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2-22 14:58:15

福清市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五条措施

为加快建设“大福清”,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振兴实体经济,福清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马不停蹄地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倾听一线的声音,聚焦我市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思广益,反复探讨,根据福清企业的特点和产业发展的要求,相应研究出台我市十项共58条措施,包括扶持企业上市的五条措施。
一、金融扶持积极支持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申请“福州市企业上市引导基金”,推进上市公司开展定增、并购,择优推荐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对上市后备企业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协调工、农、中、建、农商等在融金融机构为其量身定做融资方案,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等。具体方案由发改局(金融办)另行发布。
二、上市奖励(一)境内上市1.在省证监局完成报备并进入辅导期、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以及完成上市前其他相关手续的企业,给予总额250万元奖励,按3批次执行。2.企业依法在境内上市后,募集资金投向本市可最高奖励350万元。3.异地“买壳”或“借壳”实现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迁回本市并承诺十年内不迁离的,募集资金投向本市可最高奖励350万元。
(二)境外上市后备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正式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本市可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上市再融资企业再融资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正式获批后,募集资金投向本市可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新三板”挂牌奖励后备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并实现交易后给予奖励120万元;按规定将注册地迁回本市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享受本项奖励。
四、分期缴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五、“一企一议”服务企业落实领导挂钩服务制度,每家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由一位市领导挂钩服务。在后备企业启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涉及用地审批、权属变更、税费缴纳、环境评价、工商登记等实际困难可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市金融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予以协调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权威解读
这个政策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改变、三个突破、一条绿色通道”。
1“一个改变”就是由以前上市后补助,改为上市前支持。
2“三个突破”第一个突破就是基金支持,市里专门成立企业上市引导基金,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扶持企业上市;第二个突破就是信贷支持,市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手,在信贷资金上对企业上市予以支持;第三个突破就是分期纳税,允许中小高新企业改制时,个人股东分期缴税。
3“一条绿色通道”就是上市后备企业遇到困难时,政府采取“一企一议”的方式予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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