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6 17:10:53

福清市志1988版:卷二十三 政权政协 / 第五章 人民政府

第五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历届政府任期
1949年8月16日,福清解放,成立福清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即日成立福清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由中共福建省委任命。

1952年12月,召开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会议,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

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1954年4月,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1955年6月,实行人民委员会制度,福清县人民政府改称福清县人民委员会,任期至翌年12月。

第二届人民委员会 任期自1956年12月至1958年6月。

第三届人民委员会 任期自1958年6月至1961年12月。

第四届人民委员会 任期自1961年12月至1963年6月第五届人民委员会 任期自1963年6月始。

1966年2月,筹备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已筹备就绪的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能召开。1967年1月24日,县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非法夺权。1967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福清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主持全县日常工作;3月18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福清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全县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6月11日,成立军队、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福清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1974年12月,解放军结束“三支两军”任务退出地方。1975年调整领导班子。1976年初,领导班子又被改组。

县革命委员会 1978年4月,召开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产生福清县革命委员会,任期至1980年12月。

第八届人民政府 1980年12月,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县第八届人民政府,任期至1985年8月。

第九届人民政府 任期自1985年8月至1987年11月。

第十届人民政府 任期自1987年11月至1991年1月。

第十一届人民政府 任期自1991年1月至1994年1月。1991年5月改称福清市人民政府。

注:1992年底任职未满者,~号右边不标明具体时间。

第二节 政府机构
一、1949.8~1968.6设置的机构

人委办公室、支前办公室、档案馆(1958.9设)、人事科(1953.1设)、侨务科(1955.11设)、公安局、司法科(1951.8并入人民法庭)、移民科(1955.11设,1957.3撤销)、计划委员会(1954.8设)、统计局(1954.8设)、劳动科(1958.11设)、物价委员会(1962.8设)、建设科、物资局(1958.4设)、农业生产办公室(1956.11设)、农业科(1951.4设)、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1963.7设)、林业科(1956.4设)、水产局(1956.4设)、水电科(1956.4设)、农业机械局(1960.2设,12并入工业局)、农业税科(1960.5设,1952.10月撤销)、畜牧局(1960.2设,1961.7撤销)、东张水库管理局(1959.3设)、人民公社事务管理局(1960.7设,12月撤销)、副业生产办公室(1956.7设)、工业交通办公室(1963.10设)、工业科、交通科(1956.5设)、手工业管理局(1955.7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55.12设)、盐务管理处(1950.9设)、邮电局、财贸办公室(1961.6设)、财政科、税务局(1950.4设)、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1959.8设)、供销合作社(1951.6设)、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县支行、服务局(1957.4设,1958.12并入商业局)、文教办公室(1961.6设,1962.3撤销)、科学技术委员会(1960.2设)、文教科、文化科(1956.4设,1959.4并入文教局)、卫生科(1952.8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64.4设)、体育运动委员会(1956.4设)。

二、1968.6~1976.10设置的机构

办公室、政治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支前办公室、公安局、政治组民事组、计划委员会、劳动科、基本建设科、物资局、生产指挥组农业生产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电力局、农机局、东张水库革委会、副业生产办公室、生产指挥组工交办公室、工业局、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手工业联社、盐业管理局、邮政局、电信局(1973.10邮政局、电信局合并,恢复邮电局)、生产指挥组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科、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县支行、政治组教育组、政治组文化组、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1976.10~1987.12设置的机构

办公室、生产指挥组(1977.9撤销)、支前办公室、档案局(1981.11设)、人事局、编制委员会、老干部局(1983.8设)、侨务办公室、侨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980.7设)、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984.2设)、宗教局(1982.7设)、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984.12设)、机关事务管理局(1987.1设,为二级局)、司法局(1980.12设)、国家安全局(1986.3设)、民政局、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劳动局、物价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1986.11设)、物资局(公司)、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1982.2设,1984.2并入农委)林业局、水产局、水利水电局、农业机械局(1984.5改称农业机械管理站)、东张水库管理局、畜牧办公室(1984.5撤销)、乡镇企业管理局、经济委员会、工业局(1984.5撤销)、交通局、第二轻工业局、盐场管理处、邮电局、财贸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局(公司)、财政局、审计局(1983.11设)、粮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烟草专卖局(1982.9设,为二级局)、打击走私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县支行、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县志编纂委员会(1984.6设)、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82.4设)。

四、1992年政府机构

政府办公室、融侨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物价委员会、老区办公室、编制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侨务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打击走私办公室、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二轻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水电局、物资局、商业局、粮食局、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人事局、劳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档案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税务局、宗教局、信访局、保密局、侨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志编纂委员会、地震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东张水库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

第三节 区乡镇政府
1949年8月16日,福清解放后,为迅速稳定社会秩序,建立起人民政权,派出14个工作组接管并同时成立6个镇公所:玉融、海口、龙田、高山、渔溪、东张;8个乡公所:仁义、化北、平化、化南、江德、东瀚、江阴、光贤,作为县人民政府临时派出政权机构。9月18日,成立第一(音西)、二(海口)、三(龙田)、四(高山)、五(渔溪)、六(东张)和城关等7个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基层政权机构。1950年8月,又增设第七(三山)、八(江阴)两个区公所。

