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人 发表于 2019-2-25 11:25:30

福清市志1989-2005:第二十二篇中共福清市委员会/第九章政法

第九章 政法工作
第一节 机构队伍一、 组织机构
1991 年 4 月, 设立福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与县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5 月, 随福清撤县建市, 县政法委员会 (1982 年成立) 改为市政法委员会, 由 1 名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联系、 指导全市政法部门工作。
2005 年,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 政治处、 执法监督室、 综治协调科 (与市综治办、 610 办合署办公)。
二、 队伍建设
1989 年, 举办电视广播大学、 业余大学法律专业教学班, 70 人参加学习, 44 人通过论文答辩; 配合县委、 组织人事部门调整 43 名公安派出所负责人, 检察机关确定 38 名正副科级检察员、 审判员; 培训保安员 50 人, 为 18 个单位和个人提供保安服务; 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行为 25 起 30 人。 对办理出入境、 农转非、查处赌博、 收取规费、 交通管理实施 “两公开一监督”;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八个不准”, 制定廉政六条措施; 查处政法系统违纪案件 64 起, 分别予以处理。
1990—1998 年, 组织政法各部门举行 “爱民月” “警民共建” 和 “整顿队伍” 教育, 开展 “争创名民满意政法干警” 活动, 调整充实融城、 龙田、 高山、 东张、 音西、 江镜、 江阴、 海口、 三山、 沙埔、 新厝、上迳、 港头公安派出所领导班子。
1999 年起, 市政法委工作由组织、 协调扩大为领导、 组织、 协调、 监督和协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2000 年, 开展 “反特权思想, 反霸道作风” 教育。
2003 年, 开展 “反特权思想” “法制教育” “警示教育”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教育。
2004 年, 实行政法干警交流轮岗和全员轮训。
2005 年, 抓学历教育, 坚持从严治警, 推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制、 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第二节 组织协调1989 年, 组织公检法三家实施 “反盗窃” “反抢劫” 统一行动, 深入乡镇基层检查指导, 破获各类案件 649 起, 重特大案件 148 起, 摧毁各类违法犯罪团伙 172 个; 先后在三山、 渔溪、 东张、 融城召开四次公判大会, 到 15 个乡镇现场办公, 受理、 查处来信来访 1532 件次。 办结重大、 疑难案件 56 件。 组织开展打现行、 抓流窜、 反盗窃、 破积案、 “打黄扫丑” 专项斗争。
1990—1999 年, 成立县 “严打” 斗争领导小组; 先后在融城、 高山、 城头、 三山、 龙田、 宏路召开 10场政法工作会议, 部署 “严打” 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实施 5 次统一行动和 3 次专项斗争, 打击“车匪路霸”、 追捕逃犯。
2000 年, 下发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全市分五片召开安定稳定现场办公会议, 针对非法融资、 农村基金会倒闭、 征地拆迁、 沿海滩涂纠纷、 农村承包等遗留问题引起群体上访, 开展化解矛盾和劝阻工作, 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依法解决轨道; 组织开展 “破案会战” “扫恶除霸” “网上打拐” 专
项斗争。
2001—2003 年, 把打击 “涉枪涉爆” 作为 “严打” 重点, 鼓励群众提供黑恶势力、 流氓团伙敲诈勒索、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 强行收取保护费等犯罪证据; 在城区聘请 100 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协助路面巡逻; 设立外来人口管理站 31 个、 登记站 399 个, 聘用协管员 462 人, 外来人口登记率、 发证率达 98%。
2004 年, 先后组织开展 “春季破案会战” “治安交通大整治” “破命案、 缉枪毒、 查危爆” “飓风”、 反偷渡 “天网” “春季攻势” 等专项行动;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制订下发 《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方案》。
2005 年, 组织开展平安建设、 “严打” 整治斗争和融城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 “治爆缉枪”“反盗抢” “破命案追逃犯” “禁毒” “扫黄打丑” “百日大会战” “反偷私渡”、 打击制贩假证、 民爆物品大清查行动; 建立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 “五个一” 制度 (即: 一个问题, 一名领导, 一个班子,一套方案, 一抓到底); 成立 36 个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小组。

