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8 15:51:08

福清交通志:第六章 交通管理 / 第二节 交通管理

第二节 交通管理
一、路政管理
(一)各个时期路政管理的规定与措施
l 9 6 6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行车样板线活动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1、各公社、大队、居委会,机关团体,应向军众进行一次交通常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改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坏习惯,树立行人紧靠路边走,摊贩、什物不乱摆,牛羊猪鸡不乱放,儿童游戏不上路,自行车辆不争道的新风尚,保证汽车来往畅通无阻。2、各车辆单位(包括非营业车)耍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根据生产组织组成安全小组,行驶公路要相互关心、督促,做到不滥载、不超载、不争先、不抢道。3、各有关单位应教育全体行车人员在样板线活动中做出榜样,切实贯彻“中速行车,礼让成风”.坚决执行会车“三先”和转弯注意三件事。
1 9 7 2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召开交通安全紧急会议,检查全县交通安全工作,广泛宣传省交通安全“一号通令”,主要措施和办法是: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和省革委会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加强交通管理,整顿交通秩序,刹住事故风。2、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交通、公安、建筑、宣教等部门组成,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看福清FQLOOK.CN)3、教育公路沿线群众自觉维护交通秧序,禁止在街道和公路上摆摊、积肥、堆放物资、挖沟、晒谷、育秧,放牧牲畜等,开展交通安全生产竞赛活动。4、教育驾驶人员遵章开车、开船。对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安和交通部门检验考核,合格后发给牌证,方可上路行驶。5、加强车船维修和公路养护,实行定期保修制度,使车船保持更好的技术状态。
1 9 8 2年1 2月份,为加强福清县城市交通和市容管理,进一步完善路政管理机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 2月3 1日,正式成立交通、城镇、市容整顿指挥部,县委副书记林学铿任总指挥、公安局局长林金钟、城关镇镇长林圣德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由交通局副局长李自福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叶明清股长任副主任,并从公安、交通,监理、工商、商业、农机、公路等有关部门抽调专职干部进行日常工作。同时采取措施,出动了宣传车,加强宣传和路检。共检查机动车辆8 1 0辆,其中:违章4 2 5辆,纠正教育8 5辆,处理1 7 5辆,罚款处理9 5辆,罚款金额4 9 2元。同时,清除违章堆放石料4 3 0立方米、沙土1 1 4处2 3 4立方米,木料5处3 5立方米、柴草4 3处2 8 5担;,拆除违章摊点3 7 5处、凉棚5 3个。在路检、路查的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实行分片包干办法,取得比较显著效果的有:宏路地区,彻底改变了占路摆摊、爬车叶卖、车辆乱停等堵塞交通的混乱状况。渔溪地区,对摆设公路两旁的农贸集市做了整顿,并制定六条具体措施。融城南门地区,属交通要口,通过整顿,纠正了车辆、柴草乱堆放,农贸产品摆路口的状况,改变了市容市貌。
(二)福厦公路的整治和路政管理
1、福厦公路的整治
福厦公路由于机动车辆与日俱增,沿线交通秩序和路政管理不能适应,近年来出现了脏、乱、堵现象,尤其是包括我县的宏路、渔溪在内沿线14个集镇成为主要的卡脖子路段。为了改变达种情况,1983年6月,省委、省府和省军区连续发出整治脏、乱、堵和军民共建文明路的号召:要求福厦文明路建设做到四好(交通秩序好,路政管理好、路容路况好、精神面貌好)。(看福清FQLOOK.CN)我县立却行动起来,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郑祖香任组长,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采取了五条措施: (1)整治交通,克服脏、乱、堵现象。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拆迁了琯口、镜洋、宏路、渔溪、新厝等主要卡脖子地段的违章搭盖,铺设了街道排水系统。并以渔溪、宏路两镇为重点,从抓交通秩序入手,加强管理农贸市场,改善乡镇卫生状况,促使公路保持畅通。同时组织了四次大规模的整治统一行动,清除了大量的垃圾、火烧土、建筑用的土石以及瓦砾等堆集在公路上的所有杂物,平整了路肩、路面、交通面貌迅速改观。 (2)拓宽公路,提高通过能力。克服脏、乱、堵后,接着进行公路拓宽工作,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路基拓宽至1 6米,宏路、渔溪拓宽至1 8米,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拆迁了8 7 0 0平方米的房屋和国营单位的商店,粮库、宿舍,以及电力通讯线路等设施,围墙、水井、厕所、粪坑等附属建筑。公路部门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完成了路基扩宽,水沟砌筑,路面铺设和桥涵加宽等工程,通过能力明显提高。(3)宏路试点,军民共建文明路。我县以3 2 5 3 5部队与宏路镇共建宏路路段文明路为试点。