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 发表于 2019-2-12 14:38:41

《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十七届政府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意见》出台背景为打造大福清国际化城市景观风貌,提升福清城乡空间品质和城市形象,构筑市域中心绿肺,营造生态福清大格局,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在以玉融山为代表的市域中部山体区域打造福清中央公园,使之成为未来城市生态、生活、休闲、创新、景观的活力区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工作,为加强对中央公园规划范围用地管控,特制定本《意见》。二、《意见》主要内容文件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个人审批建房、加强监管、责任追究等五个部分。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福清市中央公园规划范围即北至东张水库高二支渠-溪南路,东北至高二支渠,东至福厦铁路,南至东张水库高干渠(上迳镇段),西至324国道及规划路,规划范围约31.26平方公里。涉及音西街道、玉屏街道、龙山街道、龙江街道、宏路街道、上迳镇相关村庄。2、个人建房审批文件对中央公园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审批进行重新梳理,并明确审批方式和流程。中央公园内的个人建房审批分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的个人建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外的个人建房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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