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人 发表于 2019-2-23 16:14:42

福清市志(1989-2005版):第十九篇金融/第三章贷款

第三章 贷 款
第一节 农业贷款1989 年起, 福清县贯彻向农业倾斜信贷政策, 设立专项贷款, 重点支持鱼、 虾、 猪、 禽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 “菜篮子工程”, 1989—1991 年, 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8423 万元、 10968 万元、 14112 万元, 年均增长 29.43%。
1992 年, 农业贷款全力扶持水产养殖支柱产业, 贷款余额 1.954 亿元。 其中: “农行” 发放贷款6163.8 万元, 扶持 32 家鳗场; 发放贷款 13047 万元, 搞活农村经济。
1993—1994 年, 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30083 万元、 30970 万元。 其中: 发放贷款 1.94 亿元, 扶持 188家养鳗场; 发放贷款 987 万元, 支持 22 家甲鱼、 真鲷、 鲑鱼场; 发放贷款 3000 多万元, 储备种子、 肥料、农药、 农膜等生产资料。 安排支农资金 5000 万元 (其中农资部门 1642 万元, “米袋子工程” 2000 万元,国营商业和农贸系统 1358 万元)。
1995 年, 发放贷款 1226 万元, 支持春耕生产; 发放贷款 721 万元, 支持市供销社搞好生产资料供应;发放贷款 1752 万元, 支持宏路、 龙田、 江镜、 港头、 高山发展生猪、 家禽、 蛋品、 淡水养殖等副食品基地; 发放贷款 17337 万元, 支持 163 家淡水养鳗场。 全市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 34094 万元。
1996 年, 贷款政策缩紧, 信贷自主权上收 “省人行”, 年末农业贷款余额 32183 万元, 比上年减少1911 万元。 其中: 发放贷款 2299.8 万元, 支持宏路、 龙田、 江镜、 港头等镇扩大畜、 禽、 蛋、 鱼生产规模。
1997—2000 年, 养鳗业复苏, 资金需求上升, 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36164 万元、 47402 万元、 48275 万元、 54255 万元, 年均增长 10.67%。 其中: “农行” 发放农业贷款 75478.2 万元。
2002 年, 继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 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启动农村信用工程, 简化贷款手续, 方便农民借款, 帮助农民增收, 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3 亿元, 有 7495 户农户得到信贷支持, 农业贷款增幅居于各行业之首。 全市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 52905 万元。
2003 年, 农业贷款目标转向出口创汇农业、 “菜篮子工程”、 副食品基地建设和各类种、 养专业户, 贷款余额 85908 万元, 增长 62.38%。 其中: 农户贷款增长最为突出, 增加 1.13 亿元, 增长 71.36%。
2005 年, 农业贷款余额继续上升, 累计 10.25 亿元。 其中, 农副产品收购贷款 2.22 亿元, 比上年增加0.92 亿元。

第二节 工业贷款1989 年, 重点支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科技开发企业, 年末贷款余额 5258 万元。
1991 年, 为推动重点工业率先发展, 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 与各商业银行共同分析福清大、 中型企业资金需求情况, 确定 “定企业、 定金额、 定投向、 定解决存在问题” 做法, 供各商业银行信贷参考。 年末贷款余额 13798 万元, 比上年增加 4433 万元, 比增 47.34%。
1992—1995 年, 贷款过度向固定资产和建筑业倾斜, 企业正常流动资金得不到满足, 各商业银行调整信贷政策, 在企业生产效益滑坡情况下, 扶持重点、 骨干企业。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13153 万元、 16963万元、 16267 万元、 16679 万元。
1996 年, 各银行贯彻执行适度从紧货币政策, 加大调控力度, 工业贷款向有市场、 有效益、 有信誉国有企业转移, 向优先发展支柱产业转移, 向科技开发企业转移。 年末贷款余额 18859 万元, 比增 13%。
1997 年上半年, 工业企业发展加快, 资金需求逐步上升; 下半年, 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 企业经营状况不佳, 资金回笼缓慢, 流动资金紧缺。 各商业银行加大工业贷款投放力度, 在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企业和支柱企业需求同时, 帮助国有企业解困, 促进工业贷款增长, 年末贷款余额 31906 万元, 同比增长
68.78%。
1998 年, 各商业银行继续加大投放力度帮助支柱产业和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扩展贷款覆盖面至中小企业以及不同经济成分企业, 贷款余额 53902 万元, 同比增长 68.97%。
1999—2000 年, 金融危机过后, 大部分出口型企业市场需求增加, 迅速恢复生产, 成为当年信贷投放重点, 贷款余额分别为 56498 万元、 57273 万元。
2001—2003 年, 加大对 “三资” 企业贷款, 加大对有信用、 有市场、 有效益中小企业贷款, 举办银企融资合作洽谈会, 解决供需矛盾,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48569 万元、 54118 万元、 69870 万元、 87644 万元,年均增长 15.9%, 226 家企业得到信贷支持。
2005 年, 国家严控产能过剩产业信贷投放, 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普遍抓大放小, 贷款偏重于规模大、 效益好的重点企业, 众多中小企业得不到贷款, 年末工业贷款余额下降至 70288 万元, 比上年减少 17356 万元, 下降 16.9%。