采取了抓住关键,切实加强领导;打好基础,充分发动群众,突破重点,整治脏、乱、堵;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制度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由大区、省军区和省市评为先进单位。通过宏路试点,带动了全线军民共建活动,如走访宣传、清洁卫生、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爱路护路、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已普遍展开。不仅提高了公路的经济效盔,而且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改交了人的精绅面貌,初步形成了以文髓路带文明村镇、以文明村镇促文明路的大好形势。 (4)增添设施,加快“三场”建设。1 9 8 4年,在棉亭岭建成了福厦线上第一个行车服务中心,设有食堂、旅馆、小卖部和停车场,为旅客和驾驶员提供了食宿和休息的场所,又避免了沿途胡乱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弊病。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于1 9 8 4年5月初基本竣工,6月1目正武开业。见图三十五。县工商部门在沿线建了五个农贸市场,清除占路摆摊设点,保证公路畅通。为了改变占路作晒场的坏习惯,县府拨款1·2万元,征地6亩,给光荣村建造晒场。此外,还在宏路修建一座厕所、渔溪修建两座卫生厕所,给旅客提供了方便。 (5)巩固成果,建立管理制度。(看福清FQLOOK.CN)一方面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实行乡(镇)村分段包干、佳户各自门前三包等群众性管理;另一方面设置专职护路员,专门管理路政,把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让军民共建文明路的成果巩固下来。通过采取以上五个措施,我县境内的福厦路段基本上实现了“三有”(即路段有人管理、交通秩序有人维持,卫生有人搞),“六无”(即无违章搭盖、无乱堆杂物、无乱摆摊点、无围车叫卖、无占路晒物、无堵塞交通)。我县因此连续两年评为先进县。1 9 8 5年2月5日,《福建日报》第二版登载题为“福清县对福厦公路路段采取三条措施”一则报导中提到, “1月1 6日,福清县在宏路召开军民共建福厦文明公路表彰大会,会上宣布三条措施: (1)建立巡道、护路制度,由军民、警民共同执勤;(2)在宏路、渔溪两个卡脖子交叉路口建立交通安全监督岗;(3)在沿线村镇增设维修、补胎、充气等行车服务项目。”又提到达段公路“1 9 8 4年1 2月,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公路’福清县府、县人武部同时被评为‘军民共建文明公路先进单位’”。
2、福厦公路交通管理试行条例
为了保护公路设施,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促进四化建设,省人民政府于1 9 8 3年7月颁布《福建省福厦公路交通管理试行条例》。条例共有1 2条,主要内容有:
(1)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公路,监理、运输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统筹规划,对人、车,路和周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2)公路两侧边沟边坡外水田1米、旱地3米,山地5米为公路留用地。
(3)为了行车有更好视距,公路两侧1 5米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严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交易买卖,违章建筑,(看福清FQLOOK.CN)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垃圾,放牧牲畜,种植农作物,占路修车。不得任意在公路上设置路栏、筑梗和埋设管道、电杆、电缆。在公路边新架设广播、通讯杆线和电缆、管道应距路缘1 0米以外。如确需临时占用公路者,应事先经公路主管部门同意,订好协议,并缴纳破路费(每平方米路肩5元,碎石路面10元,渣油路面20元,沥青混凝土路面3 O元,水混凝泥土路面5 0元,桥涵建筑物按需缴纳),并做到限期修复,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5)禁止履带车和铁轮车在砂石、渣油和沥青路面上行驶。确因特殊需要,应先经公路部门批准,损坏路面应负责赔偿。
(6)严禁汽车、拖拉机超载、超宽、超长,超高和超速行驶。在交通拥挤的集镇内路段,严禁占路停车。
(7)公路养护、改建的施工路段应设置标志,尽快修复,保障行车安全。公路行车事故处理应保证公路畅通的原则,立卸赶往现场。处理事故时间不得超过3 0分钟。
(8)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两边留用地均属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盗窃,破坏者受罚款直至刑事处分。
(9)公路上设固定检查站应经省府批准;沿线流动检查哨,人员须着统一标记的服装并持有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检查证。
3、福厦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措施
(1)1 9 8 4年,福州市公路分局设立公路派出所,(看福清FQLOOK.CN)作为专门管理福厦公路等干线路政管理的主管机构。
(2)沿线各县,乡镇设立福厦公路整治和军民共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配置9个护路员,具体负责福厦公路各管辖路段的交通管理。
(3)为了贯彻执行《福建省福厦公路交通管理试行条例》,1 9 8 5年,对公路两侧1 5米范围内1 9 8 3年8月以后新建的房屋作了清查,并通知拆除。1 9 8 6年夏,又再次清查通知限期拆除。至1 9 8 6年7月底,已拆除3 4户1 5 3 9.4平方米,占应拆除3 8户1 6 6 9.9 6平方米的9 2%.
