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人 发表于 2019-2-25 11:22:22

福清市志1989-2005:第二十二篇中共福清市委员会/第八章文明

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思想道德建设1993—1994 年, 开展 “一月一主题” “爱我中华、 知我融城、 兴我福清” “我为党旗添光彩、 当好公仆、 塑好形象” “市民文明月” “改革开放宣传月” 教育活动; 创办 22 所文明市民学校, 举办 400 多期市民教育培训班, 编印精神文明基本常识小册子 1.5 万本, 参加学习市民达 12 万人次。
1993—1995 年, 评选五好家庭 210 户, 文明户 1020 户, 文明市民 100 多人, 文明标兵 50 人; 树立“十佳公仆”、 见义勇为学生施文清、 刘麟两位烈士、 全国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春金以及公安干警庄桂清烈士等先进典型。
1995 年, 培育 “团结拼搏、 求实开拓、 艰苦创业、 奋勇争先” 福清精神, 制定 《市民文明公约》 《十不准规范》 等 30 多项规章条例, 制作各种宣传标牌 1000 多面, 组成 “城市协管员文明劝导队” 进行宣传劝导。
1997 年, 在电视台开辟 《三德大家谈》 《新名新事》 栏目, 组织 “爱我玉融、 共建福清” “我看福清新变化” 等系列活动。
1998 年, 开办 “十不准” 违规人员培训班。 有 2 人被评为省级 “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 7 人被评为福州市级 “文明市民标兵”, 19 人被评为福州市级 “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 是年起, 每年开展 “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 活动; 清明节期间, 开展 “移风易俗、 节约土地、 保护环境、 促进文明” 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1999 年, 开展揭批 “法轮功” 活动; 结合国庆 50 周年、 澳门回归、 福清置县 1300 周年等开展活动,激发市民建设家园热情; 倡导尊老爱幼、 家庭和睦传统美德, 开展福州市首届 “十大寿星” “十大孝星”评选; 评出 “十大杰出岗位标兵”, 举办 “创业者风采” 巡回报告; 开展 “思源找动力, 思进求发展” 教育活动; 开展文明市民学校活动, 发放 《百千万工程》 《文明学校》 专用教材 500 多册, 瑞亭、 融北、 锦云、小北 4 所学校被评为福州市达标文明市民学校。
2001 年, 结合以法治市与以德治市战略, 宣传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以纪念建市 10 周年为契机, 以 “争当文明市民, 共建美好福清” 为主题, 开展 “岗位学雷锋、 行业树新风” 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 举办 “反对邪教、 崇尚文明” 大型展览, 组织机关干部、 市民、 学生共 2.5 万多人 (次) 参观。
2002 年, 开展 “道德新风进万家” 系列活动, 内容有 “道德进小区” “小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讲道德从我做起” 公民道德建设知识讲座、 “电信杯” 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 开展评选五项 “十佳” (十佳服务员、 园丁、 白衣使者、 文明家庭、 文明市民标兵); 召集 30 多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开展 “扶贫帮困结对子” 活动, 筹资 8 万多元捐助 8 户困难家庭。
2003 年, 开展 “弘扬雷锋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 “真诚帮助他人、 共享文明阳光” “青年志愿者服务月” “小公民道德建设月评” 活动, 举行 “公民道德宣传日暨禁鸣喇叭活动” “公民道德建设巡回邮展” 等,推动市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 结合防治 “非典”, 开展 “洁我家园、 强我体魄、 抗击 “非典”“加强健康教育、 防治非典型肺炎” 和 “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 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宣传, 全市共有 9
万多人 (次) 参加, 入户宣传 15.24 万户, 分发宣传单 110 万份; 开展 “春风送暖” “春蕾助学” “扶残助残” “助孤行动一元 (日) 捐” 活动, 文明单位与困难家庭、 贫困村结对 75 对, 捐款 16 多万元。
2004 年,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构筑未成年人 “三位一体” 教育网络, 组织 “争做合格父母, 培养合格人才” “世纪父母读书演讲比赛” 活动; 组织文明单位及青年志愿者开展 “为同一条河, 献同一份爱” 为主题的保护母亲河、 “真诚帮助他人, 共享
文明阳光” “青春辉映夕阳红” “青春玉融志愿服务乡村、 社区行” 公益活动。