1952年7月,在8个区公所基础上增设第九(新厝)、十(瑞亭)、十一(城头)、十二(江镜)、十三(港头)、十四(东瀚)等6个区公所,城关区公所改为第十五区公所。

1955年9月,15个区公所调整为12个区公所,并以区公所驻地命名,即茶亭(一)、海口(二)、城头(十一)、龙田(三)、江镜(十二)、高山(四)、三山(七)、东瀚(十四)、渔溪(五)、江阴(八)、东张(六)等11个区公所和城关镇(十五)人民委员会。

1956年4月,12个区(镇)公所调整为6个区公所:茶亭、海口、东张、渔溪、龙田、高山;1个县辖镇:城关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撤销东张区公所,改设东张镇公所;9月,6个区公所改称为6个乡人民委员会。

1961年7月,成立18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即城关、音西、阳下、海口、城头、东张、镜洋、一都、渔溪、上迳、新厝、江阴、龙田、江镜、港头、高山、三山、东瀚。

1967年1月24日,“造反派”全面夺权后,18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3月分别成立各公社人武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4~10月,18个人民公社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4月成立的是江阴,5月成立的是城头、渔溪、上迳、新厝,6月成立的是城关、音西、阳下、海口、东张、镜洋、一都、江镜、三山,10月成立的是龙田、港头、高山、东瀚。1970年5月,音西公社因被打成“黑样板”而撤销,时成立宏路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8年10月8日,城关公社革委会改为城关镇革委会;被打成“黑样板”的音西公社得到平反,重新成立音西公社革委会。1979年11月,撤销人民公社革委会,恢复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0年12月,城关镇革委会改称城关镇人民政府。1981年3月28日,成立南岭、沙埔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9月5日,宏路、海口、渔溪、龙田、高山等公社管委会改称为镇人民政府;26日,音西、阳下、城头、南岭、东张、镜洋、一都、上迳、新厝、江阴、江镜、港头、沙埔、三山、东瀚等公社管委会改称为乡人民政府。12月12日,东张乡人民政府改为东张镇人民政府。是年乡镇人民政府内设办公室、派出所、司法办、经委办、企业办、林业站、农机站、农技站、水利水电工作站、民政组、财政组、科协、文教办、经营管理站、保健办、节育办、土地管理站、税务所、侨联会、扫盲办等。有的乡(镇)还设公房管理组、工程公司、工交办、水产站和爱委会等。

1985年3月18日,城关镇人民政府改为融城镇人民政府。

1990年11月8日,音西、江阴、城头、江镜、三山5个乡改为镇建制。1992年7月22日,融城镇改为融城街道办事处。港头、东瀚、沙埔、阳下、上迳、新厝乡改为镇。是年设融城街道办事处;17个镇人民政府:龙田、海口、渔溪、高山、东张、宏路、音西、江阴、城头、江镜、三山、港头、东瀚、沙埔、阳下、上迳、新厝;3个乡人民政府:镜洋、南岭、一都。

第四节 政务纪要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9~1956.12)(一)经济建设农业 1950~1951年,福清进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土改”后,沿着“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方向,组织起互助组,进而于1952年春耕时,由县到区而乡有秩序地发动群众开展连环的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有61个互助组还参加华东竞赛,大大发挥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加上是年兴修农田水利与海堤(修补渠、坝2038处,增高海堤290条),以及做好作物防治病虫害、增施肥料、选育良种等工作,全县粮豆总产量1952年11.73万吨,比1950年9.75万吨增加1.98万吨。

1955年9月,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2月,合作化程度达到95.6%。农业生产关系的改变,促使1955年冬季和1956年春季农村掀起生产高潮。1956年,大小麦生产获得丰收,比1955年增产9172.3吨;兴修水利4070多处,增加、改善农田受益面积13.17万亩,减少受灾面积8951亩;开荒1.55万亩,超过1950~1955年开荒面积总和;造林面积2371亩。

工商业 1952年上半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工商业者不法行为受到揭发与打击后,部分业主产生消极情绪,县运用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工商有关政策与前途教育。为活跃城乡经济,下半年,在县城和5镇举行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购销总额达200多亿元(旧人民币)。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推动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改造。1956年1月底,商业采取转为国营、合作商店、公私合营等方式;工业的私营加工厂全部转为公私合营;交通运输业组织起14个高级社。

财政 1950~1952年,财政工作重点是健全金库制度、会计制度,执行预决算管理,纠正收支上的混乱现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适当照顾各项事业的正常发展和地方企业的经济来源。

(二)文化建设

1952年下半年,接办民办小学119所,教会办的中小学5所,创办初级师范1所。是年,全县有文化站5个,专业剧团2个,业余剧团29个。学校贯彻“文化教育,面向工农”的方针,暑期中学录取的新生,工农子弟占58%,小学中的工农子弟由1951年的59%增到84%。全县有民校341所,比1951年增加241所,参加学习的青壮年278万人,比1951年增加1倍以上。

1956年,有24个乡装设有线广播,部分乡建立图书流动站、俱乐部、收音点、业余剧团等。农村创办1535个扫盲班,820个学习小组,学员6700多人,占全县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人数的29%。