(4)为了重申在公路两侧边沟边坡以外1 5米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规定,1 9 8 6年7月底,埋设了1 5米范围内路界桩。路界桩每5 0米两侧各埋1个。
(5)1 9 8 6年夏,省交通厅定我县统一着服装6人,上路进行路查路检。

二、航政管理
航政管理以省直航管部门为主,地方交通部门配合协助进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一系列有关规定,县交通局协助承办部分手续,并加强海上安全的宣传和管理。
1 9 5 4年1 O月,福建省航管局海口航管站成立,1 9 7 6年,港航分家,更名为“福州港务管理局海口港务站”.根据交通部《关于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看福清FQLOOK.CN)福建省交通局《违反港航规章制度处理规定》贯彻执行。凡客货轮进出口都要持航证簿(航行证)到站办理签证手续。站里要统计客货运量以及货物品种等,每五天向瑭头港务处汇报一次。货轮运载省外货物要缴纳港务费4%,运载省内货物耍缴纳港务费3%,均由货主负担。船方要交纳管理费3%.木帆船要交纳停泊费每吨O.1元,机轮船按每净吨位二季度交纳0.3 6元。正规的客货轮船上必须备有灭火机、大救生环4个、每二人要有一件救生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证:
(1)船舶使用期超限;
(2)船舶载重超吨位;
(3)风级超过船舶的抗风力(如百吨以上的机轮船,超过入级风就不能让其航行,百吨以下的机轮船,超过七级风就不能让其航行;木帆船抗风力比机轮船一般减低一级。)。
海口港务站自1 9 5 4年成立以来,按规章制度办事,从无发生重大差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 9 8 4年1 1月至1 9 8 5年3月间,海口至南山湾内航道上布网捕捞鳗鱼苗,海平客轮经过该处,把鱼网的一条绳子拖走,渔民无理要求赔偿损失,造成客轮停航近2 0天。1 9 8 5年2月,唁头港务处监督站、市交通局会同边防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联合调查处理,派监督艇沿海检查,(看福清FQLOOK.CN)撤除阻航鱼网几十张,问题得到解决,客轮才获复航。从此镇人民政府指派渔政管理人员,对渔民捕捞作业进行管理,避免了类似事件发生。

三、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一)管理职能机构
管理本县各种机动车辆的职能机构是福州交通监理所福清交通监理站。
福清交通监理站的前身是福建省公路局宏路管理站,成立于1952年6月。1 9 5 4年春撤销,1 9 5 5年秋又恢复,并兼管平潭县境内的交通安全的管理业务。
1 9 6 3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公路局宏路交通管理站”.
1 9 7 O年7月,更名为“福建省闽侯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交通科宏路交通管理站”.1 9 7 2年1月,再更名为“福建省莆田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处交通科宏路交通管理站”.1 9 7 3年7月,改称为“福建省莆田地区车辆监理所福清交通管理站”.1 9 7 3年1 O月,更名为“福建省莆田地区车辆监理所宏路管理站”.1 9 7 7年12月,更名为“福建省莆田地区车辆监理所福清监理站”.1 9 7 9年1 O月,更名为“福建省福清车辆监理站”.1 9 8 1年5月,更名为“福建省福清交通监理站”.监理站现有2 1名干部,分设考车与交通管理两个组。考车组负责车辆报牌,发证、年检和驾驶员考核;交通管理组担负保障交通安全的路检路查和交通事故处理。配设有2辆检查车和报话机等装备。
(二)车辆管理的具体制度
(1)车辆的报牌发证
各种机动车辆购买后,必须向监理部门申报,(看福清FQLOOK.CN)提出车单位介绍信、产品合格证、发票和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单等有效证件,验明合格,并由监理部门发给行车证和车牌(编号)后,方准予在公路上行驶。
(2)车辆的年检
机动车辆每年都要到监理站进行检审一次。检审的时间过去集中在年末,1 9 8 4年后改为每年3——1 2月进行。检审的车辆要先进行自检,做到各部机件性能更好,配件完整,车容美观,方携带各项行车证件开车至监理站检审。检审合格的发给合格证,准许继续行车,检审不合格的,或限期修复再检,或收回牌证不准使用。
(3)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实习驾驶员执照;再经跟车实习6个月,才转发正式驾驶员执照。持有驾驶员执照的,才可独立驾车。过去驾驶员培训是采用单训的办法,卸由教练员单个带领训练。1 9 8 4年以后,改为办培训班集体培训的办法。培训班学习时间:汽车6个月,手扶拖拉机1.5个月,摩托车1个月。培训班地点:汽车培训班,有交通局汽车培训班、江镜农场汽车培训班、县农机站汽车培训班三所;摩托车培训班设在阳下乡农机站;手扶拖拉机由各乡镇农机站承办。培训结业,由福州监理所派员会同监理站进行考核。1 9 8 5年末全县拥有的驾驶员人数如表1 9.
