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5 14:56:16

福清市建设志:第十三章 机构 / 第三节 基层机构

第三节 基层机构
1990年11月15日,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村镇建设管理所,受县(市)建设局(建委)和所在乡镇政府双重领导。每所配1——3名工作人员,除部分所长外,其他人员暂时配属集体合同制。
1991年12月10日,根据市委<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定>,各镇、乡“村镇建设管理所”改名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1995年,全市各镇乡共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108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建设志:第十三章 机构 / 第三节 基层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