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5 09:35:32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七 粮油经营 / 第一章 粮油市场

卷十七 粮油经营
民国时期及以前,福清县粮食不能自给,历年均需输入“长乐米”补充。

1950年3月,成立福州贸易公司福清营业处,其业务之一为经营粮油。1952年7月,单独成立粮食公司,收购市场粮食,接收公粮,供应城乡缺粮人民的口粮。同年10月1日,粮食公司与财政科各仓库合并,成立粮食局,对粮食的征购、销售、调拨、库存等实行统一领导。

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严禁粮食投机倒把。1955年8月,国务院提出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1958年,福清县修建东张水库,增加灌溉面积20余万亩,使一向缺粮的福清一跃而成为余粮县。1958~1961年,1963~1967年,1970~1974年以及1978年,前后共15年有余粮调出。其中1960~1966年7年间,粮食纯调出13930吨,1978年纯调出1645吨。但有的年份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粮食生产,1975~1986年间,累计调进粮食达27.3万吨。1988年度,粮食纯调进达30282吨。

1978年始,全县各地先后恢复和开展议购议销业务。1982年后,余粮增多,开始开放粮食油料议购议销市场。1985年粮食年度起,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调整粮油价格,改变粮食价格倒挂的状况。


第一章 粮油市场
第一节 粮行米市
共和国成立前,福清县历代政府均未控制粮食买卖。一向是生产由农民,丰歉凭天年,买卖靠商人。一遇灾荒,就出现粮价暴涨的局面,使广大人民饱尝“米珠薪桂”之苦。

明、清时代,福清需要购买邻县大批粮食。民国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外县进入的粮食年达5000吨。这些粮食均通过市场成交,融城镇的粮食市场就是全县最大的粮食集散地。每年早稻登场后,有大批“长乐米”上市,秋季有晚稻米、地瓜丝上市。这些外来粮食通过经纪人之手,大部分与消费者直接见面,也有一部分落入商贩之手,转运“五镇”或由粮店零售。海口、龙田、高山、渔溪、东张5镇,历史上也都有粮食市场。丰年时各乡村粮油商品,汇集在各镇成交,歉收年则要由县城或外地贩入粮食转售。全县城乡粮油市场,对沟通产销起着重要的作用,每年调剂粮食达万吨。

民国37年(1948年)前,全县私营粮店有60余家。其中融城镇有37家,即:小桥街9家、一拂路13家、后埔街及官驿巷9家、产塘街与西门街6家。5个集镇各有4~5家。这些粮店主要靠市场随购随卖,有的购“长乐米”零售,也有的向加工厂进货应市。经营的品种除大米外,还兼营花生仁、豆类、糠、麸、番薯类等。规模较大的在融城有小桥街新锦利、仁春、官驿巷信兴、后埔街鸿时等。他们除在当地零售外,还向平潭县贩运大米。

第二节 国营粮店(站)
1950年3月,由福州贸易公司福清营业处经营粮油业务,同时在融城、龙田、渔溪设店兼售粮油。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海口、龙田、高山、渔溪、东张等镇均设立粮店。之后,为了方便群众购粮,陆续增加供应点。到1987年共设立平价粮店33家:融城(包括音西)4家,宏路、阳下、海口(包括南岭)、城头、龙田、江镜、渔溪、上迳、江阴、东张、一都各1家,港头、新厝各2家,高山(包括沙埔)、东瀚、镜洋各3家,三山5家。

为扩大国营粮油议价的影响,全县除在33个平价粮店同时兼营粮油议销业务外,还增设19个议销点。其中粮食劳动服务站3家,融城粮站、县面粉厂、县食品厂、宏路粮站、港头粮站、镜洋粮站各1家;海口粮站、龙田粮站、高山粮站、高山加工厂、渔溪粮站各2家。这些议价店不仅供应议价粮油,而且还兼营食品、饲料,发挥了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以及控制和稳定市场粮价的作用。

第三节 集市贸易
1962年集市贸易放开,农民议价出售完成征购任务后的剩余粮食。“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贸易市场关闭,但农民可将多余粮食议价出售给国营粮食部门。1979年之后,恢复集市贸易,农民再次将多余粮食拿到集市议价出售。

全县各粮站,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和毗邻县份粮价的情况,定出粮油议购议销的指导价,从而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平抑物价,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七 粮油经营 / 第一章 粮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