机动车驾驶员每年亦须随车到监理站进行一次检审。检审内容为交通规则、道路驾驶等。检审前要集中学习一段时间,以提高文明行车和遵守交通规则的囱觉性。对于发生严重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除按刑律处理外,还要扣留或吊销驾驶执照。(看福清FQLOOK.CN)1 9 8 6年6月,省交通厅规定:开除公职的驾驶员同时吊销驾驶执照。
(4)路查路检
为保证交通安全,一切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理、公安、交通部门经常上路检查,督促驾驶员认真遵守。对无证行驶,酒后开车、人货混装,拖拉机载人,超限超载,欠交养路费等违章行为,经查出即予纠正,并分别情况给以批评教育和记证,扣证,罚款,扣车等处理。
(三)征收车辆养路费
为了保障公路养护和发展公路事业,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必须缴纳养路费。养路费征收以月为单位。征收标准,汽车1 9 8 4年以前,按车主单位和用途性质分为五类,一类每月每吨位征l 1 7元,五类(事业单位用车)每月每吨征2 4元。1 9 8 4年后分为两类:一类车每月每吨征1 1 5元,二类车减半。轮式拖拉机每月每吨征8 5元。手扶拖拉机过去作为农业机械,每月按台征收4元;1 982年以后,每月每台征收1 6元。本县还规定:全年一次缴纳者,只须缴9个月,半年一次缴纳者,只须缴5个月。养路费征收单位,1 9 7 8年以前,由监理站负责。1 9 7 8年起,拖拉机养路费改由县交通局征收。198 5年7月1日起,汽车和摩托车养路费改由福清公路段征收。汽车和摩托车养路费,1 9 8 5年征收额为2 2 9万元。1 9 8 6年征收3 55万元。拖拉机养路费年征收额见表2 0.

四、历年交通事故与海损事故
(一)历年交通事故统计表(表2 1)
(二)历年主要海损事故简况
1960年6月9日,福清县海运公司海燕28号木帆船由江阴装载食盐35吨开往福州,在长乐百户乡海面,因天气突变,受十二级台风袭击,船搁浅,舱内食盐除了抢救几十担外,全部被海水淹没,船员6人安全脱险。(看福清FQLOOK.CN)
1962年3月2日,福清县运输公司海运大队23号木帆船在弯州尾港口发生翻船,主要原因是船在塘屿海面受台风袭击,船翻沉,船员三人浮到塘屿海滩获救。
1964年12月8日,福清县龙江木帆船队“金顺利”涵帆1394号木帆船,装运面粉从渔溪至平潭,在吉兆岛海面触礁,船上五个船民迂救脱险。
1965年5月30日,海口木帆船合作社海燕28号木帆船由连江琯头装运茹米开往平潭北厝在长乐松下余鸡尾因天黑视线不清,和福鼎顶头公社沿州大队木帆船相撞。事故发生后,海燕28号船将福鼎县的一位船员带上船,半路又将该船员推放于松下西岛,适迂吉兆渔船获救。此后,木帆船社领导向福鼎船方赔礼道歉,并亲自将船员送回。
1972年4月12日,新厝漆林三号木帆船从福州运载30多吨煤炭开往海口,航至南山海面,遇风浪触礁,在全船皂P将沉没之际,海口海运社组织人员全力抢救,无发生死亡事故。
1979年7月25日,江阴公社运输队莆临6210号木帆船,从江阴运盐31 O包,路经东瀚公社兰盘贼仔沃海面时,突遇7号台风,触礁沉浸,经济损失达一万元,船员脱险。
1980年1月14日,北垞运输队闽融3529号运输船,未按照搁浅装卸的操作要求,在卸货过程中形成中轻首尾重,压裂中舱船底,造成海损事故。
1980年5月22日,三山公社后洋大队闽融3648号木帆船从平潭竹屿口装运大米12吨,开往福清城头吉兆,在吉兆东北方壳屿海面触礁沉没。24日晚,破船又受第4号台风外围影响,船身完全被毁,船员脱险。
1982年6月3日,海口航运公司融航106号船从福州装运笨酐5 3吨,开往厦门,船在小澄与角屿之间海峡触礁沉没,货物全部被浸湿、失效,经济损失9万5千5百元。事故属“过失责任”,是建国以来我县海上运输经济损失最大的一次海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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