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19-2-22 11:13:53

福清市志1988版:卷十二 城乡建设 / 第七章 管理机构

第七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民国时期,县政府下设建设科,为主管城乡建设的行政机构。

1949年8月中旬,成立福清县人民政府建教科。9月,建教科撤销,分设为建设科和教育科。建设科管理工业交通事务。1956年12月,县建设科改为城建科。1958年6月,县城建科奉命撤销,其业务归属工业科。1960年8月,设立县建设局。12月,再次并入工业局。1963年12月,重新设置县建设科。

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业务归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1971年12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科,行使原建设科职能。1977年9月10日,改称县革委会基本建设局。

1980年12月13日,又改称为县基建局,1981年,复称县基本建设局。1984年5月7日,改称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8年,全局干部、职工109人。其中男83人、女26人。局内设13个办事机构:即人秘股、建工股、城建股、建材股、财计股、土石方工程股、房管股、设计室、试验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第二节 局属机构
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1958年9月,在建筑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地方国营福清县建筑公司。1980年4月,经莆田地区建委决定,以原公司之第一工段和东张分段为基础,成立福清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88年,全公司干部、职工900人。

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980年4月,由原福清县建筑公司之第二、三、四、五工段组建福清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8年,干部、职工计985人。

县公共交通公司 1978年,由省建委拨给客车4辆,车吨位各为4吨。同年9月,成立福清县公共交通公司,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干部、职工29人。1988年,干部、职工增至87人。拥有大、小客车20辆,总吨位77.5吨,资产计达102.1万元。

县自来水厂 1978年,建立福清县自来水厂,干部、职工15人。同年10月,开始向城区部分用户供水。1988年,城区用户达8000多户,年供水量为229.6万吨;全厂干部、职工计59人。

福清石兴建筑工程公司 1959年,县建筑公司下设石料场,有职工58人。1962年7月,以瑞岩山报恩寺为址,组建福清县石料厂,属集体性质企业。1963年,部分职工返乡务农或返归五镇建筑社,余下18人,成立福清县海口瑞岩石料社,隶属于福清县建设科,企业性质不变。1970年,改称为福清县石料社。

1986年,改称为福清县石料工程公司,其业务包括承包土石方工程。1988年,改为福清石兴建筑公司。技术资质为6级,干部、职工计112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工人106人。

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成立于1980年,原名福清县房产经营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干部、职工5人。主要经营县城东皋山住宅区的房产开发业务。1987年,改为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负责经营商品房并代建住宅。从1980~1987年,共经售商品房8幢,建筑面积14784平方米;代建住宅4幢,建筑面积计6300平方米。1988年,有干部、职工11人。

福清农房建材供应公司 1984年7月组建,干部、职工9人。1988年,干部、职工为11人。主要经营农房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产品。是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88年完成营业额25万元,比1987年的13万元增长近一倍,利润达1.34万元。

县建筑工程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985年成立,学制2年,校址设在东皋山。是年,有专职教师1人,招生90人。1987年,专职教员2人,招生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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