(三)政权建设

1949年8月16日,福清解放,即成立福清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设各科局机构。同时宣布取消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对国民党的党、政、军人员进行登记甄别,选择留用。9月20日,全县划为7个行政区,建立7个区公所,废除国民党的保甲制度。11月,召开以民主推选和邀请代表为主要形式的福清县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4月,召开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此后,每隔3至6个月就召开一次会议,邀请各界人士共商福清民主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大计。同年8月,成立福清县人民法院。翌年8月,成立福清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10月改设为县人民检察院)。随着人民代表会议逐渐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的产生从推选和邀请过渡到由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乡级人民代表从一开始就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职能也由协议机关性质过渡到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能。1952年12月,召开福清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随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完善,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由1949年9月的12个发展到1954年的20个科、局(室)。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一)经济建设

农业 1957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经全县上下一齐努力抗击灾害,农、林、渔、牧业生产仍获得好收成。粮食总产量达10.92万吨,比1953年增产289.85吨;大豆总产量达5375.3吨。林业生产,完成造林28192亩,育苗370亩,垦复荒山601亩,封山育林4250亩,出现19个无灾乡。渔业生产,鱼贝类总产量达9280吨。

1958年,农业生产开展以农业技术改革为中心的生产运动,掀起兴修水利和全民积肥高潮,完成中小型工程5006处,受益16.91万亩。建成东张水库,从根本上改变福清“十年九旱”的面貌。群众日加点、夜加班,生产劳动积极性高涨,但实际工作中却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特别是粮食产量提出过高指标,生产瞎指挥,造成1959年粮豆生产大幅度减产,1960年群众肚子吃不饱。

1960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开展整风整社运动,通过增产不增购,全奖全赔,多劳多得,多劳多吃,确定自留地,以及退赔等一系列政策的兑现,社员生产积极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1961年,农业生产贯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畜牧业生产贯彻“公私并举,私养为主”的方针,猪、牛、羊、家禽都有发展;水产品生产贯彻“大办渔业就是大办粮食的重要方面”的方针,养捕并举,全面发展;林业生产贯彻“以抚为主,抚造并举”的造林方针,与“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房前屋后零星植树永远归个人所有”的造林政策,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共造林果5.34万亩,零星造林果30万株。

1962年,农业生产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一系列政策,粮食总产量达11.17万吨;林业造林2.32万亩;水产品生产贯彻“养捕并举,全面发展”的方针,总产量达8.85万吨。1965年农业生产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粮食产量达17万吨,社员口粮由每人每月14公斤提高到17.5公斤。

工商业 1957年,工业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先进生产者运动,总产值达2834.12万元,为国家上交利润3.62万元。商业进行机构调整,撤销文化用品和针织品公司,5镇成立综合商店,批零一条线,经营实行行政企业合一领导,扭转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的现象,改变购销关系,调整工业品价格,为国家节约2万元资金,上缴利润9.66万元。

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中,提出办工业的方针是“全民办厂,小型为主,遍地开花,依靠群众,服务农业”。提出什么一年内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两年内城乡电气化;什么苦战50天,社社建立农具厂、肥料厂,乡乡建立水泥厂等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造成1959~1960年县经济发展比例失调。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工业战线,全县保留县营工厂21个,职工1694人。同时建立与健全手工业联社组织,使之分布更加合理。全年工业总产值达1678万元。商业工作,恢复供销合作社组织,加强农村集市贸易的领导,做好渔业生产资料和城乡人民生活资料的供应工作,全年商品供应总值达到2400万元。1962年,继续贯彻发展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把各部门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掀起以支援农业、支援市场,组织原材料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促使产值、产量不断上升。全县调整工业企业4个,拆并2个,压缩职工1409个,全年工业总产值达1454.93万元。

1964年,工业战线开展比学赶帮运动,在支援农业生产上,贯彻“质量第一,修造并举,以修为主,不违农时”的方针。物资供应除棉布、针织品凭证供应外,基本做到自由选购。1965年工业总产值1827万元。

财政 1961年,财政工作重点是服务农业,服务生产,服务中心,从资金上支持以农业为纲各项生产的发展,全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达521万元。同时,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严格控制支出,使地方财政正常支出控制在255万元之内,做到收多于支,略有节余,完成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支持国民经济高速度,按比例发展的财政工作任务。1962年,回笼货币323万元。同时,开展清贷工作,全面清理历年来国家发放的各种贷款,对于无力归还的社员群众,分别给以免息限期归还或全部免除本息的照顾。

1964年,财政金融部门努力克服由于价格下降,库存商品增加,企业利润减少所带来的困难。货币回笼超额完成任务的2倍多,使市场上货币流通量趋向正常。

(二)文化建设

1957年,全县有8所中学,4班高中班,小学296所;建立34个农村俱乐部,电影队扩大到3队。

1958年,文教事业浮夸风极为严重,提出什么17天内普及中学、小学、幼儿班,做到乡乡有中学,社社有小学,队队有幼儿班,全县要创办民办中学64所,725班;文化中心俱乐部要建立83所,俱乐部要建立357所。

1961年,教育工作调整学校布局。文艺工作在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指导下,大抓发掘与整理传统优秀剧目,发动演员深入山区、海岛巡回演出。1962年,教育事业继续调整、充实,全县全日制小学有419所,普通中学16所。文化工作在为中心、为工农兵服务方面,作出努力,3个专业剧团演出队,34个业余剧团,以及几百个宣传队深入山区、沿海、街道、农村,配合社会主义教育演出2140多场,观众达90多万人次。

