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6 14:47:18

福清市志1988版:卷二十一 工商行政 /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一节 计量器具
一、器具演变

共和国成立前,福清主要计量器具有尺、斗、秤、提。尺与斗为10进制。尺有营造尺(鲁班尺)、市尺。1营造尺等于0.9市尺,1市尺等于0.333米。1斗盛7.5公斤大米。秤为16进位制,俗称“小两”,大部分为白杆三纽秤、水银星花秤,其量值同现行标准,即1斤等于500克。

共和国成立后,公尺与营造尺、市尺并用,斗渐消失。1960年改革度量衡器,秤改为两绳纽、10进位制,俗称“大两”,斤量值不变。此后历10余年,16两的旧秤逐步废除。1985年6月始禁用绳纽秤,改用定量铊多纽秤。1986年1月,改市制为公制(千克),规定市制秤只延用至1990年。

1980年2月全县拥有地中衡1台,台秤2100多台,案秤204台,竹木直尺1200多支,量提500多个,木杆秤1万多把(不包括商店、个体户未售出数)。1988年较先进的计量测试仪器有电子秤、微量天平(可称量0.01克)等。

二、器具生产

县内主要生产计量器具木杆秤。20世纪40年代中期,城关后埔街开了第一家秤店,1950年城关官驿巷又设一店。两店于1956年并为二轻局冷作厂衡器组。此后,生产木杆秤的个体户相继开业。自1980年始,杆秤需经县计量所检定合格方可出售。1982年后亦生产部分四等砝码和定量铊。至1988年,全县已有18家造秤,年生产杆秤达1万把以上,外销邻近县、市。

第二节 监督管理
1952年,商业部门设兼职计量员监督管理所属基层商店使用的度量衡器具,市场管理委员会也出面查禁不合格的衡器:集市上出现的旧杂制杆秤、多纽杆秤、空心秤、九两秤。1979年县计量所成立后,度量衡管理工作全面铺开。1980年普查、普修、普检全县度量衡器具,实行度量衡器周期检定制;加强集市贸易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发放《送检证》、杆秤《生产许可证》,培训衡器检修人员,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工作;颁发实施各种地方计量法规。是年,县农械厂、糖厂、合成氨厂、轻机厂建立了计量(仪表)室;县第一食品厂、钢铁厂、酒厂、造纸厂在质检股配备了专职计量管理人员;清华糖厂、八四七二厂、合成氨厂、农械厂等相继建立传递动圈表、衡器、压力真空表、电三表、万能量具等计量标准,经福州市标准计量局考核通过,被允许在厂内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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