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3-1 15:41:25

福清市志1988版:卷二十六 劳动人事 / 第二章县政府公职人员

第二章 县政府公职人员
民国16年(1927年),县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委员会设秘书1人,书记2人;设4股,股长由委员兼任,各股设股员2人。

民国17年,县政府设县长1人。县长之下为科,设科长1人,科员1~3人。设督学、技术员各1人。

民国18年10月,县政府设县长、秘书、助理秘书各1人。下设3科,各科设科长1人。另设督学、警佐、工程技士、农林技士各1人,科员4人,试用科员2人,统计员、度量衡检定员、义教专任干事、军法书记员各1人,事务员10多人。又设经征处主任1人,征收员9人,雇员3人。

民国20年,县政府设县长、秘书各1人。下设3科,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4~5人,事务员1~2人。

民国24年1月,设县长、秘书各1人。下设3科,科长3人,科员6人,督学、技士各1人,警佐1人,事务员4人,雇员9人,政务警察12人。

民国32年,设县长、秘书各1人,助理秘书2人,指导员2人,人事科员1人,事务员16人,雇员13人。县长之下分4科:民政科科长、自治股长、科员、户籍股长、科员各1人,户籍员3人,社会科员1人;财政科科长、股长1各人,科员2人,地籍股长、科员各1人,地籍员5人;教育科科长1人,督学3人,股长、科员各1人;建设科科长、技士、技佐、股长各1人,科员2人,检定员1人。增设军事科科长、征募股长各1人,科员4人,组训股长、组训员各1人,科员6人。此外,还有合作主任指导员、指导员、合作助理指导员、会计主任各1人,会计佐助员、会计练习员、统计员各2人;军法承审员、书记各1人;赈济会干事、办事员、电话管理员、平价会干事各1人,勤杂20人。

民国33年,县长之下设7个科室:秘书室主任秘书、人事管理员、庶务科员各1人,事务员12人,雇员11人;民政科科长1人,科员8人,合作主任指导员1人,合作指导员3人,户籍员3人,地籍员5人;财政科科长1人,科员3人;教育科科长1人,督学、科员各2人;建设科科长、技士各1人,科员2人,度量衡检定员1人;会计室会计主任1人,科员3人,统计主任、统计员各1人;军法室军法承审员、军法书记各1人。

民国36年,设县长1人,下设10个科室:秘书室秘书1人,助理秘书2人,科员2人,事务员5人,雇员7人;民政科科长1人,科员3人,户籍员1人;财政科科长1人,财务稽核员3人,科员4人;教育科科长1人,督学2人,科员1人;建设科科长、技士、科员各1人;军事科科长1人,少校科员3人,上尉科员2人;社会科科长1人,合作指导员、科员各2人;地政科科长、技士、科员、地籍员各1人;会计室主任1人,科员4人,事务员1人;统计室主任、科员各1人;人事科人事管理员、人事佐理员。各1人。合计63人。是年,裁减财务稽核员、军事科员、合作指导员、会计科员各1人。田粮处裁员16人、役6人,税捐稽征处裁员6人、役3人、卫生院裁员7人、役3人;推广所裁员2人、役2人。

民国37年,设秘书室秘书1人,助理秘书2人,科员2人,事务员5人,雇员6人,人事管理员、人事佐理员、统计主任、科员各1人;第一科科长1人,指导员3人,科员兼股长4人,技士1人,户籍员1人,科员6人,事务员1人;第二科科长1人,财务稽核员2人,科员4人;第三科科长1人,督学3人;第四科科长1人,技士1人,合作指导员2人,科员1人;会计室主任1人,科员4人,事务员1人。合计59人。

民国38年,县政府设秘书室秘书1人,助理秘书3人,科员1人,事务员5人,雇员6人,人事管理员1人,人事佐理员2人;第一科科长、指导员各1人,指导员兼股长1人,科员5人,户籍员1人;第二科科长1人,财务稽核员2人,科员3人,附设税捐稽征处处长1人,课长2人,会计员1人,助理会计员2人,税捐稽征处之下各分处设主任1人,税务员合计23人;第三科科长1人,督学2人,科员1人;第四科科长、技士、合作主任指导员、合作指导员、科员、检定员各1人;第五科科长1人,科员5人;会计室主任1人,科员6人,事务员1人;统计室主任、科员各1人;地政处主任1人,技士2人,地籍员1人;田粮科科长1人,科员4人,催收技士1人,事务员2人,雇员、稽核各1人;附设五镇田粮办事处,主任、仓库员、稽征员、催收员、职员等共15人。

附:区乡公所人员编制

民国16~18年3月,区设区长1人,助理员2人,雇员1人,区丁1人,共5人。

民国24年5月,区署设区长1人,区员4人,书记2人,办事员2人,区丁3人,共12人。

民国29年1月,各乡(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2人。此外还配备事务员2人。

民国32~33年,各乡(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人,民政干事、经济干事、警卫主任、户籍干事、户籍员各1人,事务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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