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 15:24:05

福清科技志:第一章 / 2-10 福清市良种场

十、福清市良种场
民国时期,福清县在县城东门设立福清县农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将原福清县农业推广所土地3亩以及原地主田地、奎光阁寺田和旧城墙基地全部收归国有,面积共90.5亩,重新兴办福清县农场,场部设在玉斗园长乐会馆及平潭会馆。县政府派员筹建农场工作,当时只有干部2名、工人1名。农场所需劳力主要是靠劳改队支援。
1952年,县政府正式委派县农场场长,工人增至9人。
1957年,县农场又划给海口农场管理。1958年,又回归原属。
1960年,又划给江镜农场管理。1961年,又恢复原属。
1962年,改办为国营福清县良种场,为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作物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繁育。1964年,全场职工19人,其中干部4人、工人15人。耕地67.7亩。(看福清FQLOOK.CN)由于地处城郊,耕地因城区扩建,逐年减少。1977年只剩下40.3亩。
1979年,县政府决定将县良种场迁至阳下乡可洛溪,征用北林村芦山部分土地并组织县城机关干部为良种场围溪造田。全场共有土地300亩,配备干部4人、工人19人,建筑房屋(含农业技术员培训班)2630平方米,种子仓库100平方米,晒场2000平方米。1985年全场职工增加到31人,土地总面积达到770亩,其中农业用地203亩;果园、苗圃用地267亩,有果树10366株;宜林山地300亩,以种植杉木、湿地松为主。全场内设种子队、科技队、果林队、机务队、畜牧队等5个专业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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