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2:36:29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耀集团汽车 配件生产基地(边角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7年4月21日文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77号、〔2016〕43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3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4〕21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位于我市石竹街道跃进村的2045平方米(合3.0675亩)的土地公开出让给你公司,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其他),作为福耀集团汽车配件生产基地(边角地)建设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
上述出让建设用地具体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与你公司签订的《福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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