2005 年, 组织未成年人开展 “爱祖国、 爱福建、 爱家乡” “我为福建发展献一策” “民族精神代代传”“三个了不起” “争当合格小公民, 争当新世纪小能手, 争当读书小博士” “弘扬雷锋精神, 争当社区小雷锋” 和以 “走进林则徐,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为主题暑期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开放天生林艺、 阳下镇漈头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开展 “中小学生送法进万家” “法律进校园” “法官、 律师进校园” 咨询宣传活动252 场次; 开展 “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和 “不让毒品进校园” 活动, 举办 “抵制毒品, 参与禁毒” 演讲比赛、 中小学生禁毒讲座 7 场以及各类禁毒展览 37 场次, 受教育青少年 10 多万人 (次); 围绕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60 周年、 长征 70 周年、 纪念林则徐诞辰 220 周年, 开展纪念活动, 举办报告会、 座谈会 1000 多场, 受教育青少年 14 万人次; 围绕殡葬改革, 开展殡改法规宣传活动。

第二节 创建文明活动一、 文明城市
1993 年, 抓河前街、 湖滨霞 “三优示范街” 建设, 组建公安、 工商、 城管、 交警、 武警、 企业、 街道办事处 “七位一体” “三优示范街” 理事会机构, 制定 《管理细则》 《理事会章程》, 形成警、 民、 企业共建 “三优示范街” 局面。
1993—1994 年, 建成河前、 小桥、 湖滨霞 3 条 “三优示范街” 以及福厦元洪文明路获福州市创建文明区县 (市) 竞赛第三名。
1995 年, 成立市创建文明城市委员会, 制订 《福清市 “九五” 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规划》 《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实施规划》; 抓 “五大文明” 工程 (文明市民、 片区、 企业、 窗口、 街路), 创建 “四优环境” (良好的思想舆论、 高效热情的服务、 整洁优美的生活、 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 获 “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优胜城市” 称号。
1998 年, 在小桥街、 一拂街设置 50 多面文明用语和公益广告灯箱, 统一设计一拂街、 后埔街 150 多家灯箱广告, 清理不规范文字; 创建东门、 官塘墘文明市场。 获 “全省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一级达标城市” 称号。
1999 年, 配合纪念置县 1300 周年, 组织 “千年古邑亮起来” 系列活动, 展示良好精神风貌和侨乡良好形象。
2000 年, 制订 《福清市 “十五” 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下发 《关于加强融城地区婚丧喜庆活动管理的决定》, 对婚丧喜庆活动实行 “八不准”, 成立 “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导队”。
2002 年, 制定 《福清市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将城区部分车辆寄存点、 停车泊位和公园绿地管理项目对外招标, 实行有偿管理; 每周开展一次城区环境卫生大检查以及夜市检查。
2003 年, 结合防治 “非典”, 开展 “环境卫生整治周” 和 “消毒灭害日” 活动, 对公共场所、 环卫设施、 垃圾中转站、 处理场、 公厕保洁和消毒, 清理单位院落、 居民小区、 新村楼院环境卫生。
2004—2005 年, 每周开展一次城管整治督查活动, 开展创建元洪、 海城、 元华文明路活动, 开展网吧专项整治、 市场公共卫生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活动, 城市交通管理达到国家二等城市标准。
二、 文明行业
1993—1994 年, 开办 “两德” 培训班, 开展 “学雷锋、 创四优、 比奉献” 活动, 印制 《职业道德规范手册》, 开展 “满意在邮电” “微笑在银行” “满意在医院” “一优三信在商贸” 活动; 制定各类 “两公开一监督” 廉政制度 400 多项 2000 多条, 聘请 600 多名廉政监督员, 设立 200 多个举报箱, 形成广泛监督约束机制; 评选 “八杯” 竞赛优胜单位 35 个, 标兵 100 多人。
1998 年, 聘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52 人组成社会服务承诺制民主监督团。
1999 年, 民主测评省市级窗口示范单位, 群众满意率 85%; 组织民主监督团对 32 个窗口单位 “创文明行业、 建满意窗口” 活动进行检查评比, 表彰 15 个优胜单位和 14 名优胜个人。
2000 年, 结合 “旅游文化发展年” 活动, 创建黄檗寺、 石竹山、 灵石森林公园文明旅游风景区。 石竹山获 “福州市第一届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称号。
2001 年, 创建 “青年文明号” “百城万店无假货” “放心店” 活动, 涌现 17 个省级窗口示范点, 21个福州市级窗口示范点, 35 个福清市窗口示范点; 举办窗口行业 “岗位学雷锋、 满意在福清” 演讲比赛;组织文明单位筹资 12 万元赴高山、 江镜举行抗灾慰问活动。
2002 年, 开展 “创文明行业、 建满意窗口” “当三个代表、 让群众满意” “服务招商月满意在福清”优质文明活动。
2003 年, “百城万店无假货” 活动向个体经营商店和专业批发市场拓展。 8 个单位评为省第八届文明单位, 3 个单位评为省第三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5 个单位评为福州市文明单位, 11 个单位被授予福州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