第三节 综合治理一、 落实责任制
1989 年, 贯彻实施 《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 落实 168 个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 其中 152 个单位与上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 2912 名管钱管物人员与单位领导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
1990 年, 组织社会治安工作检查团, 检查基层治安联防队、 治安岗、 治保会、 调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召开群众座谈会, 倾听社会稳定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
1999 年, 对综治工作实行量化评分, 一票否决 4 个综合工作达不到要求单位。
2000 年, 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 448 份, 考评 40 个综治工作单位, 一票否决 2 个单位。
2003 年, 实行市镇领导、 政法各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包干挂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成立刑释年教人员帮教小组, 落实每位刑释年教人员帮教责任及安置工作。
2004 年, 下发 《关于 2004 年对反偷私渡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 和 《反偷私渡工作实施奖励的规定》。
2005 年, 制定 26 种簿、 册、 表, 推动安全小区、 “无毒害” 社区创建。
二、 基层创安
1989 年, 充实调整 393 个调解委员会, 建立 2196 名调解员队伍、 1708 名治保员队伍; 培训调解员 829人次; 受北京 “政治风波” 影响, 福清师专、 福清元洪师范、 福清卫校、 福州农校等 6 所大中专学校部分学生到融城、 宏路游行, 阻塞交通, 对犯错误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对违法者实施依法处理。
1990—1998 年, 推动基层综合治理, 全市建立治保会 453 个、 调解委员会 447 个; 在各乡镇成立治安联防纠察指挥部和治安联防中队, 每个村组建治安联防小队, 成员 3095 人, 其中专职 546 人。
1999 年, 针对融城治安多发现象, 实行段警、 巡警、 刑警三警联勤; 从派出所、 刑警中队、 巡警大队、治安科抽调 100 多名干警对高发案地段进行巡逻盘查、 预伏守候; 整治重点村居、 重点路段, 排查村居、路段 52 个; 选派 112 名政法干部到 56 所中小学兼综治副校长; 在各镇乡建立基层安全创建领导机构, 落实创建经费, 全市创建安全小区 199 个。 融北、 龙江、 双旌小区评为省级安全小区; 小桥、 东皋、 融西、瑞云、 西云、 凤山等 15 个小区通过福州市级安全小区达标考评验收。
2000 年, 成立农村治安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 42 名政法干警挂点包干重点整治村; 制定 《租赁房屋检查责任制》, 出租房实行编号挂牌管理; 推广镜洋派出所农村外来人口管理 “房东联管” 经验, 全市外来人口登记率、 发证率均达 99%。
2001—2004 年,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安装闭路监控、 红外线报警设备, 配齐配强门卫和值班人员;开展禁毒和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破获贩毒案件 30 起, 摧毁吸贩毒团伙 24 个 157 人, 强制戒毒人员 317 人;设立外来人口管理站 31 个、 登记站 399 个, 聘请协管员 462 人; 整治校园和周边地区社会治安; 清理整顿各类娱乐服务场所, 遏制黄、 赌、 毒现象蔓延。
2005 年, 开展 “加强法制教育, 建设平安校园” 系列活动, 主要内容: 法官、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和法律知识竞赛等; 在天生林艺园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组织全市 226 名综治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到各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 调处纠纷
1989 年, 推广龙田公安分局设立治安调处工作经验, 在 13 个派出所设立治安调处办公室, 聘请调处人员 29 人, 调处治安民事纠纷案件 563 起; 全县建立司法办 21 个 59 人, 村调解委员会 449 个 2214 人; 调处山林、 土地、 滩涂、 标会、 债务、 婚姻等各类民间纠纷 7000 多件。
1990—1998 年, 山林、 滩涂、 土地、 水利、 债务纠纷案件高发, 先后多次组织政法干警, 配合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教育、 调节、 疏导, 情节严重依法查处。
1999 年, 规范 “110” 联动网络工作制度, 接待群众报警求助 1328 次, 出警 5314 人 (次), 抓获犯罪嫌疑 164 人, 调解民事纠纷 277 起, 救死扶伤 198 人, 为群众解决问题 683 件; 组织政法人员, 对农村基金会、 中恩集团债务纠纷, 计生工作等群体上访对象, 开展教育劝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制止 13 起群体上访事件。
2000—2004 年, 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到矛盾纠纷重点单位进行调查, 掌握因征地、 拆迁安置补偿、 农村基金会、 社会治安等引发矛盾情况, 按所辖区域分级负责, 成功调处纠纷 60 件; 定期召开市镇 (街) 两级联合接访和政法部门接访群众接待日, 为群众直接、 间接排除矛盾纠纷 500 多件。
2005 年, 召开安定稳定分析会, 协调解决疑难纠纷案件 21 件。
四、 普法宣传
1989—1998 年, 每年召开全县普法工作会议, 组织开展综治月活动, 不定期举办中学生法制教育夏令营, 举办 《水法》 培训班、 《企业法》 培训班, 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发出 《关于坚决迅速全面地开展扫除 ‘六害’ 斗争通告》 《关于成立妇女禁赌协会, 坚决制止赌博倡议书》 公告, 广为张贴。
1999 年, 举办普法宣传日和群众接待日等活动。
2000—2002 年, 组织 140 多名法制宣讲团, 到全市各中小学宣讲法律知识。
2003—2004 年, 编印 30 万份 《反偷私渡公约》 发放到各户, 增强群众拒绝参与偷私渡意识, 市普法办获评全国 “三五” 普法先进集体。
2005 年, 在 《玉融乡音》 开辟 “平安福清大家建” 专栏, 在福清电视台开辟 《法纪之窗》, 定时播报“平安福清” 专题; 在龙江路、 元洪路、 清荣大道两旁设立 200 多幅宣传牌, 在各镇 (街) 安装 42 面灯箱广告, 印制建设 “平安福清” 宣传小册子 10000 份、 春联 15000 副、 挂历 10000 本; 在电信部门开通平安彩铃, 营造建设 “平安福清” 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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