第三节 商业贷款1989 年起, 商业贷款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支持国有商业收购本地产品, 每年适当提高重点商业批发企业贷款比重, 至 1990 年, 贷款余额分别为 14578 万元、 15043 万元。
1991 年, 商业贷款主要投向国有商业批发业和大中型零售商业, 促进商品流通, 贷款余额 20659 万元。
1992—1993 年, 银行信贷资金相对宽裕, 投放商业贷款余额增至 43964 万元、 52632 万元。
1994 年, 商业贷款受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投资过热、 资金分流影响, 贷款额下降至 35734 万元, 降幅32.13%。
1995 年, 各金融机构大力拓展业务, 适当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办 “以存定贷” 业务, 省农业发展银行制定出台政策性粮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粮油贷款管理取得成效, 发放贷款增加 11484 万元,年末贷款余额 47218 万元。
1997 年, 商业贷款继续根据 “安全性、 赢利性、 流动性” 原则, 投放管理好、 效益高、 有市场的大中型商业, 旨在扩大商品购销, 平抑物价, 稳定市场, 年末贷款余额 53737 万元, 比增 2.43%。
1998—2000 年, 各金融机构贯彻扩大内需政策, 加大信贷发放力度, 年末贷款余额量 6.2 亿元~7.7 亿元之间, 为历史最高。
2001—2003 年, 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趋缓, 商业贷款余额分别下降至 57813 万元、 59098 万元、 50526 万元。
2004—2005 年, 银行信贷准入门槛提高, 限制行业增多, 授信授权严格, 商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46764万元、 43779 万元, 比 1993 年下降 8%、 15.4%。

第四节 建筑业贷款1989 年, 全县建筑业贷款业务只限在 “建行” 开展, 根据 “调整压缩、 保证重点、 以存抵贷、 量力而行” 的原则, 年末贷款余额 663 万元。
1990 年, 严格执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实施 “扶优限劣、 择优发放”, 年末建筑业贷款余额 813 万元。
1992 年, 市 “人行” 成立房地产信贷部, 参与政府房改工作, 支持旧城改造、 房地产开发, 年末建筑业贷款余额增至 3562 万元, 比上年增加 2100 万元, 比增 143.64%。
1993 年, 面对开发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过热导致其他行业信贷资金紧张情况, 及时调整贷款投向, 改为支持安居工程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年末建筑业贷款余额 6415 万元, 比增 80%。 其中: 投入旧城改造贷款 2703 万元。
1994—1996 年, 年末建筑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6245 万元、 7527 万元、 12093 万元, 年均增长 39.15%。
1997 年, 福清各商业银行也开办建筑业贷款业务, 年末贷款余额 14336 万元。
1998 年, 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扩大, 建筑业贷款受当年贷款投放重点的转移降至 9550 万元, 比上年下降33.74%,。
1999—2001 年, 建筑业贷款量发放逐年下降,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14013 万元、 13222 万元、 9666 万元。
2002—2003 年,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 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为抵押, 由出售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贷款业务, 下同) 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快速增长。 2002 年建筑业贷款余额 21885 万元, 比增 126.4%; 2003 年建筑业贷款余额 38907 万元, 比增 77.78%。
2004—2005 年, 银行信贷准入门槛提高, 建筑业贷款下降。 其中, 2004 年贷款余额 23253 万元, 同比下降 67.32%; 2005 年, 贷款余额 19931 万元, 同比下降 16.67%。 同时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上升, 其中 “建行” 2004 年贷款 23184 万元, 增加 12291 万元, 比增 112.83%。

第五节 固定资产贷款1989 年, 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 控制信贷规模, 安排基建、 技改、 科技开发、 商业网点设施贷款,年末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1966 万元。 其中: 技术改造贷款 1059 万元, 基本建设贷款 735 万元。
1990—1991 年, 年末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分别为 2408 万元、 2029 万元。 其中: 支持融侨工业区 1390 万元, 支持 “福厦文明路” 拓宽建设 150 万元。
1992—1994 年, 重点支持开发区建设与旧城改造,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1163 万元、 1995 万元、 7644万元。 其中: 支持元洪投资区、 融侨工业区开发建设 4625 万元, 支持旧城改造 2703 万元。
1995 年, 年末固定资产贷款余额 10969 万元。 其中: 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资金 5800 万元 (交通3900 万元、 电力 1400 万元、 元洪投资区基础设施 500 万元)。
1996—1997 年, 新增固定资产贷款全部集中省 “人行” 安排, 福清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 有重点、有计划的投向大行业、 大企业, 固定资产信贷仍大幅增长,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 29747 万元、 43368 万元。
1998 年, 贷款发放向规模大、 效益好及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倾斜。 支持邮电、 通讯、 道路、 自来水等地方基础重点项目 7000 多万元; 支持冠洋油脂、 昌丰冷冻、 元升轻工、 绿星居室用品公司等大型 “三资” 企业 6000 多万元。 年末贷款余额 48089 万元, 同比增长 10.88%。
1999—2000 年, 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46454 万元、 41359 万元, 主要向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及出口创汇、 效益好、 规模大 “三资” 企业投放。
2001 年, 年末贷款余额 71404 万元, 同比增长 72.64%。 其中: 投放冠捷电子、 江阴港建设项目、 土地开发中心贷款 14780 万元。
2002—2004 年, 主要投向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 江阴工业开发区、 福清一中、 福清医院、 土地开发中心、 电力公司、 融元污水、 东张自来水、 冠捷电子、 康宏食品、 建滔化工、 彰南科技建设等项目, 3 年年末贷款余额分别为 64033 万元、 74586 万元、 141023 万元, 年均增长 48.4%。
2005 年, 固定资产贷款继续大幅上升, 余额 290817 万元, 同比增长 106.24%。

