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5 11:21:47

福清市建设志:第十章 建筑业 / 第七节 职业教育

第七节 职业教育
1985年5月。省人民政府下发闽政(85)综237号文,批准福清县创办全日制建筑工程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同年9月,寄办于福州第二技工学校,设建筑职业中专班,学习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招收两班90人。1987年7月,毕业52名,大多数被各乡镇建筑公司聘用,同年迂回融城又招收一个班45人,隔两年招第三届新生40名。校舍借用环卫办公室的房舍。
1993年改为每年招生。学制三年,按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修完,经考试全部及格,由省教育委员会发给毕业证书,承认中专学历,是年,省教育委员会派员对该校进行全面评估,经初评、复评、验收,评定为合格学校。
10年来,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实际,按需办学”的原则,白手起家,因陋就简,从寄办至借房独办直至有了自己的校舍。建校经费采取市建委拨补一些,各建筑企业赞助一些,各热心办学人士奉献一些的办法。(看福清FQLOOK.CN)至1995年,在校学生166人,教职员工20人(其中兼职兼教8人)。已建有教学综合楼l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教师住宅300平方米,会议厅和学生宿舍450平方米,食堂、传达室及车库100平方米;购置平板仪4台、水准仪3台、经纬仪2台,并学生人手l套制图器具;购置图书3500册。
从建校至1995年,共毕业学生211名,培训初级施工员和预算员共30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担任经理1名,有87名评聘为技术员,有51名担任中级施工员,有5名为设计人员,有3名任实验员,另从事工程承包的有20多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建设志:第十章 建筑业 / 第七节 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