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3 15:52:49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五 商业 / 第四章 物资供应

第四章 物资供应
民国时期,福清县只有几家商户经营木材、水泥和煤油的批发业务。木材,城关地区有泰成杉木行及大成、锡月、德春、协顺、宜兴等以经营棺木为主的杉木店;煤油,20年代中期起,先后有善美、振美、正美、德顺、永胜等5家行栈经营批发,他们都是英美洋行(美孚、德士古等)的代理商;水泥只有小桥街的泰成和大成两家木材商兼营批发,零售则归于京果业;钢材,也只有陈学源兄弟的一家铁器店销售,品种仅限于12~16厘米的钢条和一些扁铁;玻璃,虽然销路广,却没有经营批发的商户,而是由苏广百货商从福州、厦门两地进货零售。

50年代初,各单位建设所需物资主要靠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物资分配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即各项物资主要分配给各部门省一级的领导机关,由他们掌握再分配到各地、县所属单位,少量分配到县。直至1956年,分配给地方的物资份额增多后,福清才成立物资供应处,开始有一个统一的物资市场。但规模小,物资供应处附设于县计委机关内,只在内部开单、仓库提货,没有对外营业。经营品种也只有普通钢材、水泥、木材等20多种。一些与人民生活有关的煤油、煤炭等由商业部门供应。大量的品种本地告缺,仍然要靠各部门自行解决,或到大、中城市购买。

1963年10月,开设物资供应门市部,供应品种增加到80多个。翌年,增加到193种。1965年增加最快,达1800多种。

1979年后,县物资供应的渠道逐渐增多,不仅有物资局和木材公司两个单位供应物资,还先后分设了燃料、石油、农机等公司,分关把口。同时也增加了不少集体和个体的经营户,市场日见繁荣。1988年,物资局经营的品种达2450种,加上农机、燃料、木材、石油等公司,则5个单位经营的品种达3000多种。至此,各部门所需物资基本上在县内就能解决。

第一节 品种
一、金属材料

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合金等工业材料及金属制品,共有15个大品种,不同品名规格的具体品种达1600个。1988年福清物资部门经营的有360多种,全属国家统配物资。

二、机电产品

包括各种大、中、小型作动力、开关、传动和工作用的机械设备、各种机动车辆、电工器材、精密仪表和工具以及各种机械的零配件,共有21个大品种,具体规格品名达3000多个。1988年福清物资部门供应1700多个,其中属国家统配的品种有77种,属部管的80种,其它自由调剂。

三、建材

包括各种建筑用的材料,计有37个大品种。具体规格105个。1988年福清县内只供应34种,其中属于统配的只一大品种(水泥),其它属地方分配物资。

四、化工材料

包括各种工业用的化学原料、非金属的自然矿物和人工合成物,共有110个大品种,其中7个大品种属国家统配,其它属地方分配,具体品名510多种。1988年福清物资部门供应354种。

五、燃料

包括煤炭和石油两大类,都属国家统配。1988年福清燃料公司经营的只有民用生活煤一种,不经营工业煤。

六、农机

包括用于农业的和用于农产品加工的各种机械及其零配件,共有5个大品种,2000多种具体规格。其中属于统配的有手扶拖拉机和柴油机、农用运输车等。

七、木材

包括杉、松、杂三大品种的原木和板材及各种人造板材。1984年后都已放开供应。

第二节 计划内外调剂
县物资部门成立初期,只是机械地执行国家的指令,进行物资的调运和分配。1963年开设门市部后,计划内的机电、农机产品约80%的品种摆上柜台,敞开供应。从而需要不时打破计划,按市场规律办事,在各单位间进行物资调剂和处理积压库存。70年代初,钢材、水泥等几项主要物资计划指标与实际需要相差过大,因而开始着眼于计划外的货源以弥补计划内的不足。1972年,计划外钢材仅占总销量的0.6%,水泥仅占总销量2.5%。至1975年,计划外钢材就占总销量的13%,水泥占总销量的37.3%。1978年起,计划外的钢材和水泥都占总销量的50%多。最多的是1982年,计划外钢材的销量,占总销量的57%,而水泥的计划外销量,却因集体、个体的经营,使物资部门的销量游移于总销量的10%上下。

县物资部门大力开拓计划外货源,为各生产单位解决了急需的困难。1980年,县物资局给349个单位补充了计划分配后尚缺的钢材1091吨,占当年计划调进钢材总数的66.4%。

县计划内物资一向是由县计委掌握分配的。1980年以后,统配的物资是黑色与有色的金属(包括圆钢、生铁、铅、铝、锌等)、水泥、平板玻璃、汽车、大型电机设备、煤炭、汽油和柴油等。其中有些物资也是民间建房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资料,为此县计委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民用部分,交由业务单位(物资、燃料、木材等公司)掌握供应。民用物资主要有下述两大项:

