级增设地理常识,六年级增设历史常识;课外活动包括自习、体育活动、科技、文娱、阅读活动、校会、班队活动;四至六年级设劳动课;集体教育活动时间全年两周。

1985年,在硋灶学区试行《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至1988年设置的课程有:思想品德、语文(讲读、作文、写字)、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6科。三至五年级另增自然常识,五年级增设地理常识,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和历史常识,五、六年级还设劳动课,每周一节;各项活动根据农村的实际,酌情安排;集体教育活动时间全年两周。

第五节 教学研究
民国25年(1936年)10月5日,福清县小学教育研究会成立,教学研究的范围有:教材补充及采用问题,教、学、做的实际问题。但只是虚文,无实际效果。

1956~1959年,以学习苏联经验为主,经常组织教师学习凯洛夫教育学,课堂教学采用“五个环节”,评定学生分数用五级记分法(用5、4、3、2、1五个等级表明学生成绩的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劣等),同时学习语、数教学大纲及教材、教法等。

1960~1966年,学校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提倡学生学政治、学文化、学劳动,走又红又专的道路。要求减轻学生负担,反对“只专不红”。教研活动主要是探讨少而精与启发式教学法;教学内容是加强“双基”教学,即认真讲授基础知识和反复进行基本技能训练。

1978年暑期,集中全县小学语、数骨干教师学习业务,学习新的语文、数学教学大纲和新编的语文、数学教材以及现代教育思想等。

1979年暑期,全县小学教师培训,过好教材关。19个公社分成19个班,参加教师达3870人。1979年9月至1981年底,在基本过好教材关的基础上转入教材教法研究。结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着重于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智力的教学方法研究。

1982~1987年,建立县、学区(31个)和教研片三级教研网络。城关以实小、城小为重点,农村以龙田中心小学和磁灶中心小学为重点,开展语文科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数学科推行尝试教学法、应用题思路教学探索等教学研究;同时以学区为单位,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研讨会:举行示范教学、观摩教学、有关专题讲座,并开展“青秀”比武和第二课堂活动等。

1988年,小学教学研究活动仍分层次进行:县一级,学区一级,教研片一级。把常规的教研活动与专题的教改实验结合起来,以常规的教研为主。采用讲座、研讨会、年会、观摩课、教改试点等形式进行。语文科重点教研内容是“注意识字,提前读写”,数学科重点内容是对“实验教材”进行实验。

第六节 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以“忠君、尊孔”为教育宗旨,培养学生“孝悌忠信”的儒家道德。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规定在课堂及礼堂内悬挂《圣谕广训》,不论教员、学生都要遵守,每逢节日,必须对“至圣先师”行三跪九叩礼。

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小学开设修身课,提倡公民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实利、勇武”精神。

民国18年,小学以“三民主义”作为德育的中心内容。各小学除在公民、党义等课程中进行思想灌输外,还利用每星期一总理(孙中山)纪念周,背诵总理遗嘱,宣读总裁训词,实行“党化”教育。

民国23年,国民政府提倡所谓“新生活运动”,对学生推行“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教育。民国28年把“礼义廉耻”作为各校共同校训,向学生灌输“三民主义”思想。

民国时期,教会办的小学,传教士强迫学生读“圣经”,拜上帝。对学生进行“亲美、崇美、恐美”的奴化教育。

1949年10月至1952年,福清小学教育的德育内容主要是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对学生的影响。学校废除训导制度,取消公民课,实施教导合一,建立班主任制。以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作为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开展“保卫和平、保家卫国”的活动。各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群众控诉会,揭发美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并发动学生写信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发动学生捡废铜废铁,支援抗美援朝。是时重点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

1953~1957年,通过政治常识课、周会课和早会课,向学生宣传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总路线;配合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特别是教育小学毕业生正确对待升学和回乡参加生产劳动。1954年全县2052名高小毕业生就有180人没有报考初中,直接回到家乡参加劳动生产;1955年有250多名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1957年又有高小毕业生761人奔赴生产劳动岗位。

1958~1959年,小学德育的重点是对学生进行“三面红旗”(“大跃进”、总路线、人民公社)教育。1958年,开展向刘文学学习活动,召开刘文学英雄事迹报告会。1959年,开展以保卫总路线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家乡,立志做一个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努力学习的好学生。

1960~1962年,着重对小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发动学生参加植树造林、拣粮、除四害(灭蝇、灭鼠、灭蚊、除臭虫)等活动,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精神。

1963年,毛泽东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各小学思想品德教育以雷锋、张高谦先进事迹为重要内容,普遍成立学雷锋小组,发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及节假日在校内外做好事。

1964~1965年,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和阶级斗争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毛泽东选集》,请“三老”(老贫农、老工人、老红军)讲“三史”(家史、校史、村史),并开展“忆苦思甜”、“我和雷锋比童年”等主题班会活动,提高学生阶级觉悟。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搅乱了学校教育秩序。

1977~1978年,各小学抓整顿学校秩序工作,对学生进行组织性、纪律性与学习目的性教育,使学校教育秩序迅速走上正常轨道。

1979~1980年,思想品德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并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以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为内容,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五爱”教育。

1981~1982年,各小学都制订《小学生礼貌用语》、《一日生活常规》等。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教育。并以争当“红花少年”、“三好学生”,创“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为推动力量,培养学生的文明礼貌行为。1984~1988年,遵照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向学生进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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