1964年,教育工作,贯彻阶级路线,巩固学额。配合省、专区工作组,在东张公社试办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文化工作,面向农村,为政治、为生产服务,创办民办文化站9个,发展和巩固俱乐部307个。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一)工农业生产

1967年1月,“造反派”全面夺权,后引起全县大乱,两大“造反派”对立情绪严重,经常发生武斗,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1967年秋粮比1966年减产47%,冬种又遇旱情,面积大幅度减少,1968年春粮比1967年又减产21%,合计秋、春粮比1966年减产5万吨,全县18个公社,每月人均口粮不及10公斤的有11个公社。国家下拨救济款52.5万元,调进粮食5500吨,减少统购粮5500吨,帮助群众度荒。由于群众对立情绪严重,一些地方,国家回销的粮食不能分到真正缺粮农民手里,是时,出现变卖家当、出卖子女、借高利贷等不正常现象。

由于全县人民共同努力和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援。1970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有所回升,粮食总产量达19万吨,实现粮食亩产达千斤。植树12.3万亩,出席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开山造田、平整土地、围垦海滩等扩大耕地面积1.05万亩,兴修水利完成土石方354万方。水产品总产量达1.45万吨。工业总产值达1450万元。

1971年12月,县革委会组织各公社、农林场和生产大队党委、党支部书记及革委会主任、革命领导小组组长904人,分两期参加莆田地区革委会在闽侯杨厝大队举办的“农业学大寨”学习班,学习杨厝大队“农业学大寨”经验,随之,全县掀起农业“学大寨,赶大寨”的热潮。1975年3月2~7日,县委又召开有1500多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全县再次掀起“农业学大寨”的高潮,各公社成立农田基建指挥部,对1亩以下的块地及土层在4寸以下的旱地进行改土平整,并治理山、林、田、水路。是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达36万万亩。

(二)基本建设

1970~1974年,在极其混乱的局面中,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下,由于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奋斗,县建成七大工程:1969~1970年,扩建东张水库龙高地区高干渠;1970年4~9月,建成太城溪引水工程;1970年5月至1973年10月,在宏路建成县合成氨厂;1970年5月至1973年8月,福清朱山口的11万伏高压输电线路架设通电;1970年6~10月,改建福清南门大桥;1970年12月至1974年5月,建成建新水库;1970年修筑江阴到渔溪海堤。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1992.12)

(一)经济建设

农业 

1977年,农业战胜各种自然灾害,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21.4万吨,亩产超千斤。农建工程完成1200多处。水利工程完成700多处。平整改造耕地10.19万亩,开荒造田扩大耕地面积1.09万亩。

1979年,粮食总产达26万吨。1980年,尽管自然灾害严重,粮食仍然取得好收成,总产比1979年增近0.5万吨,主要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也有较大发展。社队企业总产值6000万元。1979~1980年,全县造林21万亩。1978~1980年,农田基本建设共合龙大扁岛等四处围垦工程,建成4座小(一)型、9座小(二)型水库和电灌站210多处。农业总产值1980年比1977年增长54.75%,年递增8%。

1981~1984年,推行多种形式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种植业和林牧副渔的比值由1980年的六五比三五,调整为1984年的四八比五二,林牧副渔的产值第一次超过种植业。粮食、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由1980年的七八比二二,调整为1984年的六四比三六。1982年,粮豆总产值创历史最高纪录,达28.4万吨。1981~1984年4年中,全县造林25万亩。高山前岭埔小流域治理荣获1984年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农业总产值2.36亿元,比1980年增加7240万元,平均年递增9.6%。

1985~1987年,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中,山、海、田一起抓。一抓粮食生产;1987年,春收大小麦25.4万亩,总产3.72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22.2万亩早稻,平均亩产400公斤;全年粮豆总产量26万吨。二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点放在开发山海资源、促进“两水一牧”发展上:对虾养殖从无到有,1987年增至2.4万亩,水产品产量达3.8万吨;水果以发展“四大名果”为主,3年造果总面积达3.15万亩;林业生产坚持营造与管护相结合,抓封禁和福厦路一重山绿化工作,3年造林13.3万亩,西部山区建立6万亩杉木商品材基地,沿海营造防护林2.4万亩,林木蓄积量以每年10.4万立方米的速度增长,1987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80万立方米;全省最大的太城蛋鸡场,1986年投资、投产、见效。3年投入农业基本建设的资金达1324.67万元,建成柯屿垦区地面库。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2.25亿元。

1988~1990年,增强农村、农业、农民“三农”观念,深化农村改革,依靠政策、科技和投入,实施“粮食工程”、“林业工程”、“菜篮子工程”和“乡镇企业工程”,农林牧副渔和乡镇企业全面发展。1989、1990年连续两年粮豆总产量突破30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特别是1989年,战胜特大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全县粮豆产量达32.7万吨。3年,全县每年新植果树1万亩以上,建成千亩片11个、百亩片120个,累计总面积近10万亩。3年共造林16.74万亩,建立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四大体系和5个万亩林场,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87年的28.4%提高到1990年的37.2%,林木总蓄积量达126万立方米。1990年,水产品产量达5万吨。畜牧业由分散经营转向以专业经营为主,1990年,肉类总产量2。64万吨。3年省、市、县投入和乡村多渠道筹集农业基本建设资金5300万元。建成和修复一大批水利设施,围垦4处、6350亩,垦区开荒造田2万亩,完成薛港地面库、龙江倪埔段改道等工程。1989年荣获全国水利先进县称号。春粮生产两次获国务院、农业部表彰,农业、水利、水产等工作均获得省政府表彰。