一、民用建材

有木材、钢材、水泥、玻璃等4种。民用部分占计划内的比例是:钢材1~4%,水泥为10%左右。供应对象,1985年以前规定为城镇居民,专供房屋维修之需。1986年后规定优先供应离退休老干部、残废军人和贫困村村民修补房屋的需要。同年,物资局将此指标的农村部分拨给6个镇的物资站就地供应,局本部只掌握城关部分。

1984年,中央决定取消木材计划供应,全面放开。至1987年,全县经营木材的大小个体户多达534家。木材公司过去经营的计划内木材年达1~2万立方米,开放后的1985年经销数量竟跌至3231立方米。1986年又降到297立方米。然而却结束了从1968年以来年年亏损的局面(最少的1979年亏损8775元,最多的1980年亏损26.46万元)。

二、生活用煤

生活煤从开始供应时起,直至1988年都是计划内指标,始终没有经营计划外供应。1979年前由商业部门供应。自1980年成立燃料公司后,煤炭指标逐年增加,数量由1981年的1.4万吨,增加到1988年的4.40万吨。

1977年起,对城关地区居民,普遍计口供应煤炭,每人每月平价供应蜂窝煤25公斤。企业经营亏损部分,1983年前由省公司拨补。1984年起,由地方财政包干。煤炭的调进价格,在1981年前每吨为15.60元;1981年第三季度起多次调价,到1988年第三季度,每吨调进价高达77.10元。因此,财政补贴也逐年增加,1985年亏补的金额为120万元,1988年亏补金额达196.8万元。另外,省公司还拨补10.38万元。

福清县物资局经营计划外业务,主要是为了稳定市场。1988年秋,社会上曾刮起一股抢购风,物价上涨,个体户乘机抬高建材的价格,一吨钢材价格高达2300元。是时,县物资局组织了计划外钢材70多吨,每吨仅以1740元售出,而且不卖大户,只售给真正的急需者,从而使市场价格有所回落。

第三节 服务生产
1963年后,福清物资局一直坚持送货上门,直达供应,一年约1000余吨。1985年最多,达2691吨,节约运杂费11264元。

自1963年起,每年春秋两季都召开交易会(又称调剂会、订货会、展销会等)。是年召开有工业、手工业系统参加的物资调剂交流会,成交金额为1.91万元。1973年春、夏两季召开的44个单位参加的物资座谈调剂会,销售金额达到15.52万元。1980年9月,县物资局在县体育场举办了秋季物资交流会,将历年召开限于各有关单位参加的交易敞开,面向社会。仅4天时间,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成交金额达26.61万元。1987年3月召开渔溪交易会,福州市八县二区物资网的成员应邀到会,进一步扩大了交易会的范围。

一、供应农业

对农业的支援特别是在农业受灾之时。1963年春,福清大旱,旱情持续6个月,是时南倪水电站动力机缺乏配件及高速机油。物资局派人四出采购,及时供应,使105万立方米的水及时流入高山、三山一带的旱田,解了燃眉之急。

1973年,县物资局供应农村农机产品及农业用材达123万元,占其销售额44%多。1978年后,成立了农机公司,更是全力供应农业。

1979年,大修东张水库高干渠及柯屿围垦等农田水利工程,物资局不但大力保证供应了计划内钢材287吨,还超指标供应67吨。其中,最紧缺的炭工钢就占了55吨。从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1987年农机公司销售额达522万元,比1973年翻二番多。

二、供应工业

工业方面,县物资部门十分重视执行保证重点,优先供应的原则。1979年县合成氨厂进行扩建,计划内材料指标下达不及。物资局先借给200多吨钢材应急,且事先准备好对路的品种规格,一开工就直接运到工地;同时,还帮该厂将220吨的朝鲜水泥调换为标号水泥。

县物资部门还着力于扶持“二轻”和乡镇企业的生产。1982年,阳下等5个公社办的农械厂共同承担2000台脱谷机的生产任务,苦于缺扁钢,物资局设法组织240多吨供应,使这5个厂超额完成了任务,共生产5400台。

工业生产中的名优和出口创汇产品是物资部门服务的重点。县农械厂生产的手扶机拖斗、高山红旗厂生产的自行车链盒,所需的原料槽钢、角铁、薄板等都是短线物资,经常告缺。几次都是县物资局帮他们多方采购解决,使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县鞋革厂生产出口拖鞋,1982年,一度资金周转不灵,势将停产。县物资局先送货上门,维持生产,而且再办银行贷款来结算。从而保证了出口任务的完成。

三、供应侨建

侨资建设所需的物资也是物资部门保证服务的重点。1962年始,县物资局代办侨资建设所需的物资,用其专项指标调来的物资直送到建设工地。是年,物资局为华侨代办了水泥、钢材、玻璃等7种物资,价值万余元。1984年后,物资分配体制改变为以“块块”为主,侨建物资改为在本县的分配计划中专项平衡。这时,县里把侨建作为一个重点来照顾。

1977~1988年的12年中,计供侨建钢材8035吨,水泥34048吨,分别占各个总销量的15%和29%。其中1982年供应给侨建的钢材超出指标520多吨,水泥超出524吨,使侨兴轻工学校等侨建项目得以如期完成。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五 商业 / 第四章 物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