第六节 个人贷款1989—1990 年, 民间资金需求不足、 房地产市场发展落后, 个人贷款比例较小。 银行系统分别发放信托贷款 324 万元、 505 万元, 农村信用社分别发放个体户贷款 3434 万元、 4986 万元。
1991—1992 年, 银行系统分别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 77 万元、 151 万元, 农村信用社分别发放承包户及个体经济贷款 7007 万元、 9702 万元。
1993—1999 年, 全市个人贷款在 2 亿元~6 亿元之间。 其中: 1998 年, “建行” 开办以汽车贷款、 耐用品贷款、 个人旅游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为辅的消费信贷业务, 当年发放 6000 多万元。 1999 年, “建行” 开办个人汽车贷款 28 笔 186 万元,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460 万元; 2 月, 中国银行开始办理零售贷款业务, 向个人、 家庭、 个体生产经营者以及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 主要有个人住房、 汽车消费、 教育助学、 家居装修、 大额耐用消费品、 小额信用消费、 个人存单质押、 个人投资经营贷款, 个人贷款额快速增长。
2000 年, 市人民银行开始正式统计个人贷款项目,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71807 万元, 占各项贷款 12.9%。
个人贷款结构以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为主, 占比超过七成。
2001 年,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大量增加。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140349 万元, 增长 95.5%, 其中: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余额 87297 万元, 增长 71.7%。
2002 年,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明显减少, 个人贷款同比下降。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109895 万元, 下降12.8%, 其中: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余额 48399 万元, 下降 44.6 %。
2003 年,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继续减少,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有所上升。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105791 万元, 下降 3.7%。 其中,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余额 35747 万元, 下降 26.1 %; 个人住房贷 款余额 19347 万元, 增长 28%, 占各项贷款余额 18.3%, 同比上升 4.5 个百分点。
2004 年, 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加快。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133066 万元, 增长 25.8%。 其中,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36213 万元, 增长 87.2%。
2005 年, 个人住房贷款继续呈快速增长态势, 占比继续上升。 年末个人贷款余额 189438 万元, 增长42.4%。 其中: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63315 万元, 增长 74.8%, 占各项贷款余额 33.4%, 同比上升 6.2 个百分点。

第七节 乡镇企业贷款1989—1991 年, 乡镇企业贷款不多, 年均贷款 3804 万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7.2%—8.5%之间。
其中: 1989 年贷款 1367 万元, 1990 年贷款 1745 万元。
1992—1994 年, 实施 “扶优限劣” 原则, 年贷款余额突破亿元, 分别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13.47%、14.41%、 10.65%.
1995 年起, 重点支持畜牧业、 农副产品加工、 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 以及为大中型企业配套服务的乡镇企业发展, 保障信誉较好企业的资金供应。 年贷款余额保持在 2 亿元~3.5 亿元之间。 是年, 发放贷款2.48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10.16%。
1996—2000 年, 平均发放贷款 29438 万元, 分别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29.93%、 26.65%、 25.43%、31.29%、 28.73.2001—2005 年, 银根缩紧, 对乡镇企业贷款比例减少。 其中: 2001 年发放贷款 2.88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4.56%; 2005 年发放贷款 3.04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3.69%。

第八节 “三资” 企业贷款1992 年起, 融侨开发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批外资企业, 为解决资金不足, 福清银行开始向外资企业发放贷款。 是年, 贷款 2.67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27.02%。
1993—1997 年, “三资” 企业贷款数额逐年增多, 分别为 3.26 亿元、 4 亿元、 7.3 亿元、 8.58 亿元、9.28 亿元, 分别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24.2%、 22.41%、 33%、 29.93%、 26.65%。
1998 年, “三资” 企业贷款数额首次突破 10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25.43%。
1999—2002 年, “三资” 企业贷款数额一路飙升, 年均贷款 17.76 亿元。 其中, 2001 年贷款 19.36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30.61%。
2003—2005 年, 银根缩紧, 对 “三资” 企业贷款比例减少。 2003 年发放贷款 13.94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21.07%; 2004 年发放贷款 12.11 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16.95%; 2005 年发放贷款 9.73亿元, 占当年各项贷款总额的 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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