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5 14:40:21

福清市建设志:第十二章 园林绿化 / 第六节 管理

第六节 管 理一、机构队伍
1993年5月28日成立福清市园林局。是年,局机关、苗圃和绿化工程队共配备6人,至1995年增至11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工程师、园艺师2人,技术员3人。
组织绿化养护专业队18人。并配有水车3部、工具车一辆以及肥料、农药等物资。
二、宣传教育
1991年,福清建市伊始,市委、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努力做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绿化一片。
同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工具及时报道宣传。1993年市园林局印发<城市绿化条例>,宣传绿化法规。1994年11月,又印发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城市园林绿化通告>400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绿化意识,使“绿化融城,美我融城,爱我融城”成为市民的共识;“改造一条街,美化一条街”成为城建工作的规范化内容。
三、防护管理
1994年。在行人密集的宏路街口至古屯桥地段,设了1600米长的钢管护栏。对城区东门路、环城路、小桥路、江滨路等4条街道的行道树进行树池整修和树苗补植。对已发生的破坏行为,视情节依法处理4家,罚款6500元;(看福清FQLOOK.CN)海城路绿化被破坏的现场实况,在市电视台播出,以引起人们鉴戒。
1993年10月,市园林局配合街道文明办公室,对各家各户门前的行道树实行三包责任制。同时还定制10几面木牌,书写标语,安插在绿化显要地段。
1995年,园林局在园林绿化队伍中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并与奖金、年终考核挂钩,大大提高园林职工的责任感与执法水平。
四、苗木基地
为保证绿化苗木来源。1993年在音西村的元洪路旁征地55亩,建立苗种基地。翌年,进行了部分育苗。为了加强管理,苗圃四周砌高1.5米的围墙742米,建管理房一座,建筑面积110平方米。1995年,种苗规划、类区划分、引种培育等工作正按期进行。全市共设立苗圃、花圃20家,花店7家,‘市园林局拟通过引种培育,逐步实现城市绿化部分苗木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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