1991~1992年,重视抓农业开发性生产。1991年平原绿化和荒山绿化通过省达标验收,被国家林业部评为全国林业平原绿化先进单位。1992年更新造林2.35万亩,幼林抚育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8.2%。水果总产量1.2万吨,新植以龙眼、荔枝等名优特品种为主的水果1.6万亩,累计水果面积达12万亩,其中连片千亩以上果园11片、万亩以上6片。1991年获全国渔业生产先进县(市)称号。1992年水产品总产量达6.7万吨,产值达5.2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5%。全市养殖真鲷、石斑鱼、鲈鱼等海珍品4000多网箱,产量800吨;淡水鳗1000亩,总产4500多吨,对虾精养池3万亩,产量1800吨;新批养鳗场200家面积2000亩,为全省第一。全年肉类总产量3.42万吨。1992年过桥山围垦首期工程正在进行,又动工兴建瑟江、上薛两处围垦工程。粮食总产量达34.2万吨。

乡镇企业 1984年,乡镇企业总收入达1.9亿元,比1980年翻一番。

1985~1987年,全县多渠道筹集资金6715万元,创办乡镇企业5135家,增加从业人员1.38万人,为近10万个农村剩余劳力拓开新的生产门路。和1984年比,乡镇企业实现四个翻番:总收入4亿元,增长1.1倍;其中工业产值1.35亿元,增长1.8倍;利润2850万元,增长1.35倍;出口交货总值1300万元,增长2.26倍。全县涌现出百万元企业25个,百万元村50个,千万元乡镇18个。同时乡镇企业开展横向联合,3年间有食品、塑革、针纺、建材、电器、钢化玻璃等134家企业、19类项目与省内外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国营企业以及乡镇之间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促进拳头产品和骨干企业的形成。还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出口创汇,3年共创办7家中外合营企业,发展服装、抽纱、石料、河鳗等大宗出口创汇产品。

1988~1990年,乡镇企业在治理整顿中调整结构,1990年,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达8.9亿元,其中工业产值4亿元,有3项产品获省部优产品称号。

1991~1992年,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1992年,固定资产投资达1.5亿元,创办镇村集体企业300多家。乡镇企业总收入16.24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5亿元,乡镇工业产值7亿元,出口创汇1.42亿元。

工业 1977年,工业总产值达4500多万元,比1976年增加35.76%。

1978~1980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放宽政策,扩大社队和企业的自主权。工业主要产品中,糖1980年比1977年增长近2倍,机制纸增长50.4%,盐增长10.2%,化肥增长75%。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7000万元,比1977年增长54.75%,年递增15.6%。

1981~1984年,继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工业生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发展短线生产,变企业单纯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增强企业竞争应变能力。从1982~1984年,3年时间对工交企业普遍进行整顿。到1984年底,全县先后投资2500多万元,完成132个技改项目。新增产值5200多万元,新增税利400万元。1983~1984年,创新花色品种达100多种。服装、罐头、塑料拖鞋、人革拖鞋、抽纱等成为创汇百万元以上的拳头产品。1981~1984年,利用中央所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注意发挥侨乡优势,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继续兴建清华糖厂、华侨罐头厂等新企业。并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变封闭型经济为开放型经济,实现外引内联项目24项。二轻系统集资招工和集资入股共筹资金112万元。1983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关,1984年达到1.24亿元,1981~1984年平均每年递增15.6%。

1985~1987年,继续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点到面,大面积推开。1987年,根据两权分离的原则,采用招标租赁、“两保一挂”、利润递增和当年目标利润承包等方式,对全县16家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其中有8家实行承包3年以上的高层次承包。工业普查被评为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先进单位,3年共投入1305.6万元技改资金,实施33个技改项目;有3种国营企业产品荣获1986年“省优”称号。1987年工业总产值3.1亿元,比1984年增长74.5%,年递增20.09%。

1988~1990年,工商企业依靠深化改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租赁经营或“工效挂钩”等,按照《企业法》要求,初步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进行内部分配制度、人事用工制度等配套改革。二轻系统,试行企业兼并,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商业、供销系统也实行工效挂钩、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承包。县电力总站、东阁华侨塑料厂、县华侨罐头厂、县外贸冷冻厂、高山油厂等5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3年共投入技改资金2630万元,实施技改项目26项,完成16项。新开发液压自卸挂车等10种新产品,其中3种被评为省优秀新产品;新增省优、部优产品7种,累计达17种。199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8.52亿元,其中乡以上工业产值6.27亿元,国营预算内工业企业共实现税利735万元,有9家盈利,3家亏损。

1991年,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提高企业内在素质。一抓政策扶持,制定30条搞好国营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同时,整顿市场,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抓深化企业改革,在企业承包中推行领导成员集体风险抵押,改进并完善承包经营机制;部分企业还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启动企业的内在活力。三抓企业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整顿劳动纪律,从严治厂。四抓技术改造,全年共实施技改项目13项,开发香炼调味油和电脑保险柜等一系列新产品。工交系统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1.1亿元,实现税利982.5万元。1992年国有工业一手抓转换机制,强化管理,开拓市场,一手抓外引内联,进行脱胎换骨式的全面调整、重组和改造。