2005 年, 开展三级文明单位复查活动, 上报省、 福州市级文明单位 35 个、 文明学校 20 所; 测评 26 个省、 福州市级示范窗口, 保证文明行业创建质量。
三、 文明村镇
1993—1994 年, 参加全省 50 个亿元镇 “十好文明集镇” 竞赛活动。 渔溪镇评为 “全省十好文明集镇”,溪头村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42 个单位 (含村镇) 评为福州市文明单位, 22 人评为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抓福厦元洪文明路两线的文明村镇建设, 苏田等 14 个村评为省市级文明村。
1998 年, 开展创建 “文明集镇” 竞赛活动, 评选出 8 个优胜集镇。
1999 年, 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十百千” 工程, 即用 2 年的时间, 创建 10 个文明集镇、 100 个文明村和 1000 个文明户, 制定 《十百千工程的实施方案》。
2000 年, 培育树立龙田、 融城、 宏路等 5 个精品文明集镇, 溪头村、 岑兜村、 瑞亭村等 10 个文明精品村, 推广南岭镇创 “十星级文明户” 经验。
2002 年, 福清市获 “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县市” 称号。
2003 年, 开展 “美德在农家” 活动, 岑兜村获省级示范点奖牌; 高山镇、 融城街道瑞亭村等 3 个镇村评为省第八届文明村镇。
2004—2005 年, 开展 “三讲一树” “向不文明行为告别” 活动, 宣传殡葬改革法规、 “婚丧喜庆八不准规定”; 繁荣村镇文化, 各镇村每年安排广场文化活动 10 多场次, 中央电视台以 “福清文艺掠影” 为题,对福清市群众文化活动作专题报道。 海口镇岑兜村评为 “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 (镇)”, 高山村列为省 100 个文明新村。
四、 文明社区
1993 年, 抓小北文明片区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 文明片区数量从原有 6 个增加到 27 个。
1996 年, 成立福清市创建文明安全小区领导小组, 制订 《福清市 1996—1998 年创建文明安全小区三年规划》, 投入 360 多万元用于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宏兴小区评为福州市 “文明安全小区”。
1999 年, 凤山、 锦云小区通过福州市级文明安全小区验收, “省市文明安全小区” 数量达到 13 个。
2000 年, 围绕美化居住环境、 维护社会治安、 丰富文体生活、 普及科学知识, 拓展社区服务, 密切人际关系内容, 推出 “青年文明社区互助月” “青年志愿者进社区” “反对封建旧陋习, 倡导文明新风尚”“家庭文化之夜” “爱在家庭、 奉献社会” 等 31 项系列活动; 举办 “走进美的小区” —融城街道龙江双旌
文明安全小区文艺专场演出。 龙江双旌、 锦云、 凤山小区通过省 100 个高标准文明安全小区和福州市文明安全小区考核验收。
2001 年, 开展创建 “无毒害社区” 活动; 抓社区文化建设, 举办迎接新世纪、 庆建市 10 周年、 迎申奥、 “福清明天会更好” “融城之秋” “新世纪之春” 各类文艺演出 320 多场。 清展花园、 西大、 凤凰、金墩 4 个小区通过福州市文明社区验收。
2003 年, 组织科技、 文体、 法律、 卫生、 环保、 涉台教育 “六进社区” 活动, 创造文明祥和生活环境。
2004—2005 年, 创办 “融城之窗” 社区服务网站, 开通社区服务热线; 建立青年志愿者、 巾帼志愿者帮困助残服务组织, 开展 “青年志愿者进社区” “献爱心、 送温暖” 活动; 开展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知识讲座”, 建设社区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健身设施, 70%以上社区成立业余文艺团体, 全市文明安全小区覆盖率 90%。

第三节 军民共建活动1993 年, 全市拥有军民共建单位 44 个, 共建党支部 23 个。 元洪师范、 侯家斌小学、 高山中学、 东瀚莲峰村评为福州市共建先进单位。
1995 年, 全市军民共建点 136 个, 18 个共建点被评为省市双拥共建先进单位。
2002 年, 军民共建活动内容由原先思想共建发展到文化共建、 服务网络共建、 社会治安共建, 共建形式由共建文明单位拓展到共建文明小区、 文明村镇、 文明窗口。 是年, 73683 部队与实验小学, 东京山部队与自来水公司两个对子被评为省第三届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3 年, 福清市评为全国 “双拥模范城”; 市林业局与 73123 部队, 城关小学与 328122 部队医院等 5个对子被评为福州市 2000—2002 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2004 年, 开展 “万卷科技图书进军营” “科技器材献国防” 活动, 拨资 490 万元为驻融部队办实事 36 件。
2005 年, 全市有 146 对军民共建 “三挂钩” 对子。 自来水公司、 实验小学评为福建省双拥共建先进单位; 福清一中、 东张水库管理局、 城关小学、 侨兴轻工学校、 国土资源局、 福清二中、 林业局、 检验检疫局、 东张中学、 东南职业学校、 粮食局评为福州市双拥共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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