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5 09:53:36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八 对外经济贸易 / 第四章 管理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一、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1979年10月15日成立福清县进出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0年5月又成立福清县投资公司,与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12月,县进出口办公室改称县人民政府进出口办公室。1984年6月,以进出口办公室为基础,成立福清县对外贸易委员会。1990年,配合福清县计划委员会,实行“一幢楼”办公制度,简化三资企业的审批和转报手续。1992年,配备正副主任2人、办事人员9人。

下属单位有:

华福公司 成立于1980年,向华侨发债券,凡认购债券折人民币达2万元的,可安排一个招工名额。计发行债券100多万元。至1982年,停止发行。1985年,华福公司独立经营商业、饮食服务业。1992年实现利润15万元。

对外加工装配公司 专营来料加工业务。1983年8月成立。

中福公司 专营技术援外、劳务出口。

二、市对外贸易公司

1958年底,县商业局内配备一名外贸干部。

1959年下半年,在县商业局的百货公司下设外贸经理部,配备干部3人。

1962年6月,成立福清县对外贸易公司,为县商业局下属的专业公司之一。

1963年3月,县政府决定将小桥街一处占地196平方米的公房拨给外贸公司办公,建筑面积为489.37平方米。

1971年5月13日,改外贸公司为外贸站,隶属于商业局。1972年下半年又恢复为外贸公司。

1979年3月,成立福清县对外贸易局。县外贸公司与商业局脱钩,与县外贸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成为政企合一的机构。下设人秘、财计、综合、粮油食品、土畜产、轻工工艺和抽纱等7个股。

1981年6月1日起,县外贸局划归县进出口办公室分管。同年12月外贸办公大楼建成,占地1013.57平方米,建筑面积2709.07平方米,总造价29万元。原小桥街的办公楼改为职工宿舍。

1984年1月,县外贸易公司的人事与劳动工资统一划归省外贸总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管理,财务与市外贸公司挂钩。11月,撤销福清县对外贸易局,保留福清县对外贸易公司的编制,成为独立经营的地方性对外贸易经济实体。划归县经贸委分管。

1987年5月,经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福清县对外贸易公司有直接经营对外出口业务的权利。7月1日起,其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关系与福州市外贸分公司脱钩,改由福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1992年,公司职工总数36人。

第二节 外贸经营体制
一、下达任务,提取手续费

1959~1980年,县外贸公司只承担由中央分配,经省、地调整下达的出口收购任务,再向省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出口商品。各进出口公司按提供商品的总值,给予1~3%的手续费。县公司赖此作为职工工资和一切业务开支,余额上缴,不足拨补,盈亏由省外贸统负。职工实行固定工资制。

二、条条核算,全额利润留成

1981~1987年,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外贸管理体制改为条条核算,全额利润留成的办法。按企业多年实现的利润,以40%经省转交国家对外贸易部,余下60%,除交财政部门征集的交通能源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外,全额留给企业,作为发展生产基金、职工福利和奖金等项目,进行合理分配。但在分配职工奖金时,如超出国家奖金税规定的标准,企业要负担交纳奖金税的义务。这种管理体制,虽比原来进了一步,但仍出现责、权、利脱节、工贸脱节、技贸分离的偏向。

三、自负盈亏,承包经营

1988年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省政府作出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中央对省实行切块包干,省对企业按照有利促进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的方针,实行“两级承包,包到企业,条块保证”的方式,下放权力,加强宏观控制,全面承包经营。同年底,县公司利润达30万元,全数留给企业,作为后备资金。

第三节 外贸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1959~1979年,外贸企业固定资产购置,长期采取财政拨款的办法;企业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也全数上交财政。1980年,改革管理制度,对国营企业之间固定资产调拨,采取有偿办法,合理调剂余缺;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其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筹措,有国家投资、企业更新改造基金、银行专项借款等。至1988年底,县外贸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达82.84万元。采取分项折旧的办法,是年,提取折旧费17172元。

二、流动资金管理

县外贸公司,属于国家拨的流动基金仅7500元,其余全部由银行贷款,解决经营活动资金。1988年底,银行贷款额为335万元。在包装物资金中,以往由于管理不善,也出现散失等弊害。1975~1981年,县外贸局将包装物交给厂方保管使用,长期没有查对,至1981年底进行清点,发现短缺金额达45660元。在商品资金中,1984年为发展水貂养殖,投入粮食、化肥、基建等资金1万多元,仅收购水貂皮20来张。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企业一年要负担利息27万元。在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后,可按规定比例提取,弥补自有流动资金。

三、专用基金管理

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原来全数上缴。1979年以后,改为留存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大修理基金由企业提取后,专款专用。1981年,管理体制改革后,从企业实现的利润留成中,提取20%作为发展生产基金,增强企业后劲。职工福利和奖金,从利润留成中按比例提取,形成专用基金,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

四、利润分配

外贸企业利润,长期采取全数上缴,亏损拨补的办法。1980年,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外贸系统列为不实行利改税单位,不向国家缴交所得税,仍以利润形式进行分配。由于外贸体制改革实行较晚,以致1986年以前,福清外贸公司每年实现利润仅1万多元。1987年增为3.92万元。推行自负盈亏、承包经营后,利润激剧增长。1988年,县公司实现利润达3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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