“三资”企业 1986年下半年,国务院、省、市鼓励外商、侨商投资规定颁布后,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更加优惠的补充规定,并在宏路上郑地区筹建1平方公里的融侨工业开发中心,为大规模引用外资打好基础。1987年10月至年底,全县洽谈18个“三资”企业项目,投资总额达1.73亿元,注册资本1.50亿元,其中外资1.03亿元,占68.44%。1987年底,康频电子有限公司、永信藤木家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投产;冠源鞋业有限公司、耀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基建或试产;批准立项的有冠云塑料有限公司、冠军玩具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

1988~1990年,采用“五带七自”优惠措施,大力引进侨、台、外资,发展“三资”企业。3年间,批准“三资”企业47家,投资总额3.89亿元。至1990年全县累计批准“三资”企业67家,投资总额5.4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77亿元,有40家“三资”企业投产、试产,创产值3.28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8.1%。1989年,融侨工业区创产值2.18亿元,占全县“三资”企业总产值的66.5%,出口额达2101.8万美元。1990年,工业区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以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趋于完善,区内批准“三资”企业24家,投资总额4.1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83亿元。主要产品人造革、鞋类、玩具、食品、汽车玻璃等成为全县支柱产业或拳头产品。

1991年,设立福清海关、外管支局。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开发50平方公里的福清湾元洪投资区和10平方公里的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年按照“以元洪投资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元载工业村为龙头,带动福厦公路福清段、大真公路、福北公路福清段沿途乡镇,构筑三条经济走廊”的战略构想,对一、二、三产业实行全方位开放。全市新批准成立的“三资”企业90家,增资15家,投资总额3.86亿美元,其中外资3.41亿美元。“三资”企业累计达184家,投资总额6.44亿美元,其中外资5.58亿美元。“三资”企业实现工业产值12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9.2%,提供外税1550万元,占全市工商各税的23.5%。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共有“三资”企业71家,投资总额4.05亿美元,工业产值突破10亿元;完成建设区内6段、4000多米道路和6条电力专供线路,敷设4000多米排污管道,增容100对程控电话。渔溪、镜洋、龙田、高山、海口、东张、音西、融城等10多个镇乡纷纷开辟外引内联小区,规划面积达40多平方公里,有47个项目投资1亿美元。3万吨元洪码头正施工建设,洪宽工业村初具规模并不断扩大,元载工业村、福耀工业村正在建设。

商业 1978~1980年,商业扩大流通渠道,增加网点,改善经营管理。1980年商品购进总额达7886万元,社会零售总额1.33亿元。

1981~1984年,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一个多成份、多层次、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网络在县内形成。全县建立贸易中心2个,粮行米市300多个,大型农贸市场26个。

1985~1987年,深化流通领域改革。

1986年,对县百货公司等4家商业试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县56家小型商业企业全部放开经营。1987年利润达45万元。供销社体制改革围绕“官办”改“民办”这个核心,为农村商品生产提供多种服务。全县有证工商户有1.21万户,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92亿元。全县共发展500多家粮行米市,粮食部门3年投放市场议价粮食6.8万吨,稳定市场粮价。

1988~1990年,国营合作商业、粮食企业在搞活流通、繁荣市场、保障供应中发挥主渠道作用。1990年,商品纯销售额2.48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36亿元,集市贸易成交额1.44亿元。3年间,入库定购粮食6.22万吨,购进议价粮7.77万吨,投入市场7.47万吨,平抑粮价。

1992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5.74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市场7座,新增营业面积1.09万平方米,初步形成以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初级农贸市场为基础,遍及城乡的市场网络。同时,开展市场整顿,加强专营商品和批发市场管理,共取缔违章违法经营207家,停业整顿126家,扭转流通领域混乱的局面。

外贸 1978~1980年,大力发展对外出口贸易,实施与日商签订的养鳗、养殖对虾两个补偿贸易合同。高山北垞对虾养殖场,1980年8月投产。上迳南湾人工养鳗场,同年7月1日投产。来料加工洽谈42个项目。外贸出口1980年达600万元。

1984年,外贸出口收购额达1025万元。6个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吸收外资3500万元。至1984年签订“三来一补”合同69项,实收工缴费88万港元。

1985~1987年,加紧建设对虾、淡水鳗、服装、鞋革等大宗出口商品基地。1987年外贸收购出口总值突破4000万元。向新加坡、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派出劳务人员279人。

1990年,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完成8428万元,自营出口从无到有,1990年实现119万美元。1988~1990年累计收取“三来一补”工缴费166.8万美元。3年共输出劳务人员369人,累计在外人员457人。

1991~1992年,对外贸易加快商品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出口货源,努力开拓国际市场。1991年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2年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1.05亿元,实现自营出口123万美元。

财政 1978~1980年,整顿财经纪律,大搞增收节支。1980年财政收入达1120万元。

1985~1987年,财政收入大幅度上升。1987年达2534万元。全县工商税收入达3020万元。

1988~1990年,坚持统一税法、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的原则,堵塞漏洞,增加税收。1990年,工商各税入库4659万元。县财政收入5719万元,财政支出6182万元。

