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3-2 15:12:45

福清科技志:第一章 / 2-2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

二、福清市环境保护局
1984年5月,福清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85年11月,成立县环境监测站,编制7人。
1990年11月,环保部门独立建制,成立福清县环境保护局,纳入政府一级局序列。局机关内设人秘股、开发监督股、综合计划股,行政编制5人。
1992年1月,环境保护局内增设排污收费监理所,编制5人,同时环境监测站扩编至20人。
1993年12月,排污收费监理所更名为环境监理所,扩编至10人。
1997年8月,环保局内设机构人秘股更名为办公室,开发监督股更名为开发监督科,综合计划股更名为综合计划科,并增设宣传教育科和政策法规科,分别与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合署办公,行政编制增至6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增至23人。
1997年12月,直属单位增设环境监察中队,与环境监理所合署办公。
1998年12月,环境监察中队编制8人。(看福清FQLOOK.CN)至此,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开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5个科室,下设环境监理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中队3个直属单位,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1人。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是福清市政府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推广环保科学技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环保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编制环保规划和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环保科技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综合整治;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依法征收排污费,开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福清市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受到省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的表彰:
199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清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
1995年,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福清市为1994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1991——1997年连续7年授予福清市为县市区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199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清市八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
1996年,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织的环境评比活动中,福清市被评为环境最佳县市。(看福清FQLOOK.CN)
1997年,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织的环境评比活动中,福清市又被评为环境最佳县市。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还曾多次受到省和福州市环保局的表彰。福建省环保局先后授予:
1992——199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进集体、1991——1997年度福建省环境监测先进单位、八五期间福建省环境监理先进单位、八五期间环境统计先进单位、八五期间省城市环境规划先进集体。福州市环保局1991——1997年连续7年授予福清市环保局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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