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 发表于 2019-2-20 11:58:25

福清市建设志:凡 例

凡 例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进行编纂。
二、编纂中,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突出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八五”计划期间福清市城乡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上限不限,下限止于1995年,个别内容止于1997年3月修订成稿之日。
三、立志范围不以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管辖归属为限,凡系建设门类,均根锯需要收录入志,以充分反映全市城乡建设全貌。
四、遵循“横不缺项,竖不断线”的原则,按专业的事实类属进行分类。
五、采用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及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随文配以必要的图、表和照片,尽可能反映福清城乡的特色。
六、采用语体文编写,文字力求通俗、明白、准确、流畅o.
七、对历史政权,一律沿用通称。民国及以前的历史纪年,按当时习惯称呼编
写,并用括号注明公元年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历史纪年,一律以公元纪年编写。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职称,不予褒贬。
八、本志所载人物,分为人物简介和人物表两部分。
九、正文及图表中的数据,除清代以前历史纪年外,一律以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计量单位,除个别旧制单位不宜换算之外,一律采用公制。
十一、为记述简明,志中所记录的单位名称和用语,凡第一次在志中录写的均用全称,重复记写的则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写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共和国”;“中共福清市(县)委员会”、“福清市(县)人民政府”,简写为“市(县)委”、“市(县)府”.
十二、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为尊重历史,文中记述1990年以前的事实时仍沿用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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