1991~1992年,抓税收管征,财政工作坚持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1992年工商各税收入6600万元,财政收入8200万元,财政支出6650万元。税收、财务、物价检查,查出违纪金额524万元,查到各项税款357万元,上缴财政310万元。审出违纪金额1275万元,上缴财政1091万元。

金融 1980年发放农渔贷款1480万元。

1981~1984年,农渔业贷款发放1.78亿元。

1985年在紧缩银根的情况下,银行仍然择优扶持,发放各种贷款,支持工农业生产。1986年,福清首次开展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同时开展商业汇票贴现、再贴现和同行业拆借等业务,调剂资金供求。1987年,创办全省第二家农村集体金融组织——海口金融服务社;全县有150个金融服务网点;城乡储蓄余额达2.73亿元。全县保险费收入170万元。

1991年,在大力组织存款,保证资金需要的同时,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努力盘活资金。1992年金融工作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18.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4亿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0亿元。

(二)城乡建设

城区建设 1981~1984年,多渠道集资2000多万元,对县城进行改造:新建东门街;拓宽小桥街、利桥街;改造玉斗园、深巷、河头巷、高巷、福塘境、古夏巷、十五落等7条巷;铺设水泥、石板路面878万平方米;拆迁住房面积1.5万平方米;改建官塘境菜市场,开辟东、西门农贸市场和南门桥南停车场;新建街心公园,修缮瑞云塔、烈士陵园游览点;改造、疏通下水道132万米,绿化面积3600平方米。1984年,全县有9个乡镇修新街道,新建、改建各类市场52个。

1985~1987年,完成县城江滨路拓宽、东门路延伸和东门河、五羊河整治工程;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改造融西路、向阳路等7条巷道和下水道、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全县共建成商品房28幢、总面积4.92万平方米。

1988~1990年,改造、修建融城一批道路、巷道和下水道。全县各类建筑面积达33.37万平方米,建成商品房43幢1004套。

1991年,市政建设选择鱼市街、田乾路为旧城改造试点。在建市庆典活动时,拆除一些破旧建筑物,建成市标公园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修建东门、西门、南门、大北4个停车场。打通环城路东段,铺设东门路延伸和北环路水泥路面,改建东门农贸市场。1992年,完成第一期湖滨霞、城隍巷两区段5.1万平方米改建任务,城区东门北路、北环路路灯架设和道路绿化已完成,修建、改建巷道5000多米。福厦、福北、大真公路沿线集镇改造和道路拓宽全面铺开,投入资金近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 1982~1984年,农村道路整修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多渠道集资262万元,改造、新建等级路78公里,机耕路93公里,桥梁21座,得到省人民政府表扬。朱山变电站增容工程1985年5月竣工,年供电1000万度。

1985~1987年,全县共投资310万元,新建、改建乡村公路142.4公里,修建永久性桥梁11座。1986年,建成县内第一条超2级公里——融宏公路(元洪路)。至1987年全县公路增至606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达40.02公里,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下垄港码头和壁头盐运码头建成投入使用;榕福平输变电第一期工程竣工;完成朱山、院西两个110千伏变电站以及海口等5个35千伏变电站的扩建、增容工作,使福清供电能力达57350千伏安,年供电量达1.22亿度。全县高低压线路总长达2000公里,有98%的自然村通电。3年间,全县新开长途电话线路3条,增开60路全铝载波电缆,基本实现农话集镇电缆化。

1988~1990年,林中22万伏变电站建成和朱山变电站增容,使福清主变总容量扩大到12万千伏安,形成双回路供电网络。1990年,全县高低压线路总长达2333公里,供电量1.9亿度,用电量达1.7亿度。完成东张水库自来水厂第一期工程,日供水3万吨;扩建县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提高到2万吨。改建、拓宽元华路、渔江路等,福厦线棉亭岭段铺设水泥路面;新增公路里程32公里、机耕路95.6公里,建成桥梁18座495.6延长米;建成1000吨集装箱泊位的融侨码头,开辟下垄港至香港航线。1988年开通的2500门程控电话,可与世界160多个国家、地区开展通讯业务。3年间,新增电话机数相当于1950~1987年38年的总和。

1991年,多渠道集资建设公路52.8公里,桥梁6座246.6米,海口元载大桥进入放样施工阶段。完成程控电话扩容7700门工程、无线寻呼中心和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工程;开通龙田、海口、城头、江镜、渔溪5个镇程控电话;完成福清至福州数字微波通讯工程和沪闽、榕穗光缆通信线路福清段前期工程。全市改造更新35千伏线路9.5公里,整改10千伏线路21.5公里,完成海口电力扩容工程。成立融侨工业区联营供电所,保证工业区“三资”企业生产和生活用电。宏路、镜洋、渔溪等福厦路段路面拓宽任务基本完成。1992年,动工兴建水、电、路、通讯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143个,其中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12个。

(三)文化建设

教育 1978~1980年,为大中专院校输送3208名新生。

1981~1984年,县财政以平均每年递增65%的幅度增加对教育的投资。1984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851万元,占财政预算内支出的50.1%。发动群众多渠道集资办学,4年社会集资1500多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为各类大中专院校输送3538名新生。1984年小学普及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都达到90%以上。

1985~1987年,侨胞捐资办学金额达2723万元,兴建元洪师范、良镇中学、龙华中学、东瀚小学、院西小学等一大批学校。小学普及率、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连年保持省一类县水准。特别是1987年抓智力支教工作,使小学升初中率从1986年的61%提高到72%。3年中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达2894人;各乡镇都开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大多数村举办农民夜校。

1988~1990年,全县多渠道集资5427万元,其中侨资3824万元,新建、扩建中小学138所,建筑面积19.76万平方米。创办福清县教育基金会,有42所中小学设立奖学奖教基金。3年中,共考取大中专3300多人。初中入学率1990年升到72%。3年间,教育工作有3个项目获得省先进称号。

1991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75.3%,居全省十大县(市)前列。义务教育在福州郊县(市)进入先进行列。国家教委授予福清全国扫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6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83.47%。职业高中学生1385人。全市多渠道筹集资金1584万元,兴建3所初级中学,扩建、新建20所小学。

科技 1978~1980年,全县承担省、地、县84个科研项目,完成47项,其中19项被选入地区科委科技成果汇编。太城四号枇杷良种、细绿萍越夏技术等科研成果,得到全国和省、地科研单位的好评。

1981~1984年,垦区花蛤人工育苗试验成功,推广600多亩,1982~1983年获全国科技推广奖。甘蔗高产高糖综合栽培技术等29个项目获得省科技推广奖。农村科普网络不断臻于完善,全县2/3的村成立科普小组,有11个乡镇实现村村有科普小组。

1986~1987年,全县实施星火项目20个,举办各类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培训1万多人次。

1988~1990年,坚持“科技兴融”的方针,各镇乡普遍成立科协,422个行政村(居)建立科普小组,三级科技示范户增到1515户,专业研究会发展到80个。3年共投资895万元,实施“星火项目”44个,新增产值2817万元,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良种29项。全县有10个科研项目获国家、省、市级奖励,新厝乡科协和县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连续三年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新厝、渔溪、江镜3个省定的科技示范乡镇和龙田、三山两个福州市审定的科技示范乡镇分别通过省级验收。

1991年,开展以“科技兴农”为主题的“135”创优竞赛和粮食创高产活动,全年共实施“星火项目”16项,新增产值2113万元。创办“庄稼医院”,开展农技系列化服务,为农民群众解决300多个技术难题。新建海口、上迳、宏路、阳下、高山等5个科技示范镇乡。新厝、渔溪、江镜、龙田、三山5个科技示范镇乡获省人民政府表彰。1992年,实施“科技兴融”战略,投资4179万元,实施19项“星火项目”计划。引进水蚯蚓人工大面积养殖、氧化镁系列产品加工等先进技术67项。

文化、卫生、体育 1981~1984年,县运动员有6人9次获得全国比赛单项第一名;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冠亚军各3次,还获得单项第一名40个,向省以上体育单位输送50名体育人才。闽剧《魂断燕山》在1984年全国传统戏剧调演中获得剧本创作一等奖。

1985~1987年,建立电视差转台和卫星地面接收站。组织《福清纪略》编写和《今日福清》拍摄。彻底消灭血吸虫病和血丝虫病,被省评为血防先进县,县防疫站被评为全国血防工作先进集体。1986年和1987年县获全国田径之乡和体育先进县称号。

1988~1990年建成华侨图书馆、老人活动中心、工人文化活动中心、剧团排练厅等一批文化基础设施。成功地承办88国际龙舟邀请赛和全国摩托艇比赛等大型体育活动。1990年,再次获田径之乡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称号。3年间培养医技人员200多人,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状况。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

1991年,结合建市庆典活动,举办《福清四十年》展览,出版《玉融之光》画册。参加福州市第十八届运动会获得总分第一名。1992年,兴办老年人大学。建成元洪青少年宫等一批文娱设施。福清闽剧团第三次应邀赴新加坡访问演出。在福州市第三十一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福清中学生代表队获总分第一名,保持“十连冠”的好成绩。共举办各类体育竞赛152次,参加人数达5.01万人次。

(四)政权建设

1978~1980年,调整、充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1984年初,一批老干部退出第一线,许多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使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更年轻化和知识化。9月,人民公社改设为乡(镇)建制,全县21个人民公社管委会撤销,同时建立21个乡(镇)人民政府。

1988~1990年,全县建立36个廉政试点,行政执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制订“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开展以打击贪污受贿为主的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挂钩点制度,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乡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坚持民主参政议政。坚决执行人大各项决议,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各项政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大决策征求政协意见,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倾听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反映,提高政务活动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1991年,改革群众信访制度,定期开展接访工作,妥善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倡“马上就办”,大力整顿机关作风,突出解决机关“四难”、“脏、乱、差”和劳动纪律松懈问题。协助人大对基层所站进行公开评议,在市、镇乡机关开展评选“十佳公仆”活动。在一批行政执法部门设立监察室,聘请特邀监察员和廉政监督员,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政风的好转,严肃查处一批行政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992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市直机关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作风大整顿,重点解决思想不够解放,疲塌松垮,工作程序繁琐、政令不畅、中梗阻以及为政不廉问题,在整顿中揭摆整改、整章建制、进行干部岗位交流。还协助人大组织代表对基层所站进行公